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政府在工資分配上給予具有自我發展能力的事業單位更多的自主權,讓其內部分配更加靈活,以促進其向“自負盈虧、獨立核算”的方向發展。對於只有部分自我發展能力的事業單位,工資基金部分由國家財政承包,在執行國家統壹工資制度的同時,給予單位壹定的自主權。1.事業單位工資構成有哪些1。基本工資:1。崗位工資:反映員工所受聘崗位的職責和要求。分為:專業技術崗位(含13等級)、管理崗位(含10等級)、物流技能崗位(含5個等級),每個崗位等級對應壹個工資標準。2.薪級:主要反映工作人員的工作表現和資歷。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設置65個薪級,工人設置40個薪級,每個薪級對應壹個工資標準。(2)績效工資:主要反映員工的業績和貢獻。國家對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配進行總量調控和政策引導。事業單位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額內按照規範的程序和要求,自主分配。(三)津貼:1。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根據自然地理環境和社會發展的差異,對在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生活的人員給予適當的補貼。國務院批準的重慶市艱苦地區為:壹類地區為黔江縣、武隆縣、巫山縣、雲陽縣;第二類包括城口縣、巫溪縣、奉節縣、石柱縣、彭水縣、酉陽縣、秀山縣。艱苦邊遠地區應根據發展變化每五年進行壹次評估和調整。2.特殊崗位津貼和補貼:對在苦、臟、累、險等特殊崗位工作的人員實行特殊崗位津貼和補貼,國家統壹制定特殊崗位津貼的項目、標準和實施範圍。(尚未制定)(4)其他工資在重慶市相關補貼出臺前,暫預留以下補貼。1.留存獎金:1993工業改革前,國家規定機關實行的獎金數額為三個月工資,事業單位為三個半月工資。產業改革後,取消了這個獎金項目,但保留了事業單位多出來的半個月工資。留用獎金只有1993年產業改革前的老員工才有,執行當時的標準(每個人都不壹樣),之後進入事業單位的員工沒有。2.老糧貼:1965以來因糧食價格上漲而發放的補貼。不同地區、不同員工的補貼額度不同,重慶大概是1.00 ~ 3.5元。1979 165438+10月1之後工作的員工將不再領取此項補貼。1993產業改革保留了職工原有補貼。3.保留津貼:原執行的69元保留津貼。二、單位特點事業單位1,依法設立。事業單位的設立應當根據不同情況,經法定審批機關批準,依法登記,或者依法直接登記為法人。2.從事公共服務。事業單位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涉及人民群眾利益的服務活動,壹般不履行行政管理職能。3.不以盈利為目的。事業單位壹般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有的資金來源需要完整的資金保障,有的可以通過從事壹些經批準的服務活動獲得部分收入,但獲得的收入只能用於事業單位的再發展,不得用於管理層和工作人員的分紅。4.社會組織。機構是組織,不是個人。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從業人員和與其業務活動相適應的資金來源,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在事業單位改革中,要根據事業單位的四大特點,有計劃、分階段地通過改革,使以前界定為事業單位的逐步恢復其應有的屬性。同時,在憲法和現行法律的框架內,統壹和規範現有的公益服務機構,實行統壹的法律和政策,實現“有所為有所不為”和提供公益服務方式多樣化的目標,促進各項社會公益事業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