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國債的利率是固定的,不會出現每家銀行利率不同的情況,所以投資者也可以選擇自己的周邊銀行購買,到期後支取更方便。
國債是以國家信用為基礎,由財政部發行的壹種債券,信用程度高,到期還本付息。國債分為無記名債券、記賬式債券和儲蓄國債,其中儲蓄國債又分為憑證式債券和電子式債券。
國債又稱國債,是國家以其信用為基礎,按照債券的壹般原則,通過向社會發行債券籌集資金而形成的債權債務關系。國債是中央政府為籌集財政資金而發行的壹種政府債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資者發行的,承諾在壹定期限內到期支付利息、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因為國債的發行主體是國家,信用最高,是公認的最安全的投資工具。
主要特點
國債是壹種特殊形式的債務,與壹般債權債務關系相比具有以下特征:
從法律關系主體的角度來看
國債的債權人可以是國內外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也可以是某個國家或地區的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而債務人只能是國家。
從法律關系的性質來看
國債法律關系的發生、變更和消滅,大多體現了國家的單方意誌。國債法律關系雖然與其他金融法律關系相比是平等的,但與壹般債權債務關系相比表現出壹定的從屬關系,這在內債法律關系中表現得更為明顯。
從法律關系的實現來看
國債是信用等級最高、安全性最好的債權債務關系。
從債務人的角度來看
國債具有自願性、有償性和靈活性。
從債權人的角度來看
國債具有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動性的特點。
根據不同的標準,國債可以分為以下幾種:
根據舉借債務方式的不同,國債可分為國家債券和國家貸款。
國債:是發行債券形成的國債法律關系。國債是國內債務的主要形式。我國發行的國債主要包括國債、國家經濟建設債券和國家重點建設債券。
國家貸款:借貸雙方按照壹定的程序和形式,協商簽訂協議或合同,形成國債法律關系。國家借款是國家外債的主要形式,包括外國政府貸款、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和國際商業組織貸款。
根據償還期限的不同,國債可分為定期國債和不定期國債。
定期國債:指國家發行的有嚴格還本付息條款的國債。按照償還期限,定期國債可分為短期國債、中期國債和長期國債。
短期國債:通常指1年內發行的國債,主要用於調節國庫資金周轉的暫時余缺,具有較大的流動性。
中期國債:指期限在1年以上、10年以下(含1年但不含10年)的國債,由於償還時間較長,可以使國家對債務資金的運用相對穩定。
長期國債:指期限超過10年(含10年)的國債,它使政府能夠在更長的時期內控制其財力,但持有人的收益會受到幣值和價格的影響。
不定期國債:指國家發行的沒有規定償還期限的國債。這種國債的持有者可以按期獲得利息,但無權要求償還債務。比如英國發行的永久國債就屬於這壹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