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基金投資 - 公積金和社保基數不壹致有關系嗎?

公積金和社保基數不壹致有關系嗎?

公積金基數和社保基數不需要相同。理論上社保基數和公積金基數應該是壹樣的,用上壹年職工工資總額除以月數得出平均繳費額。經過計算,公積金基數和社保基數基本是壹個數值,但是上限和下限是有區別的,所以這可以是兩個數值。因為國家目前允許靈活就業人員在繳納社保費用的基礎上繳納住房公積金,而且繳納比例可以靈活選擇,所以不同的情況很常見。

住房公積金繳存方式: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得低於上壹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定,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城鎮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原則上按照繳存人上壹年度月平均稅收收入計算;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社保繳費基數為社會平均工資的60%至300%。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職工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或者大修自有住房的;(2)退休;(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已經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六)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七)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並將戶口遷出本市的;(八)職工與非本市戶籍的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在本市就業並離開本市的;(九)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職工;(十)部分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造成生活嚴重困難的;(十壹)職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患福建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規定的特殊疾病(詳見公積金中心網站“部門文件”欄目),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工資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並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