據實“趙信股票”清末所謂的“趙信股票”,其實是清朝在1898年發行的第二次公債。既然屬於公債,為什麽又叫“股票”,又叫“趙信”?要解釋為什麽,需要從清朝第壹次公債發行說起。
1898引進趙信股票後,清* * *面臨著甲午戰爭後對日賠款的困境。
1894年,清朝為了應對甲午戰爭中軍需眾多,內部資金空虛的困難,以“借商款有息”的名義發行了第壹筆公債。但由於貪官的層層勒索與勸捐的本意完全相悖,發行僅半年後就不得不停止,公債這壹新生事物的公信力已被抹黑。
到1898年,清* * *面臨著甲午戰爭後向日本支付賠款的窘境。當年65438年6月+10月,右中雲黃思永向朝廷上書,要求特制股票向中國借款,並提議效仿西方國家借股票巨額資金的做法,再次發行債券。他認為“股票勝於銀票,所以舉國信服,躍躍欲試...如果中國的氛圍是開放的,就很難逐漸取得成效。”鑒於之前“借錢給商家收利息”的弊端,建立良好的信譽才是必須的。“中國之類的習慣了失信,大家都怕,就是鐵路、銀行、礦業各大端不確定利潤,結果不確定,信徒少。”因此,該債券應命名為“股票”,標題為“趙信”,以“使其流行,使其變大”。黃思勇也樂觀地說:“因為國家計劃加強股市,皇上表現出了極大的信心,壹年就能盈利,既快又準。既然不壹般的股票有可比性,不如看未來的人氣,不如出國”?
在這稀稀拉拉的表演之後,朝廷批準了“與房部速議”。當時住建部擔心沒有賠償,同意“向中國借錢是救急之計”,於是2月上奏法院,要求住建部“印制壹百萬張票子,稱為趙信股票,向中外發行”。此外,住建部還同意黃思庸“先派官員為民主張”的建議,並要求朝廷“頒令,凡目前為候選人的官員,不論大小文武,壹律收票交錢為商民主張。”由於發行“趙信股”是急需賠償的,住建部特別強調,各省地方官員要隨時向該部報告發行數額,“在日偽賠償償還之前,無論是什麽,都不準用於移動目的。”
在這種情況下,清廷的最高統治者別無選擇,只能籌集大筆資金,並立即同意這樣做。聖旨宣稱:“此處需錢時,王公將軍、諸侯深得朝廷寵愛,各省士紳、商人、百姓亦當大義,助時勢。”因此,名為“股票”的“趙信股票”實際上是壹種公共債券,因此被公開推出。
股票就變成了壹種政府和捐錢的人去發行票,去認購,這應該是壹種債權債務關系,但當時很少有人對這種債務關系有清晰的認識。
3月初,住建部批準發行“趙信股票”章程第17條。章程規定:每票100,印50萬份,計5000萬兩股份;每票500張,印6萬張,計3000萬兩銀子;每票1,000,印2萬份,占2000萬兩股份,1,000兩* * *。內政部設立了趙信局來挑選部門經理。
“趙信股票”的樣式是用龍圍起來,記錄並打印訂單的年月,並列出票號。下半部分分為20平米,標明當年的銀數,每年還壹次就砍掉壹方。背面印有“趙信股票”的簡明章程。每張票都有編號,加蓋壹個紙芯和壹個騎縫,用朱墨印刷。除了聯票,每張票都會復印在另壹卷裏,以備查驗。
住房部設立了壹個專門機構,即趙信局,下設售票處和出納處。每個省都有壹個以該省命名的趙信分行。在京認購股份,把錢付給財政部趙信局,按規定領票。如果妳在國外認購股票,這筆錢將交給省級趙信分公司收票,或交給壹家信譽良好的公司收票,錢將存入要分配的號碼,但該公司必須有每家公司的連續擔保,並報部備案後才能承辦。至於認股的人,或者列出官閥的名字,或者堂名,由他自己決定。
“趙信股票”規定20年還清,年息5%,遇閏不增。前10年還本付息,本金減少。承擔收發股票本金和利息的事務所,也應支付壹點勞務費,建議將北京以外的匯款全部付給該事務所作為補貼此外,規定“趙信股票”可以抵押出售,與產業券無異,但抵押出售後要報局備案。如果丟失,可以向當地的趙信分行報案,趙信分行會顯示禁止以抵押方式出售丟失的“股份”。三年後,趙信分行出具憑證,將原車票作廢,“遺失車票應付本息仍按認購年度全部支付”。為了防止敲詐勒索,住建部制定的章程嚴格規定“不準下令捐款”。“如果州縣印刷委員會和那些處理收集的人擾亂了捐贈,他們將被允許舉報,否則他們將被單獨定罪。”
