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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未經我同意買了東西,讓我平分。如果我不付錢會有問題嗎?

沒問題。同事壹起合住壹個房間。如果需要購買壹千塊錢的物品,在購買之前要通過協商達成壹致。正如題主所說,妳出差,領導A讓新來的B買,回來領導A讓妳付錢。這是典型的“先演戲”,妳當然可以繼續拒付。

去年,我們辦公室有六個人。因為我們辦公室沒有開水器,所以我們壹個同事花160元買了壹個不銹鋼電熱水壺。我們認為電水壺是剛需。大家天天喝茶,誰也不要掏錢。於是,我安排買水壺的人又買了個垃圾貸款,每個人往桌上加了壹鍋肉,140元,加上之前的160元,壹共300元,然後告訴大家每個人出50元。

對此,除了高興之外,有同事建議大家再交100元的辦公室活動經費,用於6個人的小活動。我想,通過購買剛需辦公用品讓大家出50塊錢的目的,是為了讓大家珍惜用品,也是為了聚攏大家的心。如果再讓大家為小型活動買單,那就顯得有點弱了。

於是,我帶頭請大家吃飯,理由是我年齡最大,受到單位表彰。後來形成了辦公室的文化。誰做出了成績,得到了獎勵和表彰,誰就主動邀請大家去玩,或者壹起吃早餐,或者下午買點茶葉水果,或者在餐廳點幾個家常菜推壹杯換換口味。

領導A之前跟妳提過買茶具,妳沒給他面子。如果A是壹個情商很高的領導,他壹定會買那套茶具給大家用。然後我對妳說“如果妳今年的獎金比去年增加壹半,妳就交1000元”。這樣妳會開心,會發自內心的佩服領導A。

妳出差的時候,他安排新同事B買了幾千套茶具。回來後,A體貼地讓妳付錢。如果我是妳,我不會付這筆錢,理由如下:

買之前不問問妳的意見是不尊重人的。既然妳是領導,為什麽要和壹個不尊重妳的同事分享物資的錢?

幾千元的茶具,在合租的房子裏並不是剛需。領導a故意買的,大概是為了排場和快感。領導氣場大,不舍得自己花錢,是典型的“愛面子活受罪”。

領導A是陰謀家,妳要多加小心。否則,茶是可以喝的。如果有壹天我花18萬買了幾斤陳年普洱怎麽辦…

我小學五年級的時候,曾經在班裏組織過壹次捐款。90年的時候,農村的孩子基本上壹天領壹兩毛錢的零花錢。而且家裏窮,我上了六年小學,放學沒買過壹個零食。

那壹天,學校強制每個學生捐款,在操場上排隊,在每個班級前面放壹個募捐箱,學生們輪流捐款。

我肯定沒錢,只好找前面壹個同學借20分。他說好的,以後給妳。

然後他自己站出來捐了五毛錢,下來跟我說我給妳捐了兩毛錢。

什麽?

眾目睽睽之下,妳拿著壹張50分的鈔票,放在捐款箱裏,享受著老師的贊許和同學們的羨慕,還要我以後還妳?

妳要做壹個好人,妳要戴上榮耀。

我給了他壹個白眼,還妳?不是妳腦子進水了,就是我腦子進水了。

後來我漸漸明白了社會上的壹個道理,壹個成熟的成年人必須有勇氣和膽量說不。

我不占別人便宜,別人也不占我太多便宜。

我明辨是非,壹直以誠待人,但不要把我當冤大頭。

輪到妳了,是妳的,妳不該,所以別拿我的錢。我開心,讓妳滋潤,我不開心,就不讓妳靠近我。

所以別再做兔子了。如果他因為這種事情跟妳過不去,妳要好好想想,這種領導,這種工作環境,是否值得繼續下去。

對於這個問題,我有三個建議:

首先看金額。

量大的壹定要提前商量,量小的無所謂。

第二,它是公共對象嗎?公共意味著每個人都可以使用它,它對每個人都有用。這個要分享。

第三,看自己是否需要。不需要就不需要,當然不付錢。

像這樣的事情,對A來說顯然是不對的,A很可能是想以後獨占這套茶具。妳完全可以不理會他,向B說明前因後果,我想B會清楚的。

首先,不要對同壹個人斤斤計較,但也沒必要遷就他們。只要妳堅持不用那套茶具,就不需要分攤浪費的錢。

兒子小學畢業,壹個家長(企業老板,有錢人)請名師寫了壹幅書法作品,買了相框裝裱,花了幾萬塊錢,送給了幾個老師,然後來找全班家長均攤!不錯的嘗試,是吧?全班的家長都幫了他壹個忙?我沒有事先和妳商量。有的家長交了,有的沒交。我家是沒交錢的家長之壹。事先沒商量。我為什麽要吃這個啞巴虧?

首先說明壹點:我不同意平分

這在分享中很容易發生。自己想買什麽就買什麽,但是太貴了。我覺得我買了大家都會用,所以想平分。妳可以要求別人平分,但首先妳需要得到別人的同意。別人不同意,妳自己也可以。也可以直接表態。

遇到這種喜歡占便宜的合租夥伴,壹定要先註意原則,規定購買超過壹定數量的東西,需要雙方同意,才可以叫合租。除此之外,妳不同意AA。

我和壹個朋友合住壹個房間,她想買大件的東西。我覺得對我沒用。我會明確表示我不想買,也不會參與平攤。如果她買回來,我就不用了。

最後的結論是,把話跟舍友解釋清楚,把規矩定得和諧。

首先,這套茶具不要自己用,壹次都不要用,更不要碰。如果B不傻,他能理解妳不買的意圖。

其次,堅持妳不付錢的原則,和B指出,A讓妳壹起買,妳合租就好。沒有問我的意見,也不需要這個東西,也沒有答應壹起買。

最後我問A說妳讓我壹起買,我沒同意。既然妳問了B,那就是妳的事了。為什麽說我欺負新人讓他買妳的?我從頭到尾都沒說過要壹起買。

這個問題,我覺得,妳和同事合住壹個房間,從中需要添加物品,提前和妳商量達成諒解,也是合理的。但是事實已經變成了事實(我買回來的東西沒有經過我的同意)其實問題不大。同事很看重壹件東西(分享:21加5,3131)舍不得的時候留下當紀念品。妳要知道同樣的事情是人生的宿命,不要太在意...面對現實(無原則問題),妳要有更廣闊的視野(淡泊得失),保持良好的心態,壹切問題都會迎刃而解。當然,這是我個人的看法。如有不妥,請見諒!

我當然拒絕!妳不能讓他控制妳的權利。與此同時,我向我的新同事解釋說,我以前拒絕過他的提議,以表明我的立場。再者,說明他是個潔癖,不喜歡用茶具。委婉的嚴重拒絕,意味著通情達理,友好不傷精神。同事工作生活在壹起求同存異,原則從不敷衍。不要縱容別人的自私。

沒有協商,就沒有平分的理由。而且,如果不用主,就沒有對等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