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保險是指勞動者或者其遺屬在工作中遭受意外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或者在規定的特殊情況下,導致暫時或者永久喪失勞動能力並死亡,由國家和社會給予物質幫助的壹種社會保險制度。以下是我為妳整理的常州工傷保險繳費比例,希望對妳有幫助!
常州工傷保險繳費比例是多少?
工傷保險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給統籌地區的月數為18至23個月不等,可在規定費率基礎上繼續下調20%;累計結余可在月數24個月及以上的“統籌地區”繳納,並可在規定費率基礎上繼續減免50%;費率下調期間,統籌地區工傷保險基金累計結余低於18個月的,可停止下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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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網,江蘇省人民政府發布《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7月1日起降低江蘇省社會保險費率和調整江蘇省社保繳費基數實施方案的通知》。
1 2065438年7月至2020年6月30日(當前繳費年度)期間,參加市屬企業社會保險的用人單位及其職工月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上限為16842元,下限為3368元。
常州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納比例如下:
工傷保險:公司按行業繳納,個人不繳納。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突發疾病死亡或經搶救無效在48小時內死亡;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原在部隊因戰、因公致殘的職工,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符合上述條件,但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職工,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視同工傷:
1,故意犯罪;
2.醉酒或吸毒;
3.自殘或自殺;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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