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進壹步優化和完善我國的社會保障體系?
壹是繼續擴大社會保障覆蓋面。重點推進農民工、靈活就業人員、城鎮居民等群體參加城鎮職工或居民社會保險,落實關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參加醫療保險政策,完成工傷保險“平安計劃”二期。加強社會保險費征繳,努力實現應收盡收。二是加快完善各項社會保險制度。精心組織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試點,為逐步推進積累經驗;完善和落實失地農民社會保障政策措施。制定實施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異地就醫醫療保險等政策措施。進壹步完善養老保險省級統籌,提高其他社會保險的統籌層次。積極穩妥推進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試點、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試點、擴大失業保險基金支出範圍試點。研究解決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障、“老工傷”等突出歷史遺留問題。積極配合立法機關審議《社會保險法(草案)》,推動《工傷保險條例》盡快修訂。三是穩步提高社會保險待遇水平。做好2010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工作,繼續對退休高級工等待遇水平相對較低的人員給予適當傾斜,研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實施基本醫療保險,提高報銷比例,實行門診統籌,繼續提高失業和工傷保險待遇標準。四是加強資金監督管理。鞏固社會保險基金專項治理成果,建立社保基金監管信息系統,加強非現場監管。研究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和新農保基金投資運營方式,建立企業年金投資運營評價體系。五是加強社會保險經辦能力建設。完善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制度,嘗試編制全國社會保險基金預算,進壹步加強社會保險精算工作,增強基金收支的計劃性、約束性和可持續性。加強內控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建設,開展社會保險“數據質量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