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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壹次性養老金發放標準

山東省企業退休職工去世後,喪葬費和撫恤金的標準是什麽?為了更好的回答妳的問題,我專門搜索了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門關於死亡待遇的相關政策文件。畢竟這是壹個政策性很強的問題,不能憑自己的主觀臆斷隨意回答。這是回答任何問題最基本的標準。

在山東省,參加職工養老保險退休人員的死亡撫恤金全部納入社保統籌範圍,由社保基金支付。具體範圍包括喪葬補助、撫恤金、直系親屬定期補助等。但由於各地規定不同,標準差異較大,即使在山東省內也是如此。

根據《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於將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職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相關待遇納入統籌的通知》精神,企業職工或退休職工死亡後,不論職務高低,喪葬補助金標準調整為每人1萬元,壹次性使用,為家屬儲蓄;職工死亡後有直系親屬的,給予壹次性撫恤金或者救濟金。因工死亡壹次性支付20個月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非因工死亡或患病死亡的職工月平均工資支付至全省上年度10月;退休職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其供養直系親屬定期生活困難按地區分類,即ⅰ類地區每月460元,ⅱ類地區每月410元,ⅲ類地區每月360元。

退休職工死亡後,需要及時向當地社保部門申報,從死亡後的第二個月起停發基本養老金。如果沒有及時向當地社保部門申報,多出來的基本養老金將從以後的死亡撫恤金中扣除。家屬向社保部門申報後,可憑死亡證明、火化證明、戶籍註銷證明、身份證、戶口簿、社區或村出具的與死者關系證明,或死者生前供養的直系親屬證明,向社保部門申請領取撫恤金。除領取死亡撫恤金外,死者生前個人賬戶養老金未用完,醫療保險個人賬戶部分未用完的,可以由家屬依法繼承,壹次性支付給家屬。

綜上所述,山東省退休職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可以享受三方面的死亡待遇。壹、喪葬補助金1000元;二、壹次性撫恤金10月,全省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第三,直系親屬定期生活補助。

山東省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後,有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喪葬費、壹次性救濟費、供養親屬困難補助四大待遇。

①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

參加養老保險,按照繳費基數的8%形成個人賬戶。個人賬戶裏的錢,每年也會計算利息。

個人不能隨意動用個人賬戶裏的錢,但是等到退休的時候,可以按照國家規定的月數計算個人賬戶養老金,按月提取養老金,直到拿到為止。

如果領取了,國家會補貼同等數額的個人賬戶養老金,保證我們的退休待遇不會降低。

如果沒有全部領取,參保人死亡,根據《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由繼承人繼承。

②喪葬補助。

壹般稱為喪葬費,是根據死者的用途來使用的。最初按照勞保規定,相當於企業職工兩個月的平均工資。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壹些地方出現了新的規定。根據魯勞社200353號文件,山東省喪葬補助金標準為1000元。但上海、天津等部分地區仍采用兩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

③壹次性救濟金。

實際上,壹次性救濟費來源於1951的勞動保險條例。根據《社會保險法》2011,死亡的參保職工可以領取喪葬費和撫恤金。但山東省的相關名稱壹直是壹次性救助金。

勞動保險條例規定的救濟費標準是按供養親屬人數支付本人6~12個月的工資。山東省魯勞發343號1993號文件中明確規定,發放壹次性救助金,標準為10月全省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確定。2018年,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和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分別達到6260.42元和6132.75元,因此相應的減免費用標準並不低。

目前全國各地標準不壹。近年來,許多地區出臺並完善了喪葬撫恤政策。2020年,福建省發放的喪葬補助金標準為全省職工兩個月平均工資,但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僅為遺屬的5倍;2019年貴州省發布的第三檔補貼標準為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兩個月,養老金為上年度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的20倍;浙江省2013的標準是喪葬補助金4000元,按照繳費年限1~15計發撫恤金100元。超過15的,每滿壹年增加1000元,最高15000元。北京是喪葬費5000元,20個月最低工資的撫恤金;上海為兩個月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三項補貼,壹次性救濟本人養老金6~12個月,2010+1天後死亡壹次性救濟,6000元。

(4)供養親屬生活困難補助。

目前全國規定供養親屬生活困難的地方不多,只有甘肅、上海、山東等少數地區。很多地區已經納入低保制度。

供養親屬,壹般依靠退休職工的退休費用作為主要生活來源,沒有養老金或其他工資收入等穩定待遇。目前上海的標準是每月570元。山東省2018提高了供養親屬生活困難補助標準,分為530元、480元、430元三檔,比以前提高了70元。

這是關於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社保待遇,相應的待遇由養老保險基金承擔。大家要放心。

山東企業退休職工死亡後,喪葬費定額為1,000元,壹次性撫恤金在山東省統稱為“壹次性救濟費”。標準為山東省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10個月(社會工資)。此外,山東省還按照壹定標準對供養親屬生活困難給予補助。

山東省企業退休人員有哪些死亡撫恤金?

