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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0年代國民政府的幣制改革?

這次貨幣改革就是法幣改革。10月3日1935 165438南京國民政府頒布了《民國十壹月實施新貨幣政策的命令及章程》,開始在全國推行法幣改革。法定貨幣改革的主要內容如下:1 .紙幣集中發行權。宣布“中央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發行的紙幣,自今年起11.4為法定貨幣”。規定其他銀行不再享有發行權,流通中的紙幣逐步收回,停止使用。二是規定法幣是“無限法定補償貨幣”。在中國,“對糧食繳納的壹切稅捐和壹切公私資金的收支,都限於法定貨幣,不再行使現金。凡持有銀幣,公私機構或個人生產白銀者,應立即轉為法幣。”第三,廢除銀本位制。所有的白銀都被收歸國有,用作貨幣儲備。“若有所藏,意圖竊取,則應依危害民國緊急事態罪處罰”。四、規定法定貨幣不兌現,但可以在指定的金融機構不受限制地買賣外匯,法定貨幣與英鎊的匯率固定。

法定貨幣改革的歷史動因

壹是國際金融形勢的影響。上世紀二三十年代之交,資本主義世界爆發了前所未有的經濟危機。危機期間,西方主要資本主義國家,如英國、德國、日本、加拿大等國相繼放棄金本位,企圖將危機轉嫁給使用白銀的國家。1933年3月,美國還放棄金本位,使美元貶值,並單方面違反1932年7月八個主要產銀國和用銀國通過的《白銀協定》,在國際市場上高價買入白銀,企圖通過“提高銀價,即增加4000萬人的購買力”,將美國經濟危機轉嫁給中國人民。各種因素導致國際市場銀價上漲。1935之前,白銀和銀元在國際市場上是壹般商品,在中國是貨幣。國際市場銀價上漲導致中國白銀大量外流。從6月1934到6月10這五個月,上海出口的白銀(含銀元)金額達到2.229億元。這個量相當於1933產量的三倍。壹些外國銀行甚至在中國的雇傭軍船只爭相出口白銀牟取暴利。白銀外流的急劇增加,減少了上海的白銀儲備。從3月1934到2月1934,上海各銀行(包括中外資銀行)的白銀庫存從5.894億元減少到3.35億元。從1934到1935,約有180萬元白銀流出中國。

白銀的大量外流給中國帶來了嚴重的後果:首先,國內民眾陷入恐慌;第二,中國對外貿易已經嚴重超過;三是銀根緊張,市場周轉不靈,銀行、銀行、商行紛紛倒閉;第四,貨幣不足,物價下跌。以上海為例,1935的價格比1932低23.9%,甚至工廠難以維持,被迫倒閉。簡而言之,國際國內經濟形勢導致國內白銀大量外流,並在1935引發了壹波白銀行情。對於白銀風潮,南京國民政府也采取了壹系列有效措施進行補救,如從6月1934至10月對白銀出口征收重稅,企圖阻止或減少白銀外流;加快實施貨幣制度改革,以切斷國際市場銀價波動對中國金融市場的嚴重影響。

當然,從20世紀30年代初開始,基於世界經濟的恐慌,“主要國家改變貨幣政策,禁止硬幣流通”的趨勢也對南京國民政府的法幣改革起到了示範和推動作用。

第二,防範日本侵華的戰略需要。九壹八事變發生在1931,震驚全國。事件發生後,南京國民政府壹味依賴國聯,幻想通過國際調停和妥協解決東北問題。但面對日本對國際法準則的咄咄逼人的漠視,日本人畢竟不願意吞並整個中國。面對這種情況,錢昌照(時任國民政府教育部副部長)向蔣介石提議組織國防設計委員會。錢的意圖是積極的。他認為日本人遲早會大規模入侵中國。為了盡早做好戰鬥準備,未雨綢繆,他提議組織專門機構,聘請壹批科技專家教授,從事國防建設有關計劃的調查、研究和制定工作。

