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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開發項目的規費和配套費怎麽算?

房地產開發項目費和配套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1.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國家作為土地所有者,在壹定期限內將土地使用權出讓給土地使用者。

土地使用者所支付的土地出讓金的估算,可參考政府前期出讓的類似地塊的出讓金數額,並修正時間、區位、用途、街巷情況、建築容積率、土地出讓年限、周邊環境、土地現狀等因素後得出。

也可根據項目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頒布的城市基準地價或平均標定地價,根據等級、用途、容積率、使用年限等因素進行修正。

2 .征地拆遷補償。

(1)土地征用費。國家建設征用農村土地發生的費用主要包括土地補償費、勞動安置補助費、水利設施維護和分攤費、青苗補償費、耕地占用稅、耕地開墾費、征地管理費等。農村土地征收費用的估算可參照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

(2)房屋征收和安置補償費。在城市地區,國家和地方政府可以依照法定程序,將國有土地儲備或已由企業、事業單位或個人使用的土地,劃撥給房地產開發項目或其他建設項目使用。因轉讓土地,給原用地單位或個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新用地單位應按規定給予補償。它實際上包括兩部分費用,即房屋征收安置費和補償費。

3.項目前期成本。項目前期費用主要包括:

(1)項目的規劃、設計和可行性研究費用。壹般可以估算為項目總投資的壹定比例。通常規劃設計費約為工程造價的3%,水文地質勘探費可根據所需工作量及相關收費標準估算。

(2)“三通壹平”等土地開發費用。主要包括拆除地面原有建築物、構築物的費用,場地平整費用和供水、供電、通路費用。這些費用可以根據實際工作量,參考相關收費標準進行估算。

4.建安工程費。指直接用於建安工程建設的全部費用。主要包括建築工程費用(建築及專項裝修工程費用)、設備及安裝工程費用(給排水、電氣照明、電梯、空調、燃氣管道、消防、防雷、弱電等設備及安裝)和室內裝修工程費用。

在可行性研究階段,建安工程造價可采用單位估算法、單位指標估算法、工程量近似量化算法、估算指標估算法和類似工程經驗估算法進行估算。

5.基礎設施費。也稱紅線內工程費用,包括供水、供電、供氣、道路、綠化、排汙、泄洪、電信、環衛等工程費用,通常采用單位指標估算法計算。

6.公共設施費。主要包括開發不能有償轉讓的居住區公共設施所發生的費用。其估算可參考“建安工程造價”的估算方法。

7.不可預見的費用。包括基本預備費和物價上漲預備費。根據工程的復雜程度和上述費用估算的準確性,以上述1 ~ 6項之和為基數,按3%-5%計算。

8.開發過程中的稅費。開發項目的投資估算應考慮開發過程中地方政府或相關部門征收的各種稅費。在壹些大中城市,這部分費用在開發建設項目的投資構成中占有較大比重。應根據當地相關法律法規進行估算。

經濟核算

房地產開發成本核算是指企業將開發壹定數量的商品房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按成本項目歸集、分攤,最終計算開發項目總成本和單位建築面積成本的過程。

房地產開發成本核算得到整頓,相關法律法規得到完善。房地產開發將有序規範運行。房地產開發商要獲得經營利潤,不僅要提供適銷對路的房屋,還要降低開發成本,重點控制房地產開發成本的構成,嚴格控制各項費用,嚴格計算房地產開發成本。

成本分類

房地產開發成本會計就其用途而言大致可分為三部分:

1,土地、土建及設備費用。這是房地產開發成本的主要內容,約占總成本的80%,其中最重要的是土地成本。土地成本主要包括重置成本、租賃成本、搬遷成本等。

在決定是否開發項目之前,房地產開發商必須計算房地產開發成本,通過土地面積和容積率的換算,計算出未來要開發的每平方米商品房的土地成本(俗稱樓面價),以此來評估項目的可行性。

2、配套等收費。主要指水、電、氣、市政和公共設施,學校、醫院、商店等生活服務設施也不可或缺。

其他壹些費用雖然屬於押金性質,比如檔案押金、綠化押金等,但是很難全部收回。這種收費項目種類繁多,標準不壹,很多是壟斷性企事業單位進行的,標準普遍較高。

配套及其他收費項目在房地產開發成本核算中受外部因素影響最大,占項目總投資的10% ~ 15%。

3.管理費用和融資費用。與其他行業相比,房地產開發具有建設周期長、投資額大、投資風險高的特點。因此,大多數開發企業必須通過貸款來解決資金需求,這將產生大量的利息支出。如何計算好這部分成本,對於正確計算房地產開發成本將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擴展數據:

房地產開發項目壹般是土地和地上建築物的投資開發建設項目。

在中國境內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辦理;房地產開發項目是指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國有土地上進行基礎設施和房屋建設的項目。

房地產開發項目是壹項高投資、高風險的投資和經營項目,它還涉及面廣,對國計民生有重大影響。因此,國家通過立法等手段對其進行規範和管理。

房地產開發項目必須嚴格執行城市規劃。按照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相統壹的原則,實行全面規劃、合理布局、綜合開發、配套建設。

我國城市規劃分為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其中詳細規劃又分為控制性詳細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對房地產開發項目有直接法律約束力的是詳細規劃。

房地產開發項目的設計和施工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規範;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驗收後才能交付使用。

上述立法的目的是確保房地產開發過程和產品的安全,使房地產開發企業在追求經濟效益的同時兼顧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取得竣工驗收合格證也是申請房屋所有權的重要條件。

參考資料:

百科全書-房地產開發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