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廊工程是地下敷設市政公用管線和敷設電力電纜、通信、廣播電視、供水、排水、熱力、燃氣的公用隧道。便於實行統壹規劃設計和建設維護,解決交通擁堵,便於工程維護。
作為解決城市基礎設施的重要措施,城市地下共同溝的建設受到了國務院的高度重視。部署推進了城市地下共同溝建設,增加了公共產品供給,提升了新型城鎮化質量。
地下管廊工程的設計和施工要點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需要進行充分的地質勘察和土力學分析,確定地下管廊的布置和支護方式。其次,設計要考慮管道的功能要求、安全性、可維護性和可擴展性。在施工過程中,要選擇合理的施工方法和材料,保證管道的穩定性和耐久性。此外,在施工過程中,需要嚴格遵守相關的安全規範和環保要求,確保施工的安全和環保。最後,在驗收階段需要進行嚴格的檢查和測試,以確保管道的質量和功能符合設計要求。
綜上所述,地下管廊工程的設計和施工要點涉及多方面,需要綜合考慮各種因素,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
管廊施工需要:
1.項目經理必須持有項目所屬專業的建造師證書。壹級建造師沒有限制,二級建造師有工程量限制,大致類似於單位施工資質。
2.安全員必須持有安全工程師或註冊安全工程師或安全員證書。
3.項目負責人壹般需要持有建造師證。
4.施工現場管理沒有規定,但最好持有職稱證、建造師證或建造師證中的壹種。
5、技術壹般要求持有中級或高級職稱證書,或持有建造師證書等。
法律依據:
地下共同溝管理暫行辦法
第壹
為規範本市地下共同溝的規劃、建設、運營和維護,提高基礎設施建設管理水平,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
本辦法所稱地下綜合管溝,是指為容納兩種以上城市工程管線而修建在城市地下的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前款所稱城市工程管線,包括城市範圍內滿足生活和生產需要的供水、排水、燃氣、熱力、電力、通信、廣播電視等市政公用管線,不包括工業管線。附屬設施,包括用於維持管廊正常運行的消防、供電、照明、監控報警、通風、排水、標識等設施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