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條件是:
1,在所在地有有效戶口或居住證;
2.用戶在申請公積金貸款前已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滿六個月;
3、有手續、合同等。對於買房、租房、裝修;
4.申請人支付的首付款應超過總購房款的30%或20%;
5.出借人和保證人均須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個人征信良好,收入相對穩定。
公積金壹般指住房公積金,具體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按照相關制度繳納的長期住房型儲蓄基金。需要註意的是,住房公積金制度壹般只有城鎮才有,而農村壹般沒有公積金制度。同時,只有相關企事業單位的職工才能建立自己的住房儲蓄。
公積金貸款有抵押擔保的,借款人應以所購房屋作為抵押物。借款人應當與受委托銀行簽訂抵押合同,並按照本市房地產權利登記的規定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公積金貸款有質押擔保的,借款人或第三人應提供公積金中心和受委托銀行認可的憑證式國債、受委托銀行的本幣定期存款憑證,以及其他合法質押的權利憑證進行擔保。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發放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受委托銀行應當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