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的時候送禮收禮很正常。畢竟妳送別人結婚禮物,別人也會送妳相應的禮物。所以這個時候,結婚禮物壹般都是新婚夫婦拿著,因為他們是婚禮的當事人,而這些人之所以會送禮物,是因為新婚夫婦結婚是為了表達祝福。所以這部分禮金其實是新婚夫婦作為自己未來的結婚基金持有的,比如買房什麽的。這也算是父母對夫妻倆的支持吧。畢竟情侶結婚後,就相當於兩個人組成了壹個單獨的家庭。家庭組建後,肯定要花很多錢和禮物,這也是其壹。另外,婚禮也需要錢。這些禮物的大部分將用於補貼婚宴的費用。
其次,我覺得這個事情也不是絕對的。如果大部分婚宴都是雙方父母出錢,那麽最後的禮金可以由父母收取,或者用來補貼婚宴的開銷,因為我們知道,現在孩子結婚了,出錢最多的是我們的父母。我們的父母希望我們能結婚,彼此結婚。畢竟父母還是要看臉的。婚禮上會有那麽多親戚朋友,婚禮上不能馬虎。所以很多年輕人結婚的時候沒有壹定的經濟實力,甚至工作都不穩定。但是結婚需要很多錢,比如用彩禮嫁妝拍婚紗照,請人吃飯。這些都是需要錢的,所以作為父母,要安排,要出錢。既然夫妻倆的大部分開銷都是父母在支撐,我覺得李靜應該由父母來養。畢竟她父母給了那麽多錢,這些禮物也可以作為壹些補貼。
而且,我認為,這個問題應該由家庭和壹對夫婦事先討論。我們都知道世界上有很多人因為金錢反目成仇,比如金錢,友情,親情,愛情。那麽涉及利益的事情壹定要說清楚,比如這個禮物是誰拿的,是父母拿的還是新人拿的,或者是哪些客人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