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基本養老金、企業年金之後,A股又將迎來新資金。
12月21日,在《職業年金基金管理暫行辦法》(下稱“《辦法》”)印發壹年之際,終於傳來首單將落槌的消息:全國職業年金計劃法人受托機構招標“第壹槍”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打響。
近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的公示公告顯示:2017年12月16日,經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職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評選委員會評審,下列機構入選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社會保險管理局新建職業年金計劃法人受托機構:國壽養老、工商銀行、平安養老、泰康養老、建信養老金管理、長江養老、太平養老和招商銀行。
“職業年金主要分兩塊,壹是行政機關的職業年金,這部分繳費采用‘記賬’,也就是沒有實際資金進入,涉及人數約在1000萬左右;二是事業單位編制人員,涉及人數約在4000萬左右,這部分繳費要求做實賬,也就是說,進行托管的職業年金均屬於事業單位的資金。”12月21日,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中國養老金融50人論壇核心成員董登新接受《華夏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新疆的托管案例同樣是對事業單位職工的職業年金個人賬戶部分的托管,初期托管金額不會太大,同時,這只是新疆托管前期的壹個準備工作,何時正式啟動職業年金的托管,還需要壹個過程。
規模有望超過企業年金
按照國務院部署,從2014年10月1日起,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必須強制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同時設立職業年金制度,如今已3年有余。
2016年10月11日,人社部、財政部聯合印發的《辦法》提出,職業年金基金財產限於境內投資,投資範圍包括銀行存款、國債、商業銀行理財產品、信托產品、證券投資基金、股票、股指期貨、養老金產品等金融產品。其中投資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養老金產品的比例,合計不得高於投資組合委托投資資產凈值的30%。
《辦法》的落地,意味著職業年金基金將實際步入投資運作階段,開啟了年金行業的新階段。
根據《辦法》規定,職業年金所需費用由單位和工作人員個人***同承擔。單位繳納職業年金費用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8%,個人繳費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4%,由單位代扣。
“與企業自主決定是否建立的企業年金制度所不同的是,職業年金是針對機關事業單位的強制性補充養老保險,且有政府財政保底投入,由此可確保職業年金的穩定增長。這也意味著,職業年金剛性需求帶來的業務潛力巨大。”董登新表示,從長遠發展來看,職業年金規模非常可觀,其增長速度遠快於企業年金,甚至,在三五年之後,職業年金的規模有可能會超過企業年金的規模。
職業年金與企業年金同樣屬於補充養老金制度,但企業年金早起步25年,不過由於企業年金制度的覆蓋面較窄,參保率較低,以至於截至2016年底,全國建立企業年金的單位不過7.6萬戶,參加職工2325萬人,積累基金1.1萬億元。這壹數字,相比7個億的就業群體來講比例很低。
那麽,截至目前,職業年金又是怎樣的壹個規模?
近日,中國社會保險學會會長胡曉義表示,我國2015年建立了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制度,目前已覆蓋1700多萬人,基金積累1600多億元。
據記者了解,各地建立職業年金制度的時間進度有些許差別,比如,在職業年金個人賬戶設立並開始繳費的時間上,中央行政機關明顯會早於地方行政機關;各地行政單位要普遍早於各地事業單位;財政全額供款的單位也會普遍早於非財政全額供款的單位,為此,職業年金完成全面籌資尚需時日,壹旦全面覆蓋後,基金積累將會迅速增長。
每年新增近千億資金?
機關事業單位的職業年金將成為中國資本市場壹個長期的重要機構投資者,那麽,未來入市規模將有多少?
對於職業年金的資金規模,無非取決於參保人員的數量和職業年金的繳費基數。根據公開資料顯示,我國事業單位有111萬個,事業編制3153萬人,全國公務員總數約700萬人,由此推測全國機關和事業單位人員合計近3900萬人。
“這個統計數據相對保守,機關事業單位的雇員規模基本在5000萬人左右,其中,機關人員約在1000萬人左右,其余的4000萬人為事業單位人員。”董登新表示,加上事業單位人員的平均工資數據,職業年金壹旦實現全覆蓋,每年的繳費規模便可匡算出來。
單就事業單位人員的平均工資來看,10月29日,國家統計局發布的數據顯示,2016年全國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67569元,事業單位人員包含其中。同時,單位及個人合計繳納職業年金費用為工資的12%。
根據上述數據,記者匡算出:職業年金壹旦實現全覆蓋,每年的繳費規模約為3243億元。
同時,根據《辦法》中,“合計不得高於投資組合委托投資資產凈值的30%”的規定,按此投資上限推算,職業年金每年將為資本市場帶來973億元的增量資金。
除此之外,職業年金延續了企業年金委托人、受托人、托管人、投資管理人的基本治理結構,由於與企業年金存在相同的保值增值訴求,職業年金的投資風格延續企業年金的長期穩健基調,投資類別以及各類別的投資比例限定,基本與企業年金保持壹致。
“從這個意義上來講,事業單位的職業年金在托管上確實要及早地做好準備。目前,職業年金是由省級政府統壹管理,是否需要交由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或者類似機構來統壹托管,這還需要進行相應的修法,以便對未來的托管和投資作出具體的規定,職業年金未來將由中央集中托管還是由省級托管,這個還要進壹步討論。”董登新建議,不管是從職業年金的投資績效角度,還是投資管理的安全角度來講,省級職業年金的歸集和收繳最終還是應該委托全國社保基金這樣的類似全國性的機構受托管理為好,它可以從全國篩選更優秀的投資管理人或者是更有有資質的托管人。
業內人士預計,未來職業年金在謹慎的投資政策框架下,將可以保持長期穩健的基本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