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證券從業人員資格證書是由中國證券業協會組織的全國統壹考試,頒發資格證書。
2.證券從業資格是進入證券行業的必備證書,是進入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上市公司、投資公司、大型企業集團、財經媒體、政府經濟部門的重要參考。
3.我國證券業實行從業人員資格管理制度,中國證券業協會在中國證監會的指導和監督下實施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管理。
4.在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機構、基金銷售機構、證券投資咨詢機構、證券信用評價機構以及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從事證券業務的機構從事證券業務的專業人員,必須在取得職業資格的基礎上取得執業證書,從事相應的證券活動。
5.考試成績合格的,可以取得成績證書,考試成績長期有效。通過基礎科目和任意專業科目考試的,取得證券從業資格。
6.符合《證券從業人員資格管理辦法》要求的從業人員,可以通過所在公司向中國證券業協會申請執業證書。
7.證券專業人員證書由中國證券業協會(SAC)頒發,是從事證券行業的必備資格,全國有效。
8.在證券公司從事自營、經紀、承銷、投資咨詢和委托投資管理的專業人員,包括相關業務部門的經理。
9.在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機構從事基金銷售、研究分析、投資管理、交易、監督、審計等工作的專業人員,包括相關業務部門的經理。
10.在基金銷售機構從事基金宣傳、銷售推廣、咨詢等業務的專業人員,包括相關業務部門的經理。
11.證券投資咨詢機構中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業務的專業人員及其管理人員。
12.證券信用評估機構中從事證券信用評估業務的專業人員及其管理人員,以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人員,應當取得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