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基金投資 - 震驚!新離婚的幾套房子的分割

震驚!新離婚的幾套房子的分割

壹、投資性房地產的分割

夫妻分割同壹財產中的股票、債券、投資基金份額等有價證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時,協商不成或者按照市值分配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數量按比例分配。因此,在分割投資財產時應註意以下幾個方面:

(壹)有爭議的股票、債券等有價證券和其他股份必須是夫妻雙方的財產。因為這種財產在現實生活中壹般都在壹方名下,很少直接記載在夫妻雙方名下,所以在司法實踐中,需要區分個人財產和夫妻財產,才能依法分割。

(2)這類財產的分割比較復雜,司法實踐中應盡量爭取雙方協商解決。只有雙方分歧較大,協商不成時,才會由人民法院判決分割。

(3)人民法院不宜分割法律法規限制的股份或股份,因為當事人手中的部分股份依法不能轉讓。如《公司法》第壹百四十七條規定:“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經理應當向公司申報其所持股份,在任職期間不得轉讓。”因此,夫妻* * *在房產中有份額的,屬於法律規定的上述情形以及其他依法不能自由轉讓的份額,必須按照相關法律辦理。

第二,離婚時個人所有財產增值部分的分配。

壹般來說,夫妻財產的增值可能是基於人為因素和市場因素。就第壹個來說,主要有兩個人為因素,壹個是婚後裝修,壹個是婚後租房。以不動產裝修為例,不動產為壹方所有的,根據物權法理論,其行為性質應當附隨。根據從物隨主物的原則,附物應與不動產屬於壹方。在不動產出租的情況下,收取的租金應該是合法的孳息。夫妻雙方對租金收入的分配沒有約定的,歸房主所有。在上述兩種情況下,如果對方花費人力物力對不動產進行裝修和租賃,司法實踐要求大家對對方進行適當補償。另壹種是基於市場原因的房地產升值。房產升值屬於財產的自然升值,所以屬於產權人。

公平處理這類糾紛的思路是:雙方都不能證明自己承擔了不動產出租的全部管理工作,應當認定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租金收入為同壹財產;非房產所有人證明自己承擔了房產出租的全部經營管理,應當根據夫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對房產出租的貢獻決定離婚時租金收入的分配比例,但不宜判定非房產所有人獲得全部租金收入;產權人提供證據證明房產出租管理完全由產權人實施,與對方無關,租金收入應歸產權人所有。

第三,離婚訴訟案件中居住權的適用

離婚時,壹方沒有房子很難活下去。雙方可以協商或者法院判決有房壹方可以幫忙辦理居住權或者所有權。對於離婚期間生活有困難的配偶,不是法定贍養義務的延伸,只是源於原有夫妻關系的壹種責任,是有條件的。生活困難問題應該是壹個社會問題,應該通過社會救濟和保障機制來解決。在社會保障機制不健全的情況下,必須尋求解決辦法,所以相關人員不得不承擔起這個任務。

判決設定居住權的條件是:壹方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取得的財產不能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又無其他生活來源和住房,請求暫住的;另壹方應具備給予住房救助的能力;這種對有需要的人的幫助,應該僅限於離婚。應盡量促使雙方就居住期限、解除條件等相關問題通過調解達成壹致,以減少離婚時設定的居住權的執行難度。如果決定用居留權來幫助有需要的壹方,可以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附加某些條件。在確定居住期限時,應當考慮當地住房制度改革的實際情況、救助人提供的房產的權屬狀況和面積大小、困難當事人的勞動能力強弱和生活困難程度、當事人結婚時間長短等因素,綜合判斷後再作出判斷,合理合法地保護當事人的權益,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壹。

四、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分割

夫妻在* * * *承包的土地上從事水產養殖和種植,離婚時有收入的,壹般應以對半分割處理。沒有收入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要夫妻平分,保證夫妻雙方都有耕地。

以上關於“當代離婚中新財產的分割”和“當代離婚中新財產如何分配”問題的答案,是幾種常見的財產類型的分割,越來越多的財產形式令人應接不暇。正確處理婚姻關系解除後當事人之間的關系,不僅關系到婚姻當事人的利益,也影響到子女和第三人的利益。建議當事人可以求助專業的婚姻家庭律師,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5-02。目前的購房政策請參考實際情況。)

搜狐焦點網為您提供樓盤信息、樓盤詳情、購房流程、業主論壇、家居裝修等綜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