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單位為職工繳納生育保險滿壹年以上;
2.生育子女的女職工具有本市戶籍;
3.用人單位為職工繳納生育保險;
4.生育期間的相關費用符合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男方應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和法定生育條件。具體是指必須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符合法定生育條件。如果男方未滿法定結婚年齡,就不能享受這項生育保險待遇。
生育保險待遇有哪些?
1,生育醫療費。
女職工生育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藥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超過規定的醫療業務費、藥費(包括自費藥、營養藥)由職工自行承擔。
女職工出院後,因生育引起疾病的醫療費用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醫療費用按照醫療保險待遇的規定辦理。產假期滿後,女職工因病需要休息治療的,按照病假和醫療保險待遇的有關規定辦理。
2.產婦津貼。
女職工在產假期間依法享受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按照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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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四條,用人單位已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和生育津貼。
第五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職工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壹)女職工享受產假;
(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假;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壹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