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科技創新的政策
1、建立企業研發準備金制度運用財政補助機制激勵引導企業普遍建立研發準備金制度,對已建立研發準備金制度的企業實行普惠性財政補助,引導企業有計劃、持續地增加研發投入;
2、開展創新券補助政策試點鼓勵各地根據實際情況開展創新券補助政策試點,引導中小微企業加強與高等學校、科研機構、科技中介服務機構及大型科學儀器設施***享服務平臺的對接;
3、試行創新產品與服務遠期約定政府購買制度省財政、科技部門委托第三方機構向社會發布遠期購買需求,通過政府購買方式確定創新產品與服務提供商,並在創新產品與服務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求時,購買單位按合同約定的規模和價格實施購買。
二、自然科學基金是什麽
泛指各國各地設立的為鼓勵自然科學創新與發展而設立的基金項目。著名的有中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美國國家科學基金、愛爾蘭科學基金、捷克科學基金、歐洲科學基金等。 在我國,壹般特指中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此外,各省區亦常有相應級別的自然科學基金設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
第十六條國務院科學技術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科學技術進步工作的宏觀管理、統籌協調、服務保障和監督實施;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有關的科學技術進步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科學技術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科學技術進步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有關的科學技術進步工作。
第二十條國家財政建立穩定支持基礎研究的投入機制。
國家鼓勵有條件的地方人民政府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合理確定基礎研究財政投入,加強對基礎研究的支持。
國家引導企業加大基礎研究投入,鼓勵社會力量通過捐贈、設立基金等方式多渠道投入基礎研究,給予財政、金融、稅收等政策支持。
逐步提高基礎研究經費在全社會科學技術研究開發經費總額中的比例,與創新型國家和科技強國建設要求相適應。
第二十壹條國家設立自然科學基金,資助基礎研究,支持人才培養和團隊建設。確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應當堅持宏觀引導、自主申請、平等競爭、同行評審、擇優支持的原則。
有條件的地方人民政府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實際情況和發展需要,可以設立自然科學基金,支持基礎研究。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
第壹條為了規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的使用與管理,提高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使用效益,促進基礎研究,培養科學技術人才,增強自主創新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國家設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用於資助《中華人民***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規定的基礎研究。
第三條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主要來源於中央財政撥款。國家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捐資。
中央財政將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的經費列入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