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中國的多層次資本市場
壹、多層次資本市場概述
(壹)資本市場概念的界定
資本市場是長期金融市場或長期資金市場,是為壹年以上資本性或準資本性融資產品提供發行和交易服務的有形或無形的市場總和。
資本市場包括股票及衍生品市場、債券及衍生品市場、中長期資金借貸品市場;廣義的資本市場還包括為國民經濟發展和企業經營運行發揮穩定作用的期貨市場。
(二)資本市場的分層特性及其內在邏輯
資本市場本身具有多層次特性。資本市場的層次結構,是指資本市場根據企業在不同發展階段的融資需求和融資特點,針對各種市場主體不同的、特定的需求,提供的具有不同內在邏輯次序、不同服務對象和不同內在特點的市場形式。
1.分層的原因
(1)從投資者的角度來看,由於每個投資者的風險偏好不同,對投資產品的投資期限、回報率以及產品本身的復雜程度要求不同,資本市場為了滿足投資者對不同投資品種的偏好,需要壹個多層次的資本市場來容納多樣化的投資產品。
(2)從融資需求方的角度來看,由於我國企業數量眾多,如按行業類型劃分,可將企業分為傳統型、創業型、高科技型等類型;如按企業成長周期劃分,可將企業分為創立期、成長 期、成熟期和衰退期。因此,不同企業類型在不同時期的融資需求各不相同,有效分層的資本市場可以為企業提供更加豐富多元的融資渠道。
2.分層的結果
(1)按照所交易產品品種的不同,可以將資本市場劃分為股票市場、債券市場、衍生品證券市場和基金市場;
(2)按照市場功能的不同,可以將資本市場劃分為發行市場和交易市場;
(3)按照資本市場的組織形式和交易活動是否集中統壹,可以將資本市場劃分為場內交易市場和場外交易市場;
(4)按照所服務和覆蓋的上市公司類型的不同,可將資本市場劃分為全球性市場、全國性市場、區域性市場等類型;
(5)按照發行和募集方式的不同,可以將資本市場劃分為公募市場和私募市場。
二、多層次資本市場的主要內容
(壹)場內市場
1.場內市場的定義(整個證券市場的核心)
即證券交易所市場。證券交易所是證券買賣雙方公開交易的場所,是壹個高度組織化、集中進行證券交易的市場。
2.我國的場內交易市場
1.定義:主板市場是壹個國家或地區證券發行、上市及交易的主要場所,壹般而言,各國主要的證券交易所代表著國內主板市場。
2.服務對象:主板市場對發行人的營業期限、股本大小、盈利水平、最低市值等方面的要求標準較高,上市企業多為大型成熟企業,具有較大的資本規模以及穩定的盈利能力。
3.地位:相對創業板市場而言,主板市場是資本市場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很大程度上能夠反映國家或地區的經濟發展狀況,有“宏觀經濟晴雨表”之稱。
4.交易所: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是我國證券市場的主板市場。上海證券交易所於
1990 年 12 月 19 日正式營業;深圳證券交易所於 1991 年 7 月 3 日正式營業。
5.中小板(2004 年 5 月於深交所設立)
(1)設立中小企業板塊的宗旨是為主業突出、具有成長性和科技含量的中小企業提供直接融資平臺,是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建設的壹項重要內容。
(2)中小企業板塊的設計要點主要有四個方面:
①暫不降低發行上市標準,而是在主板市場發行上市標準的框架下設立中小企業板主板市 (包含中小板 )塊,這樣可以避免因發行上市標準變化帶來的風險;
②在考慮上市企業的成長性和科技含量的同時,盡可能擴大行業覆蓋面,以增強上市公司行業結構的互補性;
③在現有主板市場內設立中小企業板塊,可以依托主板市場形成初始規模,避免直接建立創業板市場初始規模過小帶來的風險;
④在主板市場的制度框架內實行相對獨立運行,目的在於有針對性地解決市場監管的特殊性問題,逐步推進制度創新,從而為建立創業板市場積累經驗。
(3)中小企業板塊的總體設計原則可以概括為“兩個不變”和“四個獨立”
①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與主板市場相同。
③ 上市公司須符合主板市場的發行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①運行獨立:中小企業板塊的交易由獨立於主板市場交易系統的第二交易系統承擔。
②監察獨立:深圳證券交易所建立獨立的監察系統實施對中小企業板塊的
實時監控,該系統針對中小企業板塊的交易特點和風險特征設置獨立的監控指標和報警閾值。
③代碼獨立:將中小企業板塊股票作為壹個整體,使用與主板市場不同的 股票編碼。
④指數獨立:中小企業板塊在上市股票達到壹定數量後,發布該板塊獨立的指數。
(二)場外市場
1.場外市場的定義
場外市場是指在集中的交易場所之外進行證券交易的市場,沒有集中的交易場所和市場制度,又被稱為店頭市場或者櫃臺市場,主要是壹對壹交易,以交易非標準化的、私募類型的產品為主。
2.場外交易市場的特征
(1)掛牌標準相對較低,通常不對企業規模和盈利情況等進行要求,更加註重企業的成長性。場外交易市場通常是資本市場體系中較低的壹個層次,在其中掛牌的公司具有壹定的發展潛力,但同時也存在規模較小、盈利能力差、經營狀況不太穩定等情況。
(2)信息披露要求較低,監管較為寬松。為適應掛牌公司規模較小,對信息披露、財務審計等掛牌相關費用承受力弱的特點,場外交易市場對其監管較為寬松,市場透明度不及交易所市場。
