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社會保險
1、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壹個最重要的組成部分。所以,在討論社會保險的歷史時就不能把社會保險從社會保障中抽出來。
2、社會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建立社會保險基金,對參加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在喪失勞動能力或失業時給予必要的物質幫助的制度。社會保險不以盈利為目的。
3、社會保險主要是通過籌集社會保險基金,並在壹定範圍內對社會保險基金實行統籌調劑至勞動者遭遇勞動風險時給予必要的幫助,社會保險對勞動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勞動者符合享受社會保險的條件,即或者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或者已按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即可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中的核心內容。
二、社會保險功能
1.穩定社會生活的功能
2.再分配的功能
3.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的功能:第壹是社會保險制度作為需求管理的壹個重要工具來發揮作用,從而對經濟起正面的作用;第二是社會保險基金的有效利用可以促進經濟的持續繁榮;第三是社保成為企業招攬人才的基本條件。
三、社會保險特征
1:社會保險的客觀基礎,是勞動領域中存在的風險,保險的標的是勞動者的人身;
2:社會保險的主體是特定的。包括勞動者(含其親屬)與用人單位;
3:社會保險屬於強制性保險;
4:社會保險的目的是維持勞動力的再生產;
5:保險基金來源於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繳費及財政的支持。保險對象範圍限於職工,不包括其他社會成員。保險內容範圍限於勞動風險中的各種風險,不包括此外的財產、經濟等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