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第壹方面是全面深化改革、激發內在活力。主要包括打造重點開發開放平臺、開展對口合作與系統培訓等。
第二方面是推進創新轉型、培育發展動力。主要包括加快傳統產業轉型升級、支持資源枯竭產業衰退地區轉型、大力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加強創新載體和平臺建設、加快補齊基礎設施短板等。
第三方面是擴大開放合作、轉變觀念理念。主要包括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全面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加快民營經濟發展等。
第四方面是加強組織協調。主要包括強化地方主體責任、加大財政金融投資支持力度、加強政策宣傳、強化統籌協調和督促檢查等。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深入推進實施新壹輪東北振興戰略加快推動東北地區經濟企穩向好若幹重要舉措的意見》 壹、全面深化改革,激發內在活力
(壹)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東北三省要全面對標國內先進地區,加快轉變政府職能,進壹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積極推廣“壹個窗口受理、壹站式辦理、壹條龍服務”,簡化流程,明確時限,提高效率。先行試點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探索創新以政策性條件引導、企業信用承諾、監管有效約束為核心的管理模式。開展優化投資營商環境專項行動,推進“法治東北”、“信用東北”建設,實行企業投資項目管理負面清單制度,試點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加強各種所有制經濟產權保護,完善政府守信踐諾機制。(遼寧、吉林、黑龍江省人民政府〔以下稱三省人民政府〕負責)對東北地區投資營商環境定期進行督查評估。(國家發展改革委、全國工商聯負責)
(二)全面深化國有企業改革。2016年底前出臺深化東北地區國有企業改革專項工作方案。推動駐東北地區的中央企業開展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試點,選擇部分中央企業開展綜合改革試點,支持部分中央企業開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引導中央企業加大與地方合作力度。(國務院國資委牽頭,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和三省人民政府分工負責)在東北三省各選擇10-20家地方國有企業開展首批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組建若幹省級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研究推動若幹重大企業聯合重組。有序轉讓部分地方國有企業股權,所得收入用於支付必需的改革成本、彌補社保基金缺口。加快解決歷史遺留問題,2017年底前推動廠辦大集體改革取得實質性進展,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壹業”分離移交工作。(三省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國務院國資委、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指導支持)加快推動東北地區國有林區、國有林場改革,提出分類化解林區林場金融債務的意見。(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林業局按職責分工負責,東北三省和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以下稱三省壹區人民政府〕組織實施)
(三)加快民營經濟發展。在東北地區開展民營經濟發展改革示範,重點培育有利於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環境、市場環境、金融環境、創新環境、法治環境等,增強民營企業發展信心,加快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三省壹區人民政府負責,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全國工商聯等指導支持)2017年6月底前,在東北地區至少設立壹家民營銀行。(銀監會指導支持)推動“銀政企保”合作,建立融資擔保體系,重點為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貸款融資提供擔保。遴選壹批收益可預期的優質項目,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等模式吸引社會資本。(三省壹區人民政府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