壹.喪葬津貼

山東省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後,可享受喪葬補助。根據魯勞社[2003]53號文件,喪葬費為每人1,000元,由統籌基金支付。山東省的喪葬補助是定額補助,在全國處於偏低水平。大部分省份的喪葬補助在2000元到3000元之間,部分省市的喪葬補助是我去世前壹個月的撫恤金。

二是壹次性救助資金

壹次性救濟金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壹次性撫恤金”企業退休人員壹次性救濟金的標準是不同的。山東省企業退休人員執行魯勞發[1993]343號文件,規定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後領取壹次性救濟金的標準為10個月,為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企業退休人員壹次性撫恤金全國統壹,執行[2014]33號文件。文件規定,企業退休幹部壹次性撫恤金按照本人去世前上壹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上本人去世前40個月的基本退休費計發。

最新統計數據顯示,2019年度山東省職工年平均工資為73593元,月平均工資為6232.75元。2020年山東省企業退休人員可申請壹次性救濟費62327.5元,在全國處於中等水平。

三、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

職工供養的直系親屬是指依靠職工工資維持生活的直系親屬。根據文件編號。山東人社發[2012]74號:

企業退休人員供養直系親屬,每人每月補貼標準根據企業所在地分為三檔:460元、465、438+00元、360元。其中,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工人遺屬津貼標準提高20%;孤寡員工的遺屬人數增加10%,兩者以上的遺屬人數增加30%。退休人員直系親屬的生活困難補助由統籌基金支付。

山東省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待遇如何領取?山東省企業退休人員辦理死亡待遇的方式比較簡單,退休時由企業或親屬辦理即可。原企業登錄社保系統網站即可在線提交,親屬需到社保局窗口提交相關資料。需要提交的主要信息如下:

離退休(職)人員及遺屬減少表(壹式兩份);

喪葬費、壹次性救濟費和個人賬戶余額繼承資格證明(壹式兩份);

(3)通過* * *查閱資料無法查到死亡日期的,應攜帶死亡證明原件或復印件。

社保局受理後將在15-20日內將資金發放到指定銀行賬戶。

山東省簡單高效的辦理和受理方式值得稱道,希望更多省市能采取類似方式。

綜上所述,山東省企業退休人員去世後可以享受的死亡待遇包括喪葬補助金、壹次性救濟費和供養直系親屬補助金,與大多數省份只包括喪葬費和撫恤金不同。此外,個人賬戶余額也可以繼承。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規定,“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退休後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部分及其產生的利息可以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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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山東省去年月平均工資計算,喪葬費和救濟費可約為71,000元。

山東省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後,遺屬不僅可以享受喪葬補助金和壹次性救濟費;同時,符合條件的,還可以享受供養直系親屬補助和個人賬戶余額返還。

下面我們來介紹壹下:

喪葬補助金和壹次性救濟費根據《山東省關於調整企業職工喪葬補助金的通知》,山東省企業退休人員喪葬補助金標準為1,000元。

根據山東省《關於調整國有企業因工死亡和非因工死亡職工供養直系親屬補助標準的通知》,山東企業退休人員死亡的,給予上年度全省月平均工資10個月的救助金。

按照山東省2065438+2009年平均月工資7007元計算,2020年救助基金標準為70070元,在全國屬於較高水平。

喪葬補助費和壹次性救濟費,其親屬可以按規定領取。

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根據《山東省關於調整職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的通知》,山東省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按地區分為三檔標準,即第壹檔標準為每月530元,第二檔標準為每月480元,第三檔標準為每月430元。

建國前參加工作的,可以增加20%的補貼標準。退休人員遺屬孤寡的,還可以增加10%。

但並非所有直系親屬都能領取遺屬生活困難補助,但其主要生活來源屬於退休人員的,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可按企業所在地對應的標準享受:

(1)祖父、父親、丈夫年滿60周歲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2)祖母、母親、妻子不從事有償勞動者;

(3)子女(包括養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兄弟姐妹(包括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兄弟)年齡在16周歲以下;

(4)孫子女未滿16周歲,父親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母親未從事有償勞動者。

(5)企業退休人員自小由他人撫養,現贍養人符合上述兩項條件的,也可視為贍養直系親屬。

個人賬戶余額山東省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後,個人賬戶內的錢沒有領取的,賬戶內剩余的錢全額返還給遺屬。

我們知道,退休人員個人賬戶裏的錢數是根據退休時的年齡決定的。通常對於50歲退休的人,2006年個人賬戶的錢數是65438+3個月;55歲退休的,繳費月數2004年為65438+2個月;60歲退休的,繳費月數為11年零7個月。

