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院醫療收費收據原件;
(2)住院疾病診斷證明原件;
(3)住院醫療費用明細匯總清單原件;
(4)出院小結或出院記錄的復印件;
(5)入院記錄復印件(如急診或外傷入院需提供);
(6)本人的社會保障卡或身份證原件及正反兩面復印件,他人代辦需同時提供代辦人的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原件及正反兩面復印件;去襄陽市谷城縣醫保局報銷
在符合醫療保險規定的情況下在選定的異地聯網醫療機構住院:異地就醫人員須持有效社會保障卡在異地聯網醫療機構辦理登記,執行就醫地醫療機構的就醫流程和服務規範。
未在市外醫療機構辦理現場結算:因特殊原因導致異地就醫人員未能在醫療機構現場直接結算的,在已選定的異地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由個人全額墊付,應在出院後60天內持資料到市各鎮(街)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異地住院報銷。
普通門診就醫:
已繳納門診醫保費的其他長期異地居住(工作)人員當年繳納的門診醫保費由社保部門在次年第壹季度劃入參保人的社保卡金融賬戶(或本人提供的活期銀行賬戶),用於異地門診醫療費用開支,超支不補,同時不再享受我市門診統籌待遇。
異地就醫人員在特定門診選定醫療機構以外發生的門診費用統籌基金不予支付。
《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九條,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