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我市執行的政策是,對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職工,可以受理和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繳存職工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二套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和套房壹樣,即年利率1-5年為2。75%,5-30年年利率3。25%。也就是說,8月10之後第二次申請公積金買房,利率不會低於2。75%(活期利率)×1。1或3。25%(活期利率)×1。1。
首套房和二套房的政策標準是什麽?
1.賬戶連續存款半年以上才可以申請貸款。
貸款申請條件的調整是新政的第壹個變化。
根據規定,申請貸款時,借款人應當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含)且其住房公積金賬戶處於正常繳存狀態;或經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資金中心)批準,繳存職工處於緩繳、封存或退休註銷狀態。
同時,貸款申請人夫妻雙方均無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和政策性貼息貸款。
2.二套房認定為“認房又認貸”
國家公積金中心將二套房認定標準調整為“認房認貸”。
新政規定,貸款申請人家庭(含貸款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無房且夫妻名下無住房貸款記錄(含商業性住房貸款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按首套住房貸款政策辦理。
貸款申請人家庭在本市無住房且名下僅有1套住房貸款記錄,在本市僅有1套住房且名下無住房貸款記錄或僅有1套住房貸款記錄的,按第二套住房貸款政策辦理。換句話說,我以前買房都是貸款,不管是商業貸款還是公積金貸款。現在賣小買大,從4月15開始認二套房。
認定為兩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貸款。
3.二套房最高貸款60萬。
在首付款方面,根據規定,貸款申請人購買保障性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購房總價款的20%;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以外的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購房總價款的30%;購買兩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購房總價款的60%。貸款申請人購買存量房的,購房總價款以房屋評估值與購房合同總價款的較低者為準。
貸款額度方面,首套住房貸款最高額度為654.38+0.2萬元,執行貸款基準利率;二套房貸最高額度60萬,貸款利率為同期貸款基準利率1。1次。
此外,在保證借款人基本生活支出的前提下,根據借款人申請的貸款金額、期限和適用利率,等額本息還款法計算的月還款額不得超過借款人月收入的60%。
同時,貸款期限不超過25年,最長可計算至貸款申請人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最高不超過65周歲。
二、商業貸款買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對購買首套邢弢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上自住住房的家庭(含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6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基準利率1。1次;貸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應大幅提高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由商業銀行根據風險管理原則自主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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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三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受委托銀行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
單位應當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後,到受委托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每個職工只能有壹個住房公積金賬戶。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記錄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和提取情況。
第十四條
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到受委托銀行為其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單位發生合並、分立、撤銷、解散、破產等情形的,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應當自上述情形發生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或者註銷登記,並自完成變更或者註銷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托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
第十五條
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托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托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壹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上壹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比例。
第十七條
新員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員工本人工資乘以員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新調入的職工,應當自調入職工發放工資之日起繳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八條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不得低於上壹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定,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
第十九條
職工個人繳納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單位應當自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納並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入住房公積金賬戶,由受委托銀行劃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