不難看出,與四年前的第壹筆“利息貸款”相比,“趙信股票”更明顯地具有了現代公債的性質。然而,“趙信股票”仍然不同於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現代公債。發行票子的清朝和認購票子的官員、百姓,應該是壹種債權債務關系,但當時很少有人對這種債務關系有清晰的認識。清朝統治者可以要求文武官員“收票付銀”,王公大臣也要求免收債票,所付的銀由朝廷賞賜,使所謂“股票”成為壹種變相的捐贈。
在1898年政變停止前股票發行不順利時,官、商、紳、民共認購不足2000萬兩,不到預計發行總額的五分之壹。
“趙信股票”預計發行總額為654.38+2億元,但結果並不比第壹筆“利息貸款”好多少。到“戊戌政變”停止發行時,官、商、紳、民共認購不足2000萬兩,不足預計發行總量的五分之壹,對緩解清朝財政危機沒有起到明顯作用。無奈,清* * *只好向英、德等國借外債,用七個李進作抵押,使得各省的京協費用和防務費用壹下子缺了拿李進的人,可謂拆東墻補西墻。
但是,不能說發行“趙信股票”所募集的現金對解決* * *入不敷出的燃眉之急沒有作用。近兩千萬兩的外快,在當時也是不多見的。“趙信證券”收取的現金也用於救濟。比如山東黃河泛濫,沿河各縣受災嚴重。戶部曾從“趙信股票”中撥出20萬兩白銀救濟。兩個月後,山東巡撫張如梅說“災區太廣,來年仍須放春糧”,準許從“趙信庫存”中截留二十萬兩白銀作為春糧。
影響“趙信股票”發行不佳的因素很多,其中之壹就是脫離了近代中國的客觀實際。錢家駒先生在其著作《舊中國公債史料》序言中指出:“資本主義公債發行的物質基礎,壹方面是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另壹方面是資本主義金融機構和市場,這兩者在當時都不具備。”這段話明確告訴我們,發行現代公債需要兩個客觀條件,即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現代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兩者其實是相輔相成的。隨著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會有資本主義的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這在國內外資本主義發展史上都不例外。
當時的中國,民族資本主義發展並不充分,工商業者本身也面臨著資金短缺的嚴重困難,根本不具備大量發行公債的成熟條件。當時只有幾家資本主義金融機構,如果沒有證券交易所,金融市場肯定無法繁榮。雖然住建部起草的章程規定“趙信股份”可以出售,但由於流通渠道極其有限,很難成為“證券”。買家認購“趙信股份”轉賣並不能獲利,只會增加負擔,自然缺乏購買興趣。
廣大人民生活貧困,沒錢買國債,這是“趙信股票”難以發行的另壹個客觀原因。從鴉片戰爭開始,清* * *多次戰敗要支付戰爭賠款,也花了很多錢鎮壓太平天國,興辦洋務。清* * *為了彌補迅速膨脹的財政赤字,不僅向國外借債,還以各種名義加稅捐稅,百姓負擔越來越重,難以承受。當然,連溫飽都保障不了的廣大人民群眾,是沒錢買國債的。即使是普通商人,也因為利潤小而難以認購。壹些地方官員強迫商人認購,並采取強硬措施“逮捕商人,命令他們抵押”,引起商人的強烈不滿。在發行“趙信股票”的同時,清* * *也於當年4月同意開征鋪稅藥,這就更讓商人難以忍受了。陜西省省長魏光燾解釋說:“商人和平民財力有限。如果他們同時做,他們害怕他們會忽略壹件事,而從另壹件事中受益。請暫時休息壹下。”該部還不得不發揮準省級稅擴藥牙將暫停。
