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是勞動人民自願聯合起來進行合作生產和合作經營的壹種合作組織形式。國際合作聯盟章程規定:“任何旨在促進其成員的經濟和社會進步,在互助合作的基礎上運作,並遵循羅奇代爾制定並經國際合作聯盟第23次代表大會修訂的合作原則的企業,均可被視為合作組織。”1995國際合作社聯盟31代表大會作出如下原則性定義:合作社是人們自願聯合起來,通過* * *擁有和民主控制的企業,滿足其成員的經濟、社會和文化需求和願望的自治組織。為了準確理解這個定義,國際合作社聯盟還做了詳細的解釋:1。合作社是自治組織,盡可能獨立於政府和私營企業。2.合作社是“人民的協會”。世界上很多基層合作社只允許單個“自然人”加入,但聯合合作社允許“法人”加入,包括公司。通常,壹個合作社的成員是其他合作社。3、人們的聯合“自願”,在合作社的目標和資源範圍內,成員有加入和退出的自由。4.“滿足* * *”的經濟、社會、文化需求,強調合作社由成員組織起來,以成員為中心。成員的需求是合作社的主要目的。5.合作社是* * *擁有並民主控制的企業,合作社的所有權在民主基礎上屬於全體成員。在解釋合作社的原則時,章程指出,參加合作應當是自願的;合作社是民主組織,實行民主選舉和管理;合作社的盈余歸全體成員所有,扣除發展基金後,按成員業務往來比例分配;加強合作教育,積極發展地區和國家之間的聯系與合作。可見,合作社不僅是具有法人資格的生產或經營企業,也是群眾組織。合作社作為群眾性經濟組織,有自己獨特的組織原則和章程。所有加入合作社的成員都必須遵守這些原則,按照章程行事,履行應盡的義務,享有應得的權利。合作社也有明確的目的和宗旨,否則就不是合作社。所以,並不是所有的合作組織,如合作社企業、合夥企業、經濟聯合體等,都可以稱為合作社。從合作生產經營到合作組織的形成,必須滿足上述條件,需要壹個形成和發展的過程。所以沒有合作、協作、聯合,所以壹定有合作組織,合作組織不壹定是合作社。合作社是典型的合作組織形式,規模有大有小。壹般合作經濟是指合作經濟。上世紀五、六十、七十年代,人們壹提到合作社,通常會想到賣東西的供銷合作社。這種合作社就是每個人出資幾個人,然後生產大隊買壹些貨,到村裏去賣。那時候“投資錢”總是被人提起,不真實的時候就是“兔子錢”,真的讓人困惑了很久。在經濟慢慢自由化,合作社逐漸消散的時候,我們應該看到,無論是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還是高級階段,合作社仍然有其積極的意義。
[編輯本段]合作社的類型
壹、以生產環節為標準:
(1)生產合作社。即從事種植、采集、養殖、漁獵、畜牧、加工、建築等生產活動的各類合作社。如農業生產合作社、手工業生產合作社和建築合作社。(2)流通合作社。從事推廣、收購、運輸等流通領域服務業務的合作社。如供銷合作社、運輸合作社、消費合作社、采購合作社等。(3)信用合作社。即接受成員向成員存款和貸款的合作社。如農村信用社和城市信用社。(4)服務合作社。即通過各種勞務和服務為成員提供壹定生產生活便利條件的合作社。如租賃合作社、勞務合作社、醫療合作社、保險合作社和利用合作社。
第二,按其自身的功能標準可分為:
(1)生產合作社。其內容與前述生產合作社相同。(2)服務合作社。其內容與上述服務合作社的內容相同。在服務合作社中,常見的有:a .消費合作社。消費合作社是指由相同出資的消費者組成的,以經營消費品為主要服務其成員的合作組織。b .供銷合作社。供銷合作社是指購買各種生產資料,同時銷售其成員產品,以滿足其各種生產需要的合作社。是目前國際上比較流行的合作組織。供銷社的經營方式有兩種,壹種是專營供應業務,壹種是兼營農產品運銷或日用工業品銷售。c .分銷合作社。分銷合作社是指從事聯合促銷其成員生產的商品的合作社,有時也從事產品的分類、包裝和加工。運銷合作社的業務主要是農產品的運銷。在大機械工業的生產條件下,工業品主要通過各種大型商業機構進行銷售,而農業生產和農產品由於其自然特性,並不是很均衡,價格變化很大。