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物投資壹般包括對有形資產的投資,如土地、機器、廠房等。,有時稱為直接投資;
金融投資包括對各種金融合約的投資,如股票、固定收益證券、金融信托和基金產品、金融衍生品等。,有時稱為間接投資。
擴展數據:
金融投資也叫“證券投資”。
經濟主體為獲得預期收益或權益,用資金購買股票、債券等金融資產的投資活動。
金融投資既是壹個領域,也是壹種方式,是發達的市場經濟和信用的產物。
最早的證券投資可以追溯到15世紀的歐洲。
20世紀80年代以來,證券投資已經成為西方發達市場經濟國家最基本的投資方式。
當壹個經濟實體通過發行股票、債券和其他證券對實物資產的保值和擴張進行投資時,證券購買者就成了財務投資者。
金融資產是持有人對出售人的權益和債權憑證。金融投資者通過持有證券和分享證券銷售機構的利潤和股權獲得回報。
。因為金融資產使財產的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成為可能,有助於將社會上的閑置資金集中起來,轉化為實質性生產的投資資金。它是調動和再分配資金的重要渠道,因此是發達國家投資的基本形式。
目的
企業財務投資不僅可以作為企業財務管理行為,也是企業經營發展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其目的是多方面的:
(1)通過財務投資,尋求企業從閑置資金中獲取收益的機會。
(2)通過財務投資,分散企業的經營風險。
(3)通過財務投資,提高資產的流動性,增強企業的償債能力。
(4)對於企業來說,財務投資既可以作為套期保值,也可以作為投機獲利。
(5)財務投資也是實現企業擴張的重要手段。壹個企業或公司經營成功的標誌之壹是看其在經營過程中是否有所發展,而發展的具體體現包括向外擴張,即並購其他企業,重組公司。
合並通常是指壹個企業購買其他企業的產權以實現對其經營權的完全控制的經濟行為(也稱吸收合並),或者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企業合並組成壹個新的企業(也稱設立合並)。
收購是指企業購買另壹企業的部分資產或部分或全部股權,以實現對後者經營的控制。
並購與被並購的主要區別在於,被並購企業會失去法人資格,而被並購方通常不會改變其法律地位。但它們也有相似之處,目的都是為了獲得對其他企業的控制權,實現企業的擴張和發展。
並購,簡稱兼並與收購,可分為購買、舉債、吸收股份和控股四種方式。在中國,公司並購主要是以吸收股份和控股為主。
企業可以通過以獲取控制權為目的的財務運作,在更大範圍和程度上控制其他企業,實施自己的企業發展戰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