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曼有限合夥( ELP)是近年來被廣泛使用的募資架構和資產管理交易工具。它是由至少壹個普通合夥人( General Partner/GP)和壹或數個有限合夥人( limited partner/LP)組成,普通合夥人 (GP)負責管理和執行有限合夥的業務,有限合夥人(LP)通常只出資並且不參與有限合夥業務。
成立開曼公司需要的資料:
1、開曼公司名稱:擬三個註冊之公司名稱進行備選,代理為您核名。公司名稱沒有特殊要求,必須有英文名稱。銀行、保險、基金等字眼應避免。以LTD.結尾。
2、公司所有股東及董事身份證掃描件:董事必須年滿18周歲。
3、護照的掃描件
4、董事股東的親筆簽名掃描件
註冊條件:
1、註冊資本:開曼群島政府對其離岸公司的註冊資本並沒有限制,但是壹般做法是采用50,000美元作為最少的註冊資本註冊。資本可劃分為50,000股,每股1美元;
2、股東:最少壹名股東,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沒有國籍上的限制。開曼群島離岸公司可選擇發行記名或不記名股票;
3、董事:最少需有壹名董事。董事可以是法人或自然人,而且沒有任何國籍上的限制;
4、註冊辦事處:註冊辦事處必需位於開曼群島;
5、公司名稱取名自由,可以LTD.結尾
6、財務報表:註冊開曼公司不需要編制和提交財務報表;
7、稅務要求:註冊開曼公司不需要申報或繳納任何稅項,除了年度牌照費。
開曼 ELP 通常有下列用途:
1 .募集私募基金:包括募集創投/天使基金、不動產基金、並購/投資基金、重建/艱困事業基金等。
2 .稅務規劃:例如用來持有不同地區的資產。
3 .滿足特殊的需求:例如投資者只希望單純出資,負擔極有限的責任。
開曼群島是壹個免稅天堂,因豁免公司繳納任何稅項,不需向公司註冊處登記周年財務報告,但需呈遞周年報表,不需寫董事或股東的詳細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