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辦公時間夏季:上午10:00-14:00(北京時間); 下午16:00-20:00(北京時間),冬季:上午10:00-14:00(北京時間); 下午15:30-19:30(北京時間)。
主要職責:
(壹)主要職責是貫徹實施國家自治區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執行醫療保障制度、政策規劃和標準,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自治區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政策,大額醫療補助,公務員醫療補助,企事業單位補充醫療保險,離休人員和優撫對象醫療保障等政策,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市本級醫療保險,生育保險等政策。
(二)貫徹落實醫療保障基金監管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承擔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工作。
(三)貫徹實施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貫徹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的方案。
(四)監督實施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監督實施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采購政策,建立健全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醫藥服務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指導藥品醫用耗材招標,采購平臺建設。
(五)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藥品醫用耗材、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監督實施定點醫療機構協議和支付管理辦法,建立健全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生育保險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六)負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貫徹落實國家跨省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及自治區跨地州市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工作,實施醫療保障關系轉移接續制度,指導醫療保障經辦機構開展業務工作。
(七)職能轉變市醫療保障局應貫徹落實統壹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