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組織管理局(民間組織執法監督局)。
制定基金會、省屬社會團體和省屬民辦非企業單位管理辦法;承擔基金會、跨市(地)群眾團體、境外民間組織、省屬社會團體、省屬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和監督管理工作;承擔非政府組織的信息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民間組織的登記管理;承擔對非法民間組織的執法和監管。制定優惠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革命烈士的審核、批準和表彰;負責退役士兵、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等傷殘等級的審批,承擔傷亡賠償工作;指導烈士紀念建築(含蘇軍)的建設和管理;承擔省擁軍擁政愛民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位置。
擬定退役士兵、復員士官、轉業幹部、軍隊離退休幹部、退役士官和軍隊離退休人員的接收安置和服務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退役士兵培訓和中介工作;指導軍需業務和軍需供應站的管理工作。
救災處(黑龍江省減災委員會辦公室)。
制定救災減災的政策和計劃;組織協調救災減災工作和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組織災情核查、會商和統壹發布;管理、分配和監督救災資金和物資的使用;組織和指導救災捐贈,調撥救災捐贈物資;承擔省減災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基層政權與社區建設處。
擬訂城鄉基層自治和社區建設的政策法規並組織實施;牽頭指導城鄉社區建設和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承擔省社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地名的劃分。
負責審批鄉級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建;協調處理省、市(地)、縣級行政區域界線實地定位的認定工作;組織和指導全省鄉級以上行政區域界線的劃定和管理工作;承擔地名管理工作;審核跨城市(地區)的重要自然地理實體的命名和更名。
社會福利和慈善促進辦公室。
擬訂社會福利事業的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制定保護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的政策;制定社會福利機構的管理辦法;管理省級福利彩票公益金;指導福利彩票的發行;會同省有關部門負責外資、港、澳、臺及本省舉辦的社會福利機構的審批;負責假肢和矯形器(輔助器具)生產裝配企業的資質認證;指導殘疾人集中就業;監督社會福利企業保障殘疾人的合法權益;組織制定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的政策,組織引導社會捐贈。
社會事務處(涉外婚姻登記管理辦公室、涉外收養登記管理辦公室)。
負責涉外、涉港澳臺婚姻登記和涉外子女收養工作;負責設立經營性公墓的審批;承擔全省婚姻登記信息管理工作;指導管理婚姻、殯葬、收養和無生命救助服務機構;推進婚喪習俗改革。
計劃財務部。
擬定全省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計劃財務規章制度;指導和監督民政資金的管理;負責本部門和財政直屬單位的預決算,國有資產和基建項目的管理和審計;指導民政系統內部財務審計工作;組織實施民政計劃和統計工作。
人事教育司(社會工作司)。
承辦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工作和機構編制;擬訂民政系統教育、科技和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社會工作人才和相關誌願者隊伍建設;組織全省民政系統的表彰和獎勵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出國人員的政審工作。
機關黨委。根據黨章規定,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老幹部辦公室。負責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是省紀委(監察廳)的派駐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分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