(3)交易制度通常采用做市商制度。做市商制度也被稱為報價驅動制度,是指做市商向市場提供雙向報價,投資者根據報價選擇是否與做市商交易。相對於交易所市場常用的競價交易制度,場外交易市場的投資者無論是買入還是賣出股票,都只能與做市商交易,即在壹筆交易中,買賣雙方必須有壹方是做市商。近年來,隨著計算機和網絡通訊等電子技術的應用,場外交易市場也具備了計算機自動撮合的條件。目前的場外交易市場早已不再單純地采用集中報價、分散成交的做市商模式,而是摻雜自動競價撮合,形成混合交易模式。
3.場外交易市場的功能
(1)拓寬融資渠道,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環境。
場外交易市場的建設和發展拓展了資本市場積聚和配置資源的範圍,為中小企業提供了與其風險狀況相匹配的融資工具。
(2)為不能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證券提供流通轉讓的場所。
公司股份天然具有流動的特性,存在轉讓的要求,場外交易市場為其提供了流通轉讓的場所,也為投資者提供了兌現及投資的機會。
(3)提供風險分層的金融資產管理渠道。
建立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發展場外交易市場能夠增加不同風險等級的產品供給、提供必要的風險管理工具以及風險的分層管理體系,為不同風險偏好的投資者提供更多不同風險等級的產品,滿足投資者對金融資產管理渠道多樣化的要求。
4.我國的場外交易市場
1.定義:區域性股權市場是為其所在省級行政區域內中小微企業證券非公開發行、轉讓及相關活動提供設施與服務的場所。除區域性股權市場外,地方其他各類交易場所不得組織證券發行和轉讓活動。
2.意義:區域性股權市場是地方人民政府扶持中小微企業政策措施的綜合運用平臺,對於鼓勵科技創新和激活民間資本,加強對實體經濟薄弱環節的支持,具有積極作用。
3.限制
①在區域性股權市場發行或轉讓證券的,限於股票、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程序認可的其他證券,不得違規發行或轉讓私募債券;
②不得采用廣告、公開勸誘等公開或變相公開方式發行證券,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集資;
③不得采取集中競價、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進行證券轉讓,投資者買入後賣出或賣出後買入同壹證券的時間間隔不得少於 5 個交易日;
④單只證券持有人累計不得超過 200 人,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6.監管:私募基金采取適度監管和底線監管原則。中國證監會對私募基金實施行政監管。
三、多層次資本市場的意義
(壹)有利於調動民間資本的積極性,將儲蓄轉化為投資,提升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我國儲蓄率較高,但存在企業融資難、民間投資難的突出矛盾。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可以提供多種類型的金融產品和交易場所,為多樣化的投融資需求打造高效匹配的平臺,有利於促進生產要素自由流動,激發經濟增長活力。
(二)有利於創新宏觀調控機制,提高直接融資比重,防範和化解經濟金融風險我國金融結構長期失衡,直接融資比重偏低,實體經濟過度依賴銀行信貸。多層次資本市場可以提供多元化的股權融資,加快資本形成,降低實體經濟杠桿率;有助於盤活存量資產, 進壹步改善金融結構,改變過度依賴銀行體系的局面,分散和化解金融風險隱患。
(三)有利於促進科技創新,促進新興產業發展和經濟轉型多層次資本市場可以通過提供風險投資、私募股權投資等建立融資方和投資方風險***擔、利益***享的機制,緩解中小企業和科技創新型企業融資難問題,並由市場篩選出有發展潛力的企業,推動新興業態和產業成長,促進經濟轉型升級。
(四)有利於促進產業整合,緩解產能過剩大力推進企業市場化並購重組,促進產業整合,是解決產能過剩問題的重要手段。多層次資本市場可以提供更加高效透明的定價機制和靈活多樣的支付工具與融資手段,如普通股、優先股、可轉債、高收益債券、並購基金等,推動產業結構調整。
(五)有利於滿足日益増長的社會財富管理需求,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多層次資本市場可以提供多種風險收益特征的金融產品,多渠道滿足日益增長的居民投資和理財需求,使不同風險偏好和承受能力的投資者都能找到適合自己的產品和服務。同時,多層次資本市場可以有效促進養老金等社會保險基金保值增值,提高社會保障水平。
(六)有利於提高我國經濟金融的國際競爭力
加快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可以拓展我國資本市場的深度和廣度,為擴大雙向開放創造有利條件,提高我國資本市場和證券期貨服務業的國際競爭力,更好地服務於我國經濟參與全球競爭,有利於增強我國在國際大宗商品領域的話語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