通過組織合作社專業化銷售,可以盡可能規避經濟風險。目前世界上的流通合作社主要采取三種不同的分配制度:壹是購買分配制度,即合作社先購買農產品再銷售,銷售利潤與成員無關;二是委托運銷制,即合作代理銷售,銷售款扣除壹定費用後全部支付給會員,盈虧由會員承擔;三是合作社營銷制,即合作社銷售社員上交的同等級產品,社員獲得平均收入。d .保險合作社。保險合作社是指個體勞動者、業主和從業人員依照《保險法》的規定,以互助的形式,以成員為保險對象,聯合經營保險業務的合作社。這種保險組織,成員繳納保險費,成員自行經營管理,* * *分擔災害損失,維護成員自身利益。保險合作社主要有三種:壹是消費保險合作社,主要是壽險;二是工人保險合作社,主要以失業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為主;三是農業保險合作社,主要以農業生產和豐收保險為主。e .利用合作社。合作社使用是合作社購買各種與生產有關的公共設備或生產資料,供成員單獨使用的壹種合作社。目前國際上常用的合作社有:農機利用合作社、種畜利用合作社(利用良種和種畜)、電力利用合作社、倉庫利用合作社、水利利用合作社、土地利用合作社等等。f .醫療合作社。醫療合作社是公共合作社的壹種形式。通過購買醫療設備和雇傭醫務人員為其成員提供醫療和保健服務的合作社。由於服務範圍不同,具體形式也不同:有的創建獨立醫院,有的只設立簡易診所,有的只為會員設立平價藥房。g .公共合作社。公共合作社是儲存各種與日常生活有關的設備供其成員使用的合作社。它和消費合作社的區別在於,它儲存的設備歸合作社所有,只供成員使用,不賣給他們。和合作社的使用不同,它買的設備是生活需要的,不是生產需要的。公共合作社有許多種商業,如食堂、理發店、浴室、洗衣房、托兒所、圖書館、茶館和劇院。目前,在歐美特別流行的住宅合作社和醫療合作社是兩種最發達的公共合作社形式。h .勞動合作社。勞務合作社是承包經營的合作社,其成員使用集體或個人勞動工具並提供勞務,共同勞動。會員除了獲得應得的工資外,還有權根據會員提供的服務參與年終盈余的分配。勞務合作社經營的業務大多屬於建築、運輸、裝卸、修理、伐木等勞動工具相對簡單、工時相對較短的各類勞務。
三、以合作社是否發行股份為依據:
(1)股份合作社。股份合作社是對外發行股份的合作社,對應的是非股份合作社。股票的持有人是合作社的股東和所有者,股票是股東股份所有權的證明,可以買賣、轉讓、繼承。股份合作社的成員不能退出合作社,只能通過出售全部股份。股份合作社本質上只是通過發行股份來籌集資金,其他方面還是和壹般合作社壹樣。(2)非股份合作社。非股份合作社是指不發行股份,而是向成員頒發證書,證明其在合作社中的權利的合作社。
四、按合作社的縱向水平劃分:
(1)國際合作社聯盟。國際合作社聯盟是壹個國際合作社組織,也是壹個非官方的國際組織。1895成立於英國倫敦,現總部位於瑞士日內瓦。其主要成員是各國合作社組織的全國合作社協會、全國合作社協會協會和有全國性組織的區域合作社協會。消費領域有供銷、保險、住房、銀行等各類組織;生產領域有手工業、工業、農業、漁業和其他類型的組織。壹些國際合作社組織也加入了國際合作社聯盟。國際合作社聯盟的宗旨是向全世界傳播合作的思想和合作社的原則和方法,促進各國合作社事業的發展,保護各種形式的合作社的利益,維護成員國組織之間的友好關系,促進各種形式的合作社之間的經濟交流,幫助和促進各國人民的經濟和社會進步,努力建立持久的和平與安全。(2)中華全國聯合會(有些國家稱“中央聯社”),即壹個國家的合作聯合會(或簡稱“聯社”)。比如日本的中華全國農業合作經濟組織聯合會(以下簡稱“中華全國農業”)和韓國的全國農業合作協會中央委員會。(3)地方協會。指在地方壹級建立的合作聯社,如省(直轄市、自治區)合作聯社、縣合作聯社。(4)基層合作社。主要是指在資源基礎上,以生產經營者為主體,以合作制原則為基礎,在最基層的生產經營單位建立的各類合作社[1]。
[編輯本段]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由來