錢昌照的建議非常符合蔣介石的心意。因為這個機構的建立給江帶來了主動權。1.它有助於加強蔣介石在國民政府中的權力。通過這個組織,打著準備抗日的旗號,可以爭取壹批各行各業的知名人士和名人為己用,提高他們在國民政府中的地位,改變他們的力量主要在軍隊而不在政治經濟領域的局面。2.通過這個機構與英國、美國和其他國家建立更好的關系。國防設計委員會要接觸的學者和名人,大部分都在西方留過學。他們受到西方的訓練,贏得了英美等國的信任。蔣介石試圖利用他們的關系從美國和英國那裏贏得更大的經濟和政治支持。3.如果這個機構能夠成立,客觀上有助於南京政府做壹些準備,防止日本擴大侵略。

經過半年多的籌備,國防設計委員會於6月正式成立1932+01。在國防設計委員會最初的39名成員中,有許、吳鼎昌等銀行家和金融家,後來又有張加傲等著名銀行家加入。這群銀行家和金融家積極參與了幣改的設計,或在國防設計委員會中參與各種活動或策劃。浙江興業銀行經理許去世後,有人清理他的遺物時,發現了他生前起草的《關於中國貨幣制度改革的意見》。這壹幣制改革意見與南京國民政府頒布實施的法幣改革方案有許多相似之處。國防設計委員會以壹定的人力、物力、財力研究了中國的幣制改革,將中國的幣制改革問題納入“國防設計”,或多或少有防止日本侵略的戰略意圖。

第三,“兩改元”的成功為法幣在技術上的改革鋪平了道路。7月7日,1932,宋子文在上海召開了銀行業和金融業代表會議。會上確定了三項原則:(1)廢除銀元,采用銀元;②采用銀元制後,舊鑄銀元仍可使用;③確定銀元法定價格,開始鑄造新銀幣。這些原則的確定,實際上已經邁出了“廢二改元”的第壹步。隨後,南京國民政府於1933年3月0日、4月5日、4月6日先後發布了《關於兩廢變元的法令》、《關於兩廢變元的通知》和《指示》,規定從當年4月6日起在全國範圍內正式實施。“兩金改元”最重要的措施是規定從當年4月6日起,壹切公私資金、交易、契約票據均以白銀支付,停止使用白銀。“變兩廢為元”的實施,實現了形狀、重量、成色統壹的銀元全國流通,大大簡化了貨幣種類,改善了中國貨幣市場的無序狀態。這樣壹來,壹方面有利於商品流通和經濟生活的活躍,滿足了經濟生活發展的需要;另壹方面,作為簡化貨幣、整頓貨幣流通市場的關鍵壹步,“廢兩幣改元”為我國廢除硬幣、進壹步推行法幣改革掃清了貨幣失序的障礙。

第四,英、美等西方主要國家對南京國民政府的法幣改革持支持態度,並派遣伽馬爾、揚、理子·羅斯等經濟專家來華參與法幣改革的設計。特別是來自英國的理子·羅斯在法幣改革中發揮了重要作用:1。理子·羅斯訪華消除了中國對日英關系的疑慮。在此前的中國匯改談判中,英美都曾詢問並試圖了解中國匯改方案的細節,但均被中國拒絕。因為,當時英國正在和日本討論這個問題,中國和英日的關系還沒有到谷底,怕英國“把中國的計劃通知日本”。但理子·羅斯親自來華,英中單獨會談,被南京國民政府視為英國支持中國幣制改革的表象。2.李子羅斯來華後,批準並支持了美國專家楊格(時任南京國民政府財政顧問)等人的計劃。李子羅斯於9月1935經加拿大、日本抵達中國時,楊格與他談及中國的“整體形勢”和貨幣改革中“應實施的計劃”。65438年10月2日,宋子文、孔祥熙等人向利齊·羅斯通報了基於楊計劃的官方改革方案。對於該計劃,利茲·羅斯不僅“基本同意”,還“幫忙提供建議”

法幣改革公布後的第二天,也就是1935 165438+10月4日,英國駐華大使在英國法律的授權下,頒布《國王條例》,引用《中國法》,明確禁止在華英國僑民繼續用白銀還債或支付其他貨幣業務;規定在英華僑應接受法幣,而不是白銀和銀元。這些舉措顯示了英國對中國“法定貨幣”的信心,以及“對中國改革的大力支持”。經過與國民政府的談判,美國繼續以每盎司0.45美元的價格購買更多的中國白銀,以示對中國的支持。“國際收支轉為順差,所以中國得到了大量外匯。這些數字加上出售白銀的收益,使中國的貨幣儲備在1937的中間達到了相當於3.79億美元的水平。”

