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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能源家庭搖號政策

2021北京新能源搖號政策傾向於以家庭為單位,具體如下:

1,無車家庭新能源指標按積分數排序;

2.新能源指標80%優先給無車家庭;

3.指標配置頻率從每兩個月壹次變為5月新能源指標,6月普通指標,每年65438+2月。

無車家庭新能源積分規則:無車家庭主申請人積分、配偶積分、其他申請人積分均由基礎積分和階梯(等待)積分組成。申請每滿壹年,家庭申請人積分分別增加1分。基礎分:主申請人2分,其他申請人1分;階梯(輪候)積分:參加新能源指標輪候的,個人輪候時間與申請家庭單位時的距離每滿壹年增加1分,不足壹年的部分按1年計算,並加上過去參加搖號獲得的樣本數。

新政增加了基於“無車家庭”搖號和積分排序的指標分配方式,賦予“無車家庭”明顯高於個人普通指標的中簽率和新能源指標額度。

1.“無車家庭”可以參與搖號。新政堅持“總量控制、價值導向、方便群眾”的原則控制總量,即引導小客車合理有序增長;價值導向,即優先考慮購車需求迫切的“無車家庭”;便利就是充分發揮大數據等新技術的作用,讓數據多跑路,少跑腿。與原政策相比,新政增加了基於“無車家庭”的指標分配方式。通過給予“無車家庭”明顯高於個人壹般指標和新能源指標額度的中簽率,優先解決“無車家庭”的購車需求。這是此次政策優化調整的核心內容。新政將可以申請指標的家庭成員限定為配偶、子女、父母。2.戶用新能源指標占比調整。今年6月1日至6月30日,市交通委就小客車數量優化方案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在此期間,收到了24126封電子郵件和書面信函,接到了5311個市民電話。* * *收到反饋意見29437條,有效意見33396條。來電中,80.4%贊成改進建議,19.6%反對。輿論主要集中在家庭新能源指標占比過高,影響等待新能源指標的個人利益。建議設置壹個過渡期。根據建議,市交通部門已於6月完善政策優化方案公開征求意見,調整新能源指標家庭比例,並設定3年過渡期,即2021新能源小客車配置指標的60%先分配給“無車家庭”,其余分配給個人;2022年,比例調整為70%;2023年及以後,這壹比例將調整至80%。

3.“壹個名下多輛車”只能更新壹輛車。個人擁有多輛本市登記的公車的,在更新車輛時可以選擇其中壹輛申請更新指標。其余車輛不予更新,但允許車主將已登記的剩余車輛過戶給未在本市登記公車的配偶、子女、父母。受讓方不需要任何指標文件,配偶必須滿足婚姻持續壹年的要求。而且父母要符合“本市戶籍個人”的要求,家庭關系持續壹年。名下多車轉移登記,從明年起,可通過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信息系統網站在線提交申請,將登記車輛轉移給符合條件的配偶、子女、父母。申請時間為6月65438+10月1至3月8日,8月1至6月8日。提交申請後,經公安、民政部門批準,由公安交管部門辦理車輛轉移登記。

法律依據

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

第二條本市實行小客車數量控制措施。小客車年度增長數量和配置比例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發展改革、公安機關交通管理、生態環境等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合理確定。,根據小客車需求情況、道路交通和環境承載能力,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後向社會公布。

第四條符合下列條件的個人可以申請分配指標登記:

(壹)戶籍在本市,包括本市戶籍居民、駐京部隊(含武警部隊)現役軍人、港澳臺人員和在京居住的外國人、持有本市工作居住證的人員、持有本市居住證且連續5年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費和個人所得稅的人員;

(二)非本市註冊的載客汽車;

(三)持有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

第五條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按戶申請分配指標登記:

(壹)家庭成員由主家庭申請人和其他家庭申請人(以下簡稱家庭申請人)組成,總人數不得少於2人;

(2)其他家庭申請人限於主要家庭申請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公婆或姻親;

(三)家庭成員及其配偶名下無在本市登記的小客車;

(四)家庭成員符合第四條規定戶籍在本市,家庭主申請人持有有效機動車駕駛證。

離婚時,個人以原配偶名義在本市登記的小客車,離婚十年內不得參加以家庭為單位的配置指標申請登記。

家庭主申請人代表家庭申請分配指標登記,取得指標後將是指標的擁有者。以家庭為單位參加分配指標申請登記的,不得同時參加其他家庭或以個人身份申請分配指標登記。參加家庭分配指標申請登記的,家庭申請人在家庭主申請人取得指標後十年內不得以個人或家庭申請人身份申請分配指標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