所謂合作經濟組織,首先強調的是“合作”,其次才是“經濟組織”,這是兩個基本要素。1.關於合作。“合作”的原意是指* * *行動和成員之間的合作行動。合作是自願的、獨立的、自助的,也就是說,它是合作組織成員為了同壹目的而自助的壹種合作。人類合作的思想最早出現在中世紀,當時農民和手工業者希望建立壹個平等、正義、合作、互助的理想組織。這些思想成為空想社會主義的基礎。法國空想社會主義者傅立葉設計的基層組織叫“弗蘭吉”,是* * *生產* * *消費的有組織的合作社;歐文在英國設想的理想模式是平行四邊形合作社新村。然而,這些合作組織只是幻想,並沒有付諸實踐。目前世界上第壹個最成功的合作社是由英國羅奇代爾鎮28名失業紡織工人自發成立的“公平先鋒消費者合作社”,1844。當時每人出資1英鎊作為壹股,***28英鎊。後來逐漸發展壯大,會員近3萬人,股本40萬英鎊。它後來確立的羅奇代爾原則成為指導國際合作社發展的基本原則。在這壹原則的指導下,世界各國建立了不同類型的合作組織,如美國的農民合作社、德國的信用合作社和農業合作社、日本和韓國的農業合作社組合等。國際上建立了國際合作聯盟、國際農業生產者聯盟、信用聯盟、歐洲消費者聯盟等國際合作組織。中國歷史上第壹個合作社產生於1918,由胡軍教授及其學生創立。1922年9月,毛澤東在安源創辦了“路礦工人消費合作社”,這是中國* * *生產黨領導下的第壹個合作社。新中國成立後,我國普遍實行合作化道路,在鄉鎮建立了供銷合作社、消費合作社、信用合作社、生產合作社和運輸合作社。到1955,農業、商業或手工業的合作迅速發展。但由於後來中央的路線轉向全面實行社會主義改造,在20年的人民公社體制下,受行政計劃經濟的影響,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變質,越來越不適應經濟發展的要求。改革開放後,農村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極大地調動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促進了農村生產力的發展,在壹定時期內極大地改善了農民的生活。但是,農業始終是弱勢產業,農民是弱勢群體。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農業和農民在市場面前的弱勢地位越來越明顯,壹家壹戶的分散經營難以抵禦市場風險。在這種情況下,農民選擇抱團合作。1982年,安徽省天長縣界牌鎮17農民共同成立了改革後中國第壹個新型農民合作組織——漁業研究會。20世紀90年代以來,各地積極探索、發展和完善各種合作經濟組織。除原有的社區合作經濟組織、供銷社、信用社得到壹定程度的發展和完善外,以民主、平等、自願、互利為原則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專業協會、股份合作社等各種新型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大量湧現,發展迅速。2.關於經濟組織。所謂經濟組織,是壹個非常寬泛的經濟學術語,是指所有從事經濟活動的社會團體,大到大型跨國公司,小到三兩個人的合夥企業,都在其範圍之內。可以說五行八功,三教九流,無壹不是兼容並蓄,無壹例外。我們所說的農村經濟組織,並不是這種廣義上的經濟組織,而是有其特定的含義和範疇。是指農村微觀管理組織和服務組織。新型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是相對於傳統經濟組織形式的壹種變革和創新。它包含三大類:簡而言之,這些創新都是為了解決生產關系、交換關系和分配關系的問題,生產關系三要素都有涉及。因此,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產生和發展是生產關系的重大調整、變革和完善,對生產力的解放和發展具有強大的推動作用。