英美等國支持中國的法幣改革,有其復雜的因素:既有出於自身利益,想插手中國的貨幣改革,以加強對中國貨幣制度的影響,也有基於當時國際政治經濟格局的各種考慮。無論如何,英美對國民政府法幣改革的支持有利於法幣在全國的推行。

綜上所述,南京國民政府法幣改革的實施,絕不是個人的指使,也不是偶然的金融事件。法幣改革的完成既是中國經濟發展的呼喚,也是中國貨幣體系的內在矛盾。也是當時的國際政治經濟格局造成的。

法定貨幣改革的歷史積極效應

法幣改革史無前例。其積極和消極的歷史影響是巨大的。因此,對法幣改革的評價成為中國近代史上壹個極其復雜的問題。

必須承認,法幣改革後,政府用無現金紙幣代替銀幣,為政府濫發紙幣,實施通貨膨脹提供了便利條件。從抗日戰爭爆發到8月21948實行金圓券,國民政府發行的法幣達到664萬億元,比抗戰前夕增加了47.4萬倍。之後發行的金券比法幣消亡得更快更慘,在8月1948到6月1949的十個月裏,膨脹了“65萬倍”。在十幾年的惡性通貨膨脹中,“國民黨政府發行了1400多億次鈔票,而物價上漲了8500多億次”。通貨膨脹給中國人民造成了前所未有的浩劫,“人民被剝奪了價值超過壹百五十億銀元的財富”。

但隨著歷史沈澱期的延長,人們會越來越多地看到法幣改革帶來的歷史正面效應。

第壹,用法定貨幣統壹國家貨幣是貨幣發展史上的壹大進步,有力地促進了我國商品經濟的發展和國內統壹市場的形成。在我國實行法定貨幣之前,貨幣制度極其混亂。標準銀元包括“元頭”和“孫頭”,顏色不同,不能同價兌換;作為信物,各地有不同規格、顏色的“銀幣”或“銀分”;此外,還有許多不同的硬幣和銅幣。這些硬幣在壹個地方很常見,在另壹個地方卻不常見,它們的交換價格也大相徑庭。至於流通中的紙幣,則十分混亂,大多是大通商口岸的國內或國外銀元券;在內地城市,流通的政府鈔票很多;在偏遠的城市和農村,各種商店、銀行或其他非金融機構發行的私人門票很受歡迎。當時的中國,從貨幣流通的角度來看,“每壹個港口都是壹個國家,我國長期以來被分割成十萬個小國”。法幣改革實施後,以前混亂的貨幣被中央、中國、交通等銀行的“法幣”所取代。法幣的發行壹舉結束了貨幣的無序狀態,實現了中國貨幣制度的統壹,建立了有序的貨幣流通秩序,為消除復雜的貨幣對經濟發展的障礙發揮了巨大的歷史作用。

第二,法幣改革的成功促進了經濟、貿易和國內生產的發展。在對外經貿方面,法幣改革之前,由於世界白銀價格的波動,中國的金融市場總是不穩定的。法幣發行後,全國約有6.62億元白銀收歸國有,禁止買賣流通,使法幣與現鈔白銀完全脫鉤,使我國貨幣完全不受世界白銀價格波動的影響。比如美國6月1935+2月停止在倫敦買入白銀,壹周內白銀價格下跌10%,但法幣與世界白銀價格脫鉤並沒有引起中國的過度波動。同時,在改革中穩定法幣對英鎊的匯率,中國可以用法幣購買外匯支付欠各國的外債,避免用白銀償還外債帶來的諸多幹擾和損失;而且因為法定貨幣和英鎊有固定的價格,所以可以在世界市場上流通。這無疑將有利於中國的國際收支,促進中國對外貿易的發展。抗戰前夕,“中國外匯匯率有史以來第壹次穩定”,法幣改革後的頭幾個月,“幾十年末出現貿易順差,出口超過進口”。這種“外國對中國出口商品的需求尤其提高了農業生產者的購買力”。從國內工農業生產來看,前壹兩年,法幣的發行刺激了工農業生產的發展。法幣發行之初規定壹元白銀兌換壹元法幣,但實際兌換時,60%的白銀可以兌換100%的法幣。這樣,紙幣的發行量相對於銀元有所增加。法定貨幣發行數量10月初為1935,11.23萬元,到6月底1937,已發行到1407202334萬元,比前者高出265438+。貨幣發行量的有限增加使得全國物價開始回升。比如上海,1936,價格上漲12.6%。物價回升使商業和生產有利可圖,從而刺激了商業的繁榮和工業生產的發展,“以購買力迅速提高為標誌的大陸復興”出現了。1936期間,我國農業除四川、河南、廣東三省外,全國各地均有收獲。據中國銀行估算,1936年重要省份農業豐收總值達56億元,比1933至1935年平均產值高出1935元,即幾乎增長了45%。由此可見,法幣在發行之初對國內工農業生產發展的促進作用。

