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類人才140萬元以內;
2、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或博士學歷學位人員80萬元以內;
3、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壹級)人員50萬元以內;
4、全日制碩士學歷學位人員40萬元以內;
5、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或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30萬元以內;
6、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畢業生或浙江省核發的技師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二級)人員20萬元以內。
實際購房優惠額在優惠標準限額內不超過購房總價的50%。
個人符合多項條件的、夫妻雙方均符合保障條件的,按從高、從優、不重復的原則享受。
為深入實施人才強市戰略,進壹步營造良好的引才留才環境,切實為我市經濟社會轉型升級提供廣泛的人才智力支撐,根據《中***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支持人才創業創新的意見》(浙委發〔2016〕14號)精神,現就做好人才購房補助工作制定如下實施辦法。
壹、適用範圍
(壹)適用對象(***8類)
1.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
2.國家級重點人才(國家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國家傑出青年基金獲得者,長江學者特聘教授,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第壹、二層次,國家級引才工程及特支計劃入選者);
3.省部級重點人才(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人員,省特級專家,省部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省“151人才工程”第壹、二層次,省級引才工程及特支計劃入選者);
4.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博士學歷學位人員;
5.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浙江省核發的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壹級)人員;
6.碩士學歷學位(全日制脫產取得)人員;
法律依據:
《義烏市人才購房補助實施辦法》第二條、補助標準
符合條件的各類人才向政府申請購房補助的,政府以購房優惠的方式給予購房補助,優惠標準為:1.1-3類人才140萬元以內;2.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或博士學歷學位人員80萬元以內;3.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高級技師職業資格人員50萬元以內;4.碩士學歷學位(全日制脫產取得)人員40萬元以內;5.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或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30萬元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