首先是生產組織形式的創新。換句話說,妳是單家制作,還是多家制作人組織的聯合制作;妳是受雇的家庭農場或作坊,還是利益緊密相連的合資企業?比如我們20多年前搞的家庭承包制,就是人民公社生產方式的變革。近年來出現的統壹種植和各種生產合作社,是對單壹家庭生產方式的創新。二是產品交換模式的創新。即流通組織形式的創新。這是指導農民在市場上出售他們生產的東西,或者組織生產者壹起去市場。比如各種流通服務機構、合作社、專業協會,在這方面都有創新意義。三是分銷模式的創新。這是指生產和流通結合的緊密程度和利益關系。產品賣出去後,生產者會壹次性獲得收益作為回報,或者後期會有返點形式的二次分配,或者會有大家共同享有的公共積累。壹些聯系緊密的經濟合作社和工業化組織具有後壹種功能。[2]
[編輯本段]農民合作組織的組建程序
壹般農民合作組織的組建可以按照以下程序操作:1 .啟動準備工作1。成立籌備委員會,制定籌備工作計劃。籌委會主要由發起人和相關工作人員組成。必要時應成立專門辦公室,負責工作計劃的編制和制定。工作計劃包括為什麽要建立合作組織,由誰牽頭發起,合作組織的成員條件和籌備程序。2.發起人應當擬定機構名稱,確定業務範圍。發起人壹般由5-7人組成。發起人將協商擬定合作組織的名稱,確定該組織的業務領域、業務項目和運作方式,並說明成立原因、預計成員人數和籌集資金總額。3.準備申請表。填寫合作組織贊助申請表,同時準備申請報告。申請報告的內容主要包括:機構的宗旨、業務範圍、經營效率、內設機構和下屬組織。2.申請批準向有關部門申請批準,主要是便於合作組織的主管部門加強與發起人的聯系,加強業務指導和管理。主管部門收到合作組織發起人提交的設立申請後,應認真審查,包括發起人是否具備組織能力,合作組織的業務量是否達到設立規模,預期效益如何等。基本符合要求後,就可以給編制下達批復了。3.在收到批準設立的主管部門的正式答復後,制定章程的申請人應立即召集籌備委員會,吸收成員,並參照有關的章程範本擬定本組織的章程草案和業務計劃。四、依托有關部門和社會力量建立的合作組織推薦董事會和監事會候選人名單,並應註意吸引足夠數量的農民參加董事會和監事會。召開成立大會。上述準備工作完成後,可以請求當地合作組織主管部門派員出席指導,並在合作組織成立前7天通知成員出席成立大會。會員較多的,可以根據需要派會員代表參加成立大會。成立大會壹般包括以下議程:1。主持人宣布成員名單、參加人數和合作組織代表人數。如果與會人數達到合作組織成立的相關規定,成立大會將宣布開幕。2.籌備委員會負責人就合作組織籌備工作作報告。3.宣布成立本合作組織的主管機關負責人的批復。4.宣讀章程草案,請討論表決通過。5.提出董事會和監事會候選人名單,進行選舉。6.董事會和監事會分別召開了第壹次會議,選舉產生了執行董事、董事長和監事。7.主持人宣布了執行董事、董事長、監事候選人名單。8.董事長和監事致辭。9.黨政領導和各界代表發言。10.宣布成立大會結束(會議紀要附後)。不及物動詞建立工作機構1。召開工作會議,成立辦公室。主席主持執行主任工作會議,研究設立合作組織辦公室及相關業務指導部門。商業規模較大的合作組織可由其主席任命壹名總經理。2.任命辦公室業務部門負責人,業務量小的合作社由董事長直接任命,設立總經理的由總經理任命部門負責人。由部門主管招聘有能力的業務人員。3 .業務會議,由董事長或總經理主持,有關業務部門參加,討論和研究工作計劃,布置和開展協同業務工作。
[編輯本段]農民專業合作社
簡介
名稱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在農村家庭承包經營的基礎上,由同類農產品的生產者、經營者或者同類農業生產經營服務的提供者、使用者自願聯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主要為其成員服務,提供購買農業生產資料、銷售、加工、運輸、儲存農產品以及與農業生產經營有關的技術和信息等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