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修基金申請使用程序
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全文》第二十三條,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業主大會管理後,需要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1、物業服務企業提出使用方案,使用方案應當包括擬維修和更新、改造的項目、費用預算、列支範圍、發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緊急情況以及其他需臨時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情況的處置辦法等。
2、業主大會依法通過使用方案。
3、物業服務企業組織實施使用方案。
4、物業服務企業持有關材料向業主委員會提出列支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其中,動用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向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申請列支。
5、業主委員會依據使用方案審核同意,並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備案;動用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經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審核同意;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發現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使用方案的,應當責令改正。
6、業主委員會、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向專戶管理銀行發出劃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通知。
7、專戶管理銀行將所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至維修單位。
二手房房屋維修基金過戶註意事項
《住宅公***維修基金使用管理辦法》規定:維修基金專項用於住宅***用部位***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工程。
1、絕大多數二手房買賣時,已在合同約定公***維修基金轉移事項。中介、律師也認為維修基金無須單獨過戶,相信九成以上購房人都不知道甚至沒有意識到這項規定。
2、現在買賣二手房維修基金過戶的政策在落實中顯然也有不小的難度,需要買賣雙方同時出場,要有維修基金專用收據的原件及復印件,對於買房已經有些年頭的業主來說顯然不太現實。
3、買二手房時沒有過戶維修基金最後的結果很可能是真正的業主不知道自家小區維修金的用途,而維修金用完需要補充時也勢必混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