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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遇"難題":財政突然多了1000億 怎麽辦

這是網絡上關於此事的後續報道:

如何把這壹千億從政府錢袋子裏打掃出來的巨資納入預算安排,成為了考驗深圳財政當局預算管理能力的艱巨挑戰。

早在今年“兩會”前,深圳就開始為此作打算了。

壹位深圳市人大代表向南方周末記者表示,由於此前傳聞未納入本級政府預算的“清理資金”可能被中央財政上收,因此“政府部門都很緊張,趕緊搞了個項目先納入預算”。

這壹說法得到了深圳人大預算委委員劉魯魚的證實,“當時這800億基金預算壹出臺,就在預算委引起了強烈反應,幾乎每個人都反對。”原因是“產業引導基金”就是以前的“專項基金”,實際上主要是用於企業補貼的,這種補貼由於缺乏合理標準和透明性,發生過許多“騙補貼”式的腐敗案件。

“但當時如果不編個名目出來,就可能被中央財政收回去。”在這種情況下,預算委員們無奈地接受了這壹“暫編名目”的預算,直到此次預算調整才把相關資金落到了實際項目之中。

在多年致力於推動政府預算公開的NGO“政府預算觀察”創始人吳君亮看來,此次深圳清理出的財政資金規模之巨,以及中期政府預算調整之大,已經不

能簡單看成“小金庫”的問題,“它實際上已經直接影響到了政府預算的權威性、科學性與合法性”。

在新預算法修訂討論時,吳君亮就曾建議在預算調整程序中對人大常委會所審批的預算調整規模設置額度限制,超過壹定規模,不能由人大常委會內部審議通過,而應提交人大全體會議表決。

  “人大常委會的預算調整審批幾乎是壹個閉門作業的過程,公開性和透明性都有待加強。”吳君亮強調,如果預算調整過大,全體人大代表在兩會期間審議的政府年度預算就可能被架空,“如果出了問題,誰來承擔相關的政治責任與經濟責任?”

  盡管他的這壹建議未能體現在新預算法之中,但新預算法對預算調整的範圍和程序還是做出了明確的限制與規定:除了對必須報人大常委會審批的四種預算調整情況加以限定外,並要求各級政府在預算調整方案提交人大常委會審批前30日,將預算調整初步方案提交本級人大專門委員會進行初步審查。

  但與此同時,在宏觀經濟下滑和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等多重考量下,國務院發文力推的“財政資金統籌安排”模式,在某種程度上令大規模的預算調整與預算法規定內的預算調劑之間,本來就不夠清晰的政策邊界更加模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