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保繳費補貼
享受社保繳費補貼的人,在繳納社保繳費時,可以得到壹定的減免。通常有三種方法來減少或免除它們:
部分地區每月給予固定額度的社保繳費補貼,如青島每月補貼500元,廣州每月補貼600元。
在壹些地區,個人從其社會保障繳款中獲得壹定比例的補貼。比如北京補貼他們70%的社保繳費,上海補貼50%,雲南補貼60%。
最後壹種是單位吸收社保繳費補貼的工作,可以減少部分單位應繳納的社保金額。
2.優惠就業政策
40、50人自主創業,符合條件的可享受稅收優惠,同時免除各種行政費用;
根據規定,各類公益性崗位也將優先錄用符合條件的40、50人,可同時享受社保補貼和崗位補貼;
40、50人可免費參加社保部門組織的各類培訓,享受制定專業中介結構的服務。
申請程序
1.申請人繳納當年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三天後,憑本人身份證、托管合同、繳費單據原件,到市檔案托管中心靈活就業人員社保補貼受理窗口進行初審,領取申請表和靈活就業證。申請表只需填寫壹至七欄,並附上照片。未填寫繳費票號、繳費金額、補貼金額。
2.靈活就業證由申請人在其戶口所在地的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登記蓋章。
3、申請人持《申請表》、《靈活就業證》和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等相關材料(壹式三份)向街道(鄉鎮)勞動保障事務所申請審核,審核無誤後,簽字蓋章(勞動保障事務所留存壹份)。
4、申請人持《申請表》、《靈活就業證》等相關材料到市檔案托管中心受理窗口辦理申報手續。
5、由市檔案保管中心核對檔案,核對出生日期等情況,並向勞動保障部門報告。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後向財政部門申報資金撥付。
6.根據發放時間通知,申請人憑本人身份證和受理卡到指定銀行領取社保補貼。
誰可以申請?
40,50政策各種福利待遇很好,但不是每個人到了年齡都能享受到。
簡單來說,能享受這個政策的人,必須同時滿足年齡、身份、社保三個限制。
1,年齡限制
從保單的名字就可以確認,要想享受這項福利政策,必須達到年齡限制。
壹般情況下,女性需要達到40歲,男性需要達到50歲。
但據了解,不同地區社保部門會享受到的年齡,已經變成了45、55、47、57、49、59的政策。
延遲退休,這個年齡段的概率會增加。
2.身份限制
如前所述,這個政策是為了照顧就業困難群體,非就業困難群體不能享受這個政策。
壹般來說,就業困難群體包括以下群體:
達到年齡限制並持有《就業失業登記證》的人員;
殘疾人;
享受低保待遇;
無地農民;
貧困工人的家庭成員;
貧困戶中的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和農村零轉移家庭成員;
其他特殊人員,如未就業滿兩年的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如失業壹年以上的失業人員。
3.社會保障限制
所謂社保限制,就是享受此類政策的人必須以個人名義繳納社保,即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鎮職工醫療保險。
這種限制的主要原因是這種社會保障的支付成本很高。
4.其他限制
滿足以上三個限制只是基礎,各地還會有地方特別限制:
比如青島、上海等地區增加了戶籍限制,只允許本地戶籍人員享受這壹政策。
社會保障補貼的利弊分析
社保補貼政策雖然是福利政策,但也有壹定的利弊。
1、40和50保單的優勢
首先,社保補貼最大的好處是緩解靈活就業人員的社保繳納壓力。
比如青島每個月補貼500元,全年6000元。比如北京補貼70%。按照社會平均工資1萬,繳費比例60%計算,每月補貼840元,壹年就是9600多元的養老保險補貼。包括醫保補貼,壹年1萬到2萬。
其次,促進就業,提高就業率。
享受這壹政策的人員必須進行失業登記,積極參加培訓,有強烈的就業願望。特殊領域也要求他們從事特定的崗位。
第三,提高失業者的職業技能。
按照規定,享受該政策的人員需要參加社保部門組織的各種技能培訓。
對於未就業的靈活就業群體,可以有效提高個人職業技能。
最後可以征收社保基金。
沒有這個政策,很多困難群眾就不交社保了。
享受這壹政策的人,雖然繳費變低了,但相比不繳費,還是有壹定的基金收入給社保基金。
2、40和50保單的缺點
首先,社保補貼和失業救濟金不能同時領取。職工已經繳納失業保險的,符合領取失業保險條件的,可以享受失業救濟金,但社保補貼和失業救濟金是沖突的,不能同時享受。
其次,社保補貼是有期限的,不僅指年齡限制,還包括領取期限。大部分地區征收時間限定在三年和五年。
最後,社保補貼壹般要求按最低基數繳納社保,對退休後養老金的計算有壹定影響。
如何申請失業保險?
想要領取失業保險金,必須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1.用人單位和本人履行繳納失業保險義務滿壹年的;
2.非故意中斷就業(即被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
3.已登記失業並有工作要求。
符合上述條件後,可以到戶籍所在地或暫住地的區級勞動保障部門領取失業保險金。
我能從失業保險中得到多少?
首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月數與失業保險累計繳費時間有關。
1.滿壹年不滿兩年的,征集期為3個月;
2.滿兩年不滿三年的,征集期為6個月;
3.滿三年不滿四年的,征集期為9個月;
4.滿四年不滿五年的,領取期限為12個月;
5.五年以上不滿六年的,領取期限為15個月;
6.已滿六年不滿七年的,領取期限為16個月,以後每年遞增。征集期增加壹年,最長24個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壹條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組成。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職工工資總額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工資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並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國有企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繳費期間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不足支付時,政府給予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