山東省企業退休人員在國家規定的月數內死亡的,其個人賬戶中的錢肯定會有結余,遺屬可以憑其死亡相關證明文件申請退還其個人賬戶中的資金。當然,如果達到或超過規定的月數,就意味著個人賬戶沒錢了,不退。

山東企業的職工,包括退休人員,如果去世了,其親屬可以獲得三項補貼:喪葬費、撫恤金和生活補助。

此外,人死亡後,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存儲的金額或余額可以依法繼承,不會被沒收。

如果外省的朋友遇到類似問題,請及時咨詢當地人社局,因為各地標準不壹樣。

我們來看看山東企業員工的相關標準。不包括機關事業單位,他們的標準比這個高。

1.喪葬費:1000元。

配額,僅此而已。

二、養老金:10月全省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救濟(月工資)。

在職人員,養老保險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需要進行養老金轉換,轉換公示為:養老金=繳費年限/15 * 10個月全省上年度社平工資。

三。供養親屬生活補貼:按地區分別分類

530、

480,430元。

供養親屬範圍參照《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範圍的規定》。

如遇到此類問題,請及時咨詢當地人社局,提交資料,辦理相關申請手續。

壹個是國外的,記得我壹個親戚去世的時候(1994年建國前參加工作,德州市人民醫院工會最高職務主席),醫藥費住院費全部報銷,喪葬費實際報銷壹半(醫院工會負責綜合處理)。因為老家離德州100多公裏,醫院綜合運送相關親屬,最後送到老家安葬。#16636;找到了三個月的工資。給寡婦每月120元生活費。房子是孩子的還是霜降的(有居住權但沒有買賣權)。那時候房改剛開始,97年後全動力買的。當時市場價30萬左右,買的時候不到10萬。現在價格兩百多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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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壹個叔叔,是山東省日照市壹家企業的退休工人。他今年八十多歲,7月去世。

我大表哥說喪葬費只給了1000塊,撫恤金給了十個月工資,壹共五萬多。葬禮花了3萬多,剩下的2萬給了我姑姑。因為姑姑沒有退休工資,加上老伴去世,失去了生活來源,現在壹個月400多塊錢的遺屬津貼。

我還有壹個叔叔今年去世了。死前好像是財政局的科員。他的退休工資是8000多元。他去世後,喪葬費4000元,撫恤金是20個月工資。我姑姑壹下子拿了近20萬。她用5萬塊錢給我舅舅買了塊墓地,剩下的給了兒子讓孫子上大學。

工人和公務員養老金差距這麽大,真是想不到。

不用看也不用討論。反正比事業退休人員少多了,能有壹半就不錯了。

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相關的社會保障待遇由養老保險基金支付。比如喪葬補助、撫恤金,有的地區還為親屬提供生活補助。

《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目前全國各地對這兩項費用都制定了不同的支付標準。那麽,山東省的繳費標準是多少呢?1.關於喪葬補貼

喪葬補助金是用來埋葬死者的。目前山東省喪葬補助金標準為1,000元包幹,其發放標準執行魯勞社2003年53號文件。

2.關於死亡撫恤金

目前,山東省社保文件中仍沿用1951的勞保條例中的“壹次性扶助費”舊稱。我覺得還是沿用《社會保險法》的名字叫“養老金”比較好。

目前,對於“壹次性扶助費”的繳費標準,山東省執行魯勞社343號1993號文件規定的繳費標準,標準為10月全省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從全國來看,山東省的分布標準在中遊以上。

山東省統計局發布《2019年山東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和國有經濟單位平均工資》,其中: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7007.40元/月;國有經濟單位職工平均工資8440元/月。

此外,山東省還發放“供養親屬生活困難補助”。

什麽是贍養親屬?壹般以退休職工養老金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親屬,沒有養老金或其他工資收入等穩定待遇。

山東省是中國為數不多的為供養親屬提供生活補貼的省份之壹。目前發放標準為魯人社發2018 56號文,每人每月津貼標準根據企業所在地調整為三檔:530元/480元/430元;

此外,對特殊人群適當提高了補貼標準。

(壹)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遺屬的補助標準,在上述補助標準的基礎上提高20%。

(二)職工遺屬喪偶的,補助標準提高10%。

(3)兩者都有

(1),

(二)的情況下,在此基礎上補貼增加30%。

領取供養親屬生活困難補助需進行資格審查。從業人員供養直系親屬的資格條件應遵循民政部。

(1989)友之諾。19.

養老金和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身份和權益保障法》第四十五條。

國家和社會尊重軍人及其家屬為國防和軍隊建設做出的貢獻和犧牲,優待軍人及其家屬,對烈士、因公犧牲軍人和病故軍人遺屬給予撫恤和優待,保障殘疾軍人的生活。國家建立撫恤優待保障制度,合理確定撫恤優待標準,逐步提高撫恤優待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