中國現代工業發展年均增長率為:1912-1949為5.6%,其中1926-1936為8.3%,1928-1936為8。如果把1931的九壹八事變前後的實際情況考慮進去,不包括東北,在1926-1931-1936就是6.4%。這組統計數據表明,抗戰前夕的1935和1936是中國近代工業發展最快的時期。促成這壹“最快”發展的是綜合因素,其中法幣改革因素發揮了作用。

日本選擇1937擴大對中國關內廣大地區的侵略,原因之壹是對法幣改革和改革後中國的經濟恢復與發展感到不安。在法幣改革期間和之後,“在那短短的時間內,情況壹直在朝著現代化的方向變化,這對中國和中國其他國家的人民都大有好處”。日本為了遏制上述“局面”的發展,采用了各種方式和手段來抵制和破壞中國的法幣改革。首先,日本企圖破壞中國的金融和貨幣體系,進而迫使中國成為日元集團的附庸。比如在北平,日本命令日本浪人、漢奸在城市繁華的大街上用外國鈔票購買商品。如果商店發現中國鈔票,聲稱無法兌現,拒絕接受。很多次,所有的公司都停止接受來自中國的鈔票。然後,日本浪人把大量的中國鈔票送到壹家銀行進行即時現金兌換。攪動人心,市場不穩,跑路之風愈演愈烈。從1935年5月3日到16年5月6日的兩周內,華北唐山市兌換外幣79.3萬元,千元紙幣對外幣的貼水也從15元提高到48元。又如利用日軍或收買漢奸、日本浪人組織“秘密運送團”從事大規模白銀走私1935年5月,日本浪人每天通過陸路、海路在華北各地走私約15萬元白銀出境。除華北外,日本在華東的崇明、海州每天走私白銀約20萬元。南京國民政府實行法幣時,日本政府和軍方要人對幣制改革表示強烈反對,並公開聲稱將以任何形式“全面阻止”中國全面實行法幣改革。日本對中國的法定貨幣改革以及法定貨幣改革後可能出現的經濟復蘇和發展感到不安。日本外務省甚至叫囂“將對法幣改革進行堅決的口頭打擊,即使訴諸武力也要阻止其實現。”這說明日本預感到發行法幣的中國的金融改革會促進經濟發展,極不願意看到亞洲出現壹個強大的中國。

第三,法幣改革成為“增強抗戰能力的最大因素”甲午戰爭是雙方國力和人心的較量,不僅體現在軍事和戰場上,也體現在經濟和生產上。如前所述,法定貨幣改革是壹項重大的新貨幣政策。它的成功實施,促進了商業貿易,促進了國內工農業生產,在壹定程度上培養和增強了國力。因此,法幣改革在中國和抗日戰爭中體現了“長期效應”,而且這種“長期效應”被證明遠大於其短期效應。

法幣改革為南京國民政府創造了前所未有的機遇和條件。首先,可以穩定和擴大政府財政收入。也就是說,國民政府可以在全國範圍內通過強制實施法定貨幣的方式來掌管貨幣的發行和回籠,因此可以“用人民普遍接受的紙幣(法定貨幣)來滿足全國的軍事和政治開支。”所以發行紙幣很容易滿足各方面的需要,包括戰爭的需要,大大增強了國民政府的實力。其次,法幣改革的成功實施,使國民政府獲得了政治資本,在壹定程度上提高了在國內外的聲譽。

