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捐贈人提供相關憑證的,以憑證上註明的金額加應繳納的相關稅款作為入賬價值。
2.捐贈人不能提供相關憑證的,應當依次確定其入賬價值。
新會計準則規定,企業接受捐贈資產的價值,應當作為“捐贈收益”直接計入“營業外收入”。
(壹)接受貨幣資金;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貸款:營業外收入-捐贈收益
②接受非貨幣資金,按公允價值入賬。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固定資產/無形資產
貸款:營業外收入-捐贈收益
二。事業單位捐贈固定資產的會計分錄:
事業單位接受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在建工程。
貸款:非流動資產基金-在建工程
同時,根據事業單位接受固定資產過程中發生的相關稅費。
借:其他費用
貸款:銀行存款等。
固定資產安裝完畢後轉入固定資產。
借:固定資產
貸款: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
與此同時,
借:非流動資產基金-在建工程
貸款:在建工程。
第三,向捐贈者提供稅務發票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貸款:資本公積-接受現金捐贈
應交稅費-營業稅
擴展數據:
普通發票和增值稅專用發票。
普通發票:主要供營業稅納稅人和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使用,增值稅壹般納稅人在不能開具專用發票時也可以使用普通發票。普通發票由行業發票和專用發票組成。
前者適用於某壹行業和業務,如商業零售統壹發票、商業批發統壹發票、工業企業產品銷售統壹發票等。後者只適用於某個經營項目,如廣告費結算發票、商品房銷售發票等。
增值稅專用發票是我國實行新稅制的產物。它是國稅部門根據增值稅征管需要而設置的發票,專門用於納稅人銷售或提供增值稅應稅項目。
專用發票不僅具有普通發票的內涵。同時,它還具有比普通發票更特殊的作用。它不僅是記錄商品銷售和增值稅的財務收支憑證。而且是賣方納稅義務和買方進項稅額都有記錄的法律憑證,是買方抵扣稅款的法律憑證,在增值稅的計算中起著關鍵作用。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會計詞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