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不同基金交易系統開放式基金:當我們看好壹只開放式基金時,可以隨時進行申購;當我們不再看好自己持有的開放式基金時,也可以隨時贖回。(認購/贖回基金份額的時間壹般為T+1至T+3)
封閉式基金:封閉式基金在封閉期內不能申購贖回,部分封閉式基金可以在二級市場交易。
02基金份額限制不同開放式基金:前面說過,開放式基金可以隨時申購和贖回,所以基金的總份額會隨著申購和贖回而變化,其規模並不固定。對基金份額的限制相對寬松,只要下限不觸及清算規模,上限原則上不設上限。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當基金規模過大時,基金管理人會限制大額申購的控制規模,因為基金規模會增加基金管理人的管理壓力,無法獲得良好的投資收益。
封閉式基金:封閉式基金的份額在發行時已經固定。即使少數封閉式基金可以在二級市場交易,二級市場的交易也不會影響封閉式基金的份額。
不同投資期限的開放式基金:可隨時申購贖回,投資期限完全由投資者掌控。但需要註意的是,大多數開放式基金都期望投資者長期持有,如果持有時間太短,需要支付相對較高的贖回費。
封閉式基金:封閉式基金的投資期限在設計之初已有規定,如:XX18月封閉運作混合型、XX5年戰略配售基金。相對來說,封閉式基金更適合壹些喜歡做長期投資的投資者。
04信息披露頻率不同的開放式基金:需要每個交易日公布其基金份額凈值,每個季度公布其資產組合凈值。
封閉式基金:基金單位凈值不用每個交易日公布壹次,每周公布壹次;但其投資組合的發布周期與開放式基金相同,需要每季度發布壹次。
05投資策略不同的開放式基金:由於開放式基金的流動性比較高,基金管理人必須預留壹部分資金給投資者贖回,在做長期投資時會相對有限。
封閉式基金:由於投資者在封閉期內不能贖回自己的基金份額,基金管理人無需預留資金,可以充分利用募集資金,更適合長期投資,在長期投資中取得良好的投資收益。
綜上所述,開放式基金與封閉式基金的區別主要表現在基金交易制度、基金份額限制、投資期限、信息披露頻率、投資策略等方面。因此,投資者在選擇基金進行投資時,可以綜合考慮。比如壹筆錢不需要長期使用,可以嘗試投資封閉式基金。當然,如果有看好的開放式基金,也可以選擇。
法律依據:
《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三條封閉式基金的募集期為3個月,自基金獲批之日起計算。自批準之日起3個月內募集的資金超過基金批準規模的80%,方可成立封閉式基金。開放式基金自獲批之日起3個月內凈銷售額超過2億元,方可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