趙信股票發行的不良影響。審查官徐道j曾就趙信股票發行僅壹個多月就作出奏折,表示在趙信股票上收取的款項只有壹兩,種種弊端“不可言說”。
還需要澄清的是,清* * *發行“趙信股票”不僅沒有達到募集6543.8億元的初衷,還帶來了壹些不好的影響。
首先,加重了民眾的經濟負擔,造成了種種困擾。雖然住建部擬定的章程中寫明不準“末擾捐”,聖旨中也強調“不準派苛人約束捐”,但類似的弊端還是比比皆是。壹些地方官員會按畝分發“趙信股票”,並嚴格按戶每天分發。未能如願者將被鎖定並嚴格扣留,分配的股份數量不會稍有減少。"住建部也承認"存量擾民,屢遭詬病"。為此朝廷被迫頒布聖旨:“各省以勸貸為名辦理此事,實則勒索騷擾顏。這是最嚴重的事情,應該嚴令禁止。告訴總督和地方官員按照該部規定的章程妥善處理此事,商人和人民願意接受或不接受,取決於他們自己的情況。如果有哪個無良官員被末位任命,造成滋擾和疲勞,就立即查處,趨利避害,順應民意。但此後,地方官員以攤派和敲詐手段購買“趙信股票”的事件仍時有發生,人民的不滿也與日俱增。有鑒於此,清朝不得不於1898年9月7日頒布上諭,稱“各省均有處理趙信股份,其為擾民之事”。從今以後,除北京之外的壹切官員,仍可隨時認領,官民產業均已照數發薪,“其士紳、商人、百姓,皆止勸誘而為之”。
其次,它阻礙了民族資本主義的發展。19年底是中國民族資本主義的初步發展時期。這時,本來就缺資金的工商業者就更缺了,他們迫切需要籌集資金擴大投資。清朝* * *不但沒有給予支持,反而通過“趙信股票”向工商業者勒索錢財,使工商業者的處境更加艱難。清朝的這壹舉動與日本明治時期為了“發展實業”而向工商業者集資借貸的政策形成了鮮明的對比。為了幫助工商業者發展私營工業和對外貿易,明治向工商業者提供貸款。它不僅在國庫基金中設立了“個人貸款”,還增加了“資貸勸商”,各都道府縣也紛紛發放“資貸勸商”。日本工商業者在各個層面的支持下,克服了初期資金短缺的困難,很快日本資本主義迅速發展起來。然而,無論是“借錢給商人的利息”還是發行“趙信股份”,都阻礙了中國民族資本主義的成長。
在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發行債券曾經是資本原始積累的重要方式之壹,對資本主義的成長產生了重要影響。馬克思在《資本論》中指出:“公債已經成為原始積累的最有力的手段之壹。像揮舞魔杖壹樣,讓非生產性的金錢變得肥沃,從而轉化為資本,而不必承擔投資實業甚至高利貸時不可避免的勞動和風險。”清朝* * *模仿外國發行所謂“趙信股”,卻沒有像西方資本主義國家那樣加速資本原始積累的工商業發展,而是向工商業者勒索錢財,以償還戰爭賠款,緩解財政危機,因此不僅沒有促進資本主義的發展,反而阻礙了資本主義的發展。
“趙信股票”的其他壹些缺點和負面影響在當時以多種方式陳述。建議人徐道J,曾在發行剛壹個多月就獻上壹份“趙信股票弊端多,請速籌補救”的奏章,可見趙信股票斂財的數額雖只是壹點點,但種種弊端卻“不可言說”,最重要的是導致銀行和錢莊倒閉;地方官員向顧客勒索錢財,騷擾商人;無良官員趁機盤剝,中飽私囊;驅逐民眾投洋教等。這些說法大體符合當時的歷史事實。
最後,需要說明的是,發行“趙信股票”的目的是為了籌集資金償還對日賠款。日本帝國主義違反國際準則發動侵華戰爭,給中國人民造成巨大痛苦,但也迫使中國償還巨額戰爭賠款,迫使陷入財政危機的清朝以“趙信股份”掠奪中國人民的財富,導致了上述惡劣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