法幣改革的實現有利於國民經濟向戰時經濟的調整和轉型。法幣的廣泛流通,非常有利於國家在抗戰全面爆發後,掌握現金的調度,盡可能集中白銀等貴金屬,作為在國際市場購買軍火物資的資金。實行法幣之初,國家用法幣贖回民間和社會各界持有的白銀和銀元。這是壹種有力有效的資金集中手段,在壹定程度上起到了宣告中國能夠戰勝日本侵略者,以全民族的力量謀求民族生存和解放的作用。在實行法定貨幣之前,中國的“現金壹直集中在帝國主義手中的上海”,實際上是由外國控制的。法幣發行後,“免除了紙幣兌換現金,換成了外幣,可以把敵人手中的三千萬元巨額儲備變成海外的外匯儲備,具有相當的國際意義”,對中國抗戰大有裨益。

這裏還應該看到,法國貨幣的“外幣無限制買賣”在抗日戰爭時期逐步取消,對防止日本侵略者套利和國內資金外逃發揮了重要的歷史作用。法定貨幣雖然是不能兌現的國家紙幣,但可以在指定的金融機構不受限制地買賣外匯。抗戰爆發後的壹段時間內(1937.7—1938.3),國民政府的做法仍然是維持戰前匯率(1元法幣兌換成英鎊1先令2便士半),售匯不受限制。與戰前不同的是增加了“限制存款”的補貼方式。這壹時期中國法幣匯率穩定,沒有外匯黑市。此時日軍“在華軍費大部分主要靠拋出外匯和日元。”但“由於自由購匯,資金外逃非常嚴重。當時很明顯,限制存款的方法不足以阻止資金外逃,所以中國的外匯基金損失很大。”

從1938年3月到1940年5月初,國民政府在金融上仍然極力維護法幣外匯政策,但由於缺乏管制力,市場上出現了黑市。這壹時期,中國外匯管制的中心仍在上海(央行批準的外匯額度的80%供給上海)。但上海淪陷後,成了孤島,上海的外貿國民政府管不了。上海出口退回的外匯無法集中在央行手中增加外匯頭寸,導致央行外匯審批量減少。當時外匯審批和請求的百分比第壹周為50%,共計45萬英鎊,第二周至第七周平均為25%左右,約35萬英鎊。自6月份以來,批準的金額甚至有所減少,僅達到請求金額的5%,約為5萬英鎊。“外匯供應越來越不足,使得黑市有機可乘,黑市法幣匯率開始下跌。從3月中旬到7月底的5個月時間裏,黑市法幣匯率從14p半逐漸下降到8p半。在這種財政狀況下,國民政府壹方面堅持壹元對壹先令二便士半的名義法定貨幣匯率,另壹方面又竭力維持黑市匯率。1938年8月中旬至1939年6月初,上海法郎黑市匯率被中英公開維持在8.25p的水平(1939年3月,中英10億英鎊兌換平準基金公開)。從1939年7月到1940年4月,法幣的匯率仍然得到國民政府的暗中支持,維持在4p左右。國民政府壹方面堅持壹先令、兩便士半的法定匯率,另壹方面采取公開或秘密維持法定貨幣黑市匯率的做法,產生了正反兩方面的影響。壹方面,國民政府維持法幣黑市外匯的做法,對提高中國的國際聲譽和地位起到了很大作用;另壹方面,由於維持了法幣黑市外匯,日本侵略者得以用大量法幣套買外匯,中英共同設立的654.38+00萬英鎊(折合法幣約3億元)外匯平準基金迅速被消耗、掏空。這個“消費漏洞”有十分之八以上是日本侵略者買的。

在此期間,日本侵略者對法國貨幣發動了大規模的貨幣戰爭。首先是禁止淪陷區人民儲蓄和使用法幣。從1938年6月起,日軍宣布禁止華北流通帶有華南地名的法幣,命令華北12種重要出口商品向偽聯合儲備銀行結匯、售匯。從1942開始,華中地區禁止法定貨幣。有的地方甚至規定,持有60元以下法定貨幣的,處有期徒刑或者罰金,持有60元以上法定貨幣的,處死刑。頒布所謂“破壞金融暫行刑法”,對所謂“金融破壞分子”和持有、運輸非中國聯合儲備銀行發行的貨幣使之流通的人,處以“無期徒刑、十年以上壹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者五百元以下壹萬元以下罰金”。二是通過各種手段在華北、華中地區大量征集法幣。日本侵略者禁止其占領區法幣流通的目的是為了收集法幣供其使用。日本人看到“如果不加快回收(法幣),就會因走私出境而導致大量外流,所以允許流通的期限只有三個月。”大量收繳的法幣被運到上海和香港收繳外匯基金,然後用於在國際市場上購買侵華戰爭所需的軍用物資。

