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參保範圍:凡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以及不屬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覆蓋範圍的城鄉居民,應當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二、資金籌集: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100元(僅適用於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和重度殘疾人等特殊困難群體繳納)、300元、4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10個檔次。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其他資助)、政府繳費補貼全部記入個人賬戶。
三、繳費方式:城鄉居民可自主選擇繳費檔次,在壹個自然年度內,繳費檔次確定後,壹次性繳納。繳納方式壹:到農商行簽訂雙方代扣協議,委托銀行代扣;繳納方式二:通過微信、支付寶、黔龍雲APP線上繳納;繳納方式三:持身份證原件,到駝寶山西秀區政務大廳二樓區稅務局,或農商行櫃臺繳納。
四、養老金待遇:凡參保且年滿60周歲,未領取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及政府規定的離退休費、退職生活費的,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城鄉居民,可以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金:
1、新農保或城居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的;
2、新農保或城居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45周歲、未滿60周歲,按年繳費的;
3、新農保或城居保制度實施時,未年滿45周歲,累計繳費15年以上的。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養老金壹經核實,支付終身。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其中,基礎養老金為98元,個人賬戶養老金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計發。參保人累計繳費超過15年的,每超過1年,基礎養老金標準增加1元,所需資金由區人民政府負擔。即:基礎養老金=98+(N-15)(其中N為超過15年的繳費年限)。
從2021年1月1日起,對年滿65周歲及以上的參保城鄉老年居民,自到齡的次月開始,每月多發2元,所需資金由省、市和縣(區)三級財政按7:1:2分擔。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於死亡次月起停止發放養老金,符合區人民政府殯葬改革政策的,發放壹次性喪葬補助費500元。
五、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集體和社區(居委會)應對城鄉居民參保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準由村(居)民會議和村(居)民代表會議確定,原則上不超過最高繳費檔次標準。鼓勵其他經濟組織、公益慈善組織、個人為城鄉居民參保繳費提供資助。補助、資助金額不超過最高繳費檔次標準,且不能補繳。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二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將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合並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