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或者參保人員生病住院的,可使用社保卡去醫療機構、藥店直接進行結算。
壹、社保基金怎麽管理
1、開源節流抓基金管理,提高認識
2、整合社保經辦機構,減少基金運轉環節
3、提高基金管理效率,拓寬基金投資渠道
4、完善社保基金監管機制,加強內部審計
二、社保卡裏的錢的用法:
如果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可以每月從中領取基本養老金;而參保人員如果生病住院,所產生的醫療費用在報銷範圍內的,則可以攜帶社保卡等資料直接去定點的醫院或者藥店使用等。
社保卡裏的錢不可以取出來。若是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人死亡的,其法定繼承人可以繼承個人賬戶余額,繼承份額依繼承人的約定。持繼承之外,社保的錢是不可以提前支出的。1.5萬億元社保基金的資產管理將真正實現有法可依。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