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後交房時需要交,契稅、住房維修基金、房屋產權登記費、證照印花稅、工本費。
1、契稅
非普通住宅契稅按4%征收,普通住房標準為按1.5%征收。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約按1%征收,各城市具體收費標準略有不同。
2、住房維修基金
商品房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維修基金交繳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交納維修基金。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房屋維修基金實際上包括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簡稱專用基金,用於物業***用部位、公用設施及設備的更新、改造等項目,不得挪作他用。
專用基金實行“錢隨房走”的原則,房屋轉讓時,賬戶裏的余額資金也隨之轉移給房屋的新的產權所有人。
3、房屋產權登記費:有的開發商是辦證時才收取的,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4、證照印花稅:5元/本。
5、工本費:10元/本。
賣方稅費:
1、交易服務費:
建築面積(平方米)×3元
2、交易印花稅:
成交總價×0. 05%
3、土地出讓金:
個人所得稅:交納總價1%
4、商品房:土地出讓金按基準地價× 3% × 未交土地出讓金的建築面積
5、分攤費用:
成交總價/總面積×分攤面積×10%(10樓以下)
成交總價/總面積×分攤面積×20%(10樓以上)
6、營業稅及附加稅:成交總價×5.5% (房產證或購買時契稅完稅證未滿五年)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新房交易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