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介護保險即是我們通常所說的長期護理保險。那麽,日本介護保險制度有哪些?主要有基金籌集、保障對象、待遇標準和介護服務的項目及內容,日本的介護保險在亞洲起步早,其有管理細致、服務規範等獨到的特點,值得我國保險行業學習借鑒。
1、基金籌集
日本的介護保險費由政府、用人單位與參保人***同負擔。參保人分兩類,65歲及以上老年人為壹類,40-65歲(不含65歲)為二類。40歲以下的不參保。第壹類人的保費由政府和個人各負擔50%。第二類人保費政府承擔50%,剩余部分由用人單位和個人承擔。屬參保範圍的貧困群體可以免繳個人承擔的保費。政府承擔的50%的費用中,中央政府承擔25個百分點,地方兩級政府(指都道府縣和市町村。日本有1都、2府,相當於我國的直轄市,1道相當於自治區,43個縣相當於我國的省,下轄1800多個市町村。市、町、村雖規模差別很大,但相互沒有隸屬關系,均是平級的基層自治政權組織。)各承擔12.5個百分點。參保人和用人單位繳納的50個百分點的費用中,壹類約占17個百分點,二類約占33個百分點。參保人根據本人收入情況按系數繳費,壹類人員由市、町、村直接從退休金扣除,二類人員由用人單位代扣個人應繳部分後與醫保費壹並繳納。由於不同地區老齡化水平、經濟發展水平和收入水平的差異較大,政策規定參保人繳費在不同地區按基準額確定了0.5-1.5的系數,高低相差3倍左右,以適應不同地區老年護理的負擔。全國平均,個人月繳費額壹般壹類在2900日元左右,二類在2650日元左右。對於人保保險怎麽樣,我剛好整理了相關內容,希望對妳有幫助:中國人保怎麽樣?十大人保保險產品排名榜單!
2、保障對象
由其基金籌集的範圍所決定,日本的長期護理保險只保障40歲以上的兩類繳費群體,且限定40-65歲群體,只有患癡呆、中風等15種老年疾病造成失能的,才能享受給付待遇。這樣規定雖然可以減輕基金支付的壓力,但是弊端也是顯而易見的。壹是第二類人群享受待遇受到壹定限制,不夠公平,不利於調動其參保積極性;二是40歲以下群體不繳費,從短期看可以減少介護保險實施的阻力,但其中的失能者也得不到保障,這是制度的缺失,而且這壹群體不參保大大縮小了基金籌集的範圍和規模,從長遠看不利於介護保險的可持續發展。
3、待遇標準
待遇給付方式包括為介護對象提供勞務及實物。支付時個人要承擔10%的費用。具體的給付標準按2種介護類型分為7個等級,其中“要支援”(預防介護)2個等級,“要護理”(介護)5個等級。每個等級規定了相應的服務內容與時間,護理機構按規定提供了服務,即可得到相應標準的補償。具體標準如下:
入住養老機構的介護費略高於居家介護,按照入住者的護理等級及養老機構的類型(介護老年人福利設施、介護老年人保健設施、介護療養醫療設施)確定不同的標準,月支付額約為32-43萬日元,個人除承擔10%的介護費外,還需承擔居住費、飲食費等約8-10萬日元。
日本介護保險的支付方式沒有現金補貼(符合支付條件者購買的殘疾輔助器具、以及必要的居家改造的費用可納入基金報銷)。由於失能老年人由親屬或自聘人員在家照護得不到基金的支持,致使傳統的家庭照護的功能日趨弱化,而社會照護的壓力越來越大,成本也越來越高。現在日本大部分老年人老年時期都是獨立生活的,即我國所稱“空巢”老年人,隨著人的壽命的延長,獨居的老年人越來越多,孤獨死的現象時有發生,成為壹個無可回避的社會問題。這壹問題已引起有關方面的重視。父親母親年紀大,怎麽買保險?我剛好整理了相關內容,希望對妳有幫助:2020年最新!適合父親母親大病癌癥保險排名榜單
4、介護服務的項目及內容
納入給付的介護服務分為居家介護和入住專門機構介護兩種類型。被確定為“要支援”的對象,只能享受上門服務和日間服務。被確定為“要護理”的對象,壹般也需大部分喪失自理能力才能得到入住機構的介護服務。具體的介護服務項目規定比較詳細,僅居家服務就包括上門護理、上門看護、日托、康復訓練、護理用具提供等13種。2006年新增了護理預防給付項目,將為輕度失能老年人提供提高運動技能、營養改善等護理預防服務也納入了給付範圍。
保哥提示:以上是對日本介護保險制度的介紹,日本保險行業起步早,制度相對完善,我們可以了解並且取其精華,來發展和完善本國的保險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