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資要先扣五險壹金,再扣個稅。
工資先扣五險壹金,再扣個稅。社保和公積金同時扣,沒有先後。扣除五險壹金後,扣除稅收專項扣除項目。剩余金額在5000元以上的,扣除個人所得稅。不足5000元的,免征個人所得稅。
專項扣除項目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贍養父母、房貸/房租、大病醫療等。
2、五險壹金繳納比例
不同地區五險壹金繳納比例不同,其中五險和公積金差別不大。以下是北京五險壹金的繳納比例:
註:2019年5月1日起,單位養老保險繳費率由19%降至16%;醫保應該和生育保險合並,但目前還沒有具體政策。
個人五險壹金繳費比例為22.2%+3元,單位繳費比例為39.9%。此外,五險壹金有最低和最高繳費基數,其中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的繳費基數下限為上年度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40%,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的繳費基數下限為上年度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60%,公積金的繳費基數下限為上年度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五險壹金的繳納上限為上年度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3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職工工資總額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工資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並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六十條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並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除因不可抗力等法定原因外,不得緩繳或者減繳。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由用人單位按月告知本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征繳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