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錄當地公積金網站,找到個人賬戶信息或余額查詢的按鈕。
2.輸入公積金賬號和簽證號,輸入驗證碼,點擊“查詢”。
3.查詢結果將顯示狀態和余額。
4.如果想查詢房產證更詳細的信息,需要攜帶身份證和房產證到當地房管局查詢。
維修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1.維修基金的設立:住宅小區交付使用時,開發商按規定比例向專用賬戶繳納維修基金;
2.維修基金的管理:業主委員會或者物業管理單位應當依法管理,確保專款專用;
3.維修基金的使用範圍:主要用於小區* * *部位和* * *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改造和大型維修工程;
4.維修基金使用程序:由業主大會討論決定,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5.維修基金的監管:業主有權監督維修基金的使用,確保資金使用的透明和公平。
綜上所述,維修資金的網上查詢可以通過登錄當地公積金網站,輸入賬號、密碼、驗證碼進行,而詳細的房產證信息則需要房管局親自辦理。
法律依據: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七條
商品房、非住宅房屋的業主應當按照自有物業建築面積交存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的首期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根據當地實際,合理確定並公布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的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數額,並適時進行調整。
民法
第281條
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基金歸業主所有。經業主同意,可用於電梯、屋頂、外墻、無障礙設施的局部維修、更新和改造。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的收取和使用情況應當定期公布。緊急情況下,需要維修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可以依法申請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六條
下列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壹)住宅,由壹個業主所有且與其他物業沒有* * *使用部位、使用設施設備的除外;(2)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建築或者住宅小區外與單體住宅結構相連的非住宅建築。前款所列物業屬於公有住房出售的,出售單位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交存房屋專項維修資金。
文章
本辦法所稱房屋的* * *部分,是指根據法律、法規和房屋買賣合同的約定,由單幢房屋所有人或者單幢房屋所有人及其相連的非住宅所有人共有的* * *部分,壹般包括:房屋的基礎、承重墻體、柱、梁、樓板、屋頂、室外墻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本辦法所稱* *用設施設備,是指根據法律法規和房屋買賣合同,由住宅業主或者住宅業主與相關非住宅業主* *用的附屬設施設備,壹般包括電梯、天線、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水池、水井、非經營性停車庫、公益性文化體育設施以及* * *用房內使用的設施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