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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廣西海事局直屬機構

職責:

壹、負責宣傳、貫徹和執行國家有關水應急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負責組織有關海上搜救的國際公約和國家政策法規的動態跟蹤和研究。

三、負責廣西海事局和廣西海上搜救中心的日常值班和信息報告,並對各分局海事局(處)的值班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四、負責協調和指導本轄區的臺風、寒潮和大風、雷雨和大風、防汛、大霧等極端災害性天氣工作。

五、負責春運、黃金周、小長假等節假日水上交通安全監管數據的統計和報送。

六、負責廣西海上搜救中心辦公室的日常運行管理,負責廣西管轄沿海和內河的船舶、設施、航空器等遇險和海上事故的搜救,組織協調船舶防臺風、防雷雨和防船舶大面積汙染海(水)區的應急處置工作。

七、廣西海事局負責組織制定和完善全區海上搜救應急預案、分預案和專項應急管理預案。

八、負責組織海上搜救人員的搜救技術培訓、演練和經驗交流,並組織海上(水上)搜救應急演練。

九、負責指導轄區內海上(水上)搜救力量的指定工作。

十、負責海(水)上搜救工作數據的統計分析和上報。

十壹、負責重大以上險情搜救行動的後評估。

十二、負責總值班室運行管理相關規章制度的制定、完善和實施。

十三。負責綜合值班室VHF、CCTV、VTS、AIS等搜救值班設備的使用和日常維護。

十四、負責本部門職工的思想教育、業務學習、職業道德和組織紀律。

15.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副主任:吳(兼)歐建華職責:

壹、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船舶管理的法律法規,代表局制定局有關具體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是負責管理和指導轄區內各分局海事局的船舶登記工作,根據授權簽發相應的船舶登記證書和證書、安全操作手冊和相關船舶合法配備的文件,統壹辦理船舶名稱的審批手續。

三、負責受理外國船舶臨時進入本轄區非開放水域的申請,並按規定辦理批準手續;參與轄區內二類口岸開放的審核。

四、負責管理和指導海事局各分局管轄的國際航行船舶進出口岸檢、國內航行船舶出入境簽證工作。

五、負責船舶安全檢查的歸口管理。管理和指導各分局海事局的船舶安全檢查,負責轄區內港口國監督機構和港口國監督檢查員的審批。

六、負責本局權限範圍內違反船舶管理秩序的水上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指導各海事局水上交通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

七、負責檢查和監督各海事局和派出機構的港口費征收工作。

八、負責局方船舶監督管理報表的匯總和統計上報。

九、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船舶和水上設施檢驗管理中的有關政策、法規和規章。

十、負責協助海事部門所屬海事局對轄區內的船舶檢驗機構進行資質認可,並實施監督管理。

十壹、負責協助部海事局對轄區內外國船舶檢驗公司或駐華代表機構進行監督管理。

十二、負責協助部海事局組織本轄區船舶檢驗師資格考試。

十三、負責中國船舶、在船籍港註冊的海上設施和在中國沿海作業的外國海上設施的法定檢驗和發證的技術監督。

十四、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主任:陳國際職責:

壹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及規範性文件,執行相關國際公約。

2.負責國際安全管理規則和國內安全管理規則在廣西的宣傳、推廣和實施管理。

三。根據交通部海事局的授權,負責開展廣西地區航運公司的安全管理體系審核和認證工作,簽署安全管理體系相關證書。

四、負責轄區內SMS審核員的管理。

五、負責轄區內非國際航運公司安全管理體系的審核、認證工作;受理國際航運公司安全管理體系審核申請,並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負責對所有航運公司安全管理體系運行的日常監督。

主任:(兼)副主任:羅職責:

壹、貫徹國家有關船員管理的法律法規,起草本局有關具體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權限範圍內船員和駕駛員的適任考試、考核和發證。

三、負責轄區內船員和駕駛員的跟蹤管理。

四、負責權限範圍內海員專業培訓和特殊培訓的考試、評估和發證工作。

五、負責海員證和船員出境證的發放和管理。

六、負責管理和指導海事局各分局的船員證書、船員服務簿和簽證工作。

七、負責權限範圍內的船員檔案管理。

八、負責審核權限範圍內的船員教育培訓機構質量管理體系。

九、負責對授權範圍內的船員中介機構和船員培訓機構的資質進行監督和審查。

十、負責對轄區內船員培訓機構的培訓進行監督檢查。

十壹、負責海事分局所轄船員管理職能部門的協調管理和業務指導。

十二、負責職責範圍內違法行為的查處。

十三、負責本部門工作人員的崗位培訓、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廉政建設。

十四、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副主任:陸闖梁軍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船舶載運危險貨物管理和防止船舶汙染水域的法律法規;履行和實施中國加入並生效的有關國際公約和多邊、雙邊條約;制定轄區內船舶危機預防管理的相關監管規定。

2.負責規劃和指導船舶載運危險貨物的安全監管和防治船舶及相關作業汙染海洋及內河通航水域的監督管理,監督檢查轄區危險管道的防汙染工作。

三、負責制定本轄區溢油和船舶載運危險品事故應急體系建設計劃,組織實施本轄區溢油應急計劃;協調和指導轄區內船舶載運危險貨物溢油和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參與船舶汙染應急反應的區域或國際合作。

四、負責審批港口溢油應急計劃、國際航行船舶油汙應急計劃、海洋汙染應急計劃和船舶垃圾管理措施;負責轄區內蓄水過駁作業的審批和監督管理。

五、負責轄區內船載危險品申報員和集裝箱現場裝箱檢查員的培訓、考核、發證和管理工作;負責轄區內危險品申報單位的資質審批和年審。

六、負責組織轄區內危險品碼頭安全和防汙染作業條件的論證和驗收;參與轄區內海岸工程和海洋工程環境影響評價、港口碼頭安全評價的評估和驗收。

七、負責組織實施轄區內通航水域環境監測,負責轄區內船舶汙染物接收作業單位和船舶汙染清除作業單位的資質審查和監督管理。

八、負責管轄船舶的《油汙損害民事責任保險或其他財務保證證書》、《燃油損害民事責任保險或其他財務保證證書》等防汙證書和文書;協調和指導轄區船舶油汙保險和油汙損害賠償基金的相關工作。

九、負責組織、協調和實施轄區水域50噸以上500噸以下溢油(汙染危害)船舶汙染事故的應急響應和事故調查處理,負責轄區初級船舶汙染事故調查人員的培訓和考核;協調和指導各分公司海事局管理權限內船舶汙染事故的應急響應和調查處理工作。

十、負責對轄區內汙染防治業務管理的年度分析和評價;負責與危險管理和汙染預防有關的文件、檔案和資料的保管、整理和歸檔。

十壹、負責船舶危險管理防汙染業務報告的匯總、統計上報。

十二、承辦上級和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導演:李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