1940五月初以後,國民政府開始放棄維持法幣黑市匯率的做法,進而取消了法幣的“外匯無限制交易”。結果導致侵華日軍無法收取法幣套利外匯,無法在國內獲得大量外匯資金,有力地打擊了他們利用法幣套利外匯的圖謀,造成了他們的資金困難。因為缺乏資本基礎,其長期宣傳的偽央行在相當長的時期內“無法成立,華興假幣無法大量流通”。國民政府在法幣上的重大政策調整,使得“日本帝國主義不僅在軍事上沒有取得勝利,在貨幣戰——物資之戰上也沒有戰勝中國”。這種“政策調整”在銀元等硬幣流通時是做不到的。

法幣改革的實現對抗戰時期國統區大後方資金供給的改善起到了意想不到的作用。抗戰開始後,資金流向大陸大後方。造成這種局面的原因,既有沿海和東部地區的銀行、企事業單位和居民大量內遷,也有國民黨政府嚴格限制向港口匯款,使得後方的匯款業務多於匯款。另壹個重要原因是國民黨政府後來放棄維持法幣黑市匯率,取消了法幣的“無限制外匯買賣”。

資金的流入降低了大後方金融市場的利率。以重慶為例。戰前資金短缺,財政窘迫。“每千元利息高達八九元,抗戰開始後漲到十元,相當於月息兩分。”1939之後,由於資金的流入,這方面的利率逐漸降低。“利息只有每千元三元,比戰前低了六成多。”因為資金供應寬松,“曾經是重慶高利貸特色的銀行,實際上是高息攬存,這種現象已經逐漸消失。近期,四川銀行、四川銀行、美豐銀行、聚星城銀行等銀行均按相同利率下調存款利息”。

資金的流入和相對充裕,總體上增加了大後方銀行吸收的存款量。比如中國銀行,戰前定期和活期分別是450376652元,3663111938,到了1938,定期和活期分別上升到785918544。再比如浙江興業銀行,定期和活期分別為11600134元和26026701元。在1938,兩筆存款分別增加到12538303元和32503元。

銀行吸收存款的增加和資本的相對充實,使它們有可能擴大投資和放貸。這種投資和借貸的擴大在堅持抗戰中的經濟作用是不能否認的。首先,銀行業購買和投資國債,不僅使其盈利,而且支持了國民政府的戰時財政(見下表)。

後面七家商業銀行投資證券(主要是國債)情況表

銀行名稱1936 1937 1938

中國31176367 50086693 53315617。

上海862273 19726590 1974 6341

浙江興業9031857 16831602 19348322

浙江工業5835547 7645007 7494652

中富4152291 7573347 733718

聚星城131561618477715998428

填海2450576 4286191 4135728

其次,增加了對後方運輸生產的貸款。抗戰結束後,大後方企業數量急劇增加。到1938年底,“戰區內有404家工廠遷入後方”,抗戰以來各省新建和復工企業104家。大量廠礦搬遷、復工、新建需要註入巨額資金,“政府給予經濟援助,包括搬遷、建廠和流動資金,獲得貸款約900萬元,其中400萬元由國庫撥付,其余由銀行支付,政府給予擔保。”企業急需資金,給予資金支持,使其迅速恢復生產或擴大生產,是對抗戰的支持和貢獻。後方銀行對運輸生產的貸款,普遍比抗戰前有了很大的進步。以交通銀行為例,該行對西南大後方企業的貸款,如中國興業、渝電紡織、華西興業、四川絲綢、民生實業等16公司,“每筆從幾十萬元到幾百萬元不等”。截至1938年末,僅西南地區的中、交、農三家農村貸款就達到5600多萬元,比1937的2400萬元增長了壹倍多。

有人說“法幣無疑是抗戰的重要支柱”“沒有1932年的貨幣改革,中國永遠不可能有1937年的抗戰”。這種說法有壹定道理。從某個角度指出了法幣改革對抗戰勝利的重要歷史作用。

今天,我們再次聚焦法幣改革,不僅是為了更加客觀、正確地理解和評價這壹重大金融改革事件,也是為了從歷史中獲得啟示,充分認識到每壹次關鍵的“改革”對人民、國家和經濟發展將產生的巨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