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信托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托投資公司資金信托管理暫行辦法》的頒布,困擾信托業功能定位的問題得到了解決,這也標誌著我國金融體系的四大支柱——銀行、保險、證券、信托初步形成。信托投資公司重新註冊後,資金信托業務作為其未來的主營業務,增長勢頭強勁。其業務發展的壹個突出特點是與銀行合作。從壹年多的實踐來看,是成功的,創新了金融產品,促進了包括信息、網絡、客戶、技術等資源的交流與共享。銀信合作已經成為信托業務發展和銀行業贏得高端客戶、發展延伸業務的互利平臺。1.分業經營和鼓勵創新的金融政策為銀企合作提供了“天然”的機會。銀行業雖然有中間業務的功能和盈利要求,但其業務範圍和運作方式是有限的。信托業有著非常廣闊的業務空間,但信托資金的歸集受到壹定的限制,如:不能通過公共媒體進行宣傳,信托合同不超過200份(300萬元以上資金額度不限),單筆信托資金不低於654.38+0萬元等。現階段信托公司高端客戶資源匱乏。
2.銀行和信貸公司在業務運作上都有自己的比較優勢,合作更有利於發揮各方優勢。同時,自身的限制也可以有不同程度的合理放寬。比如,銀行業資金量巨大,客戶資源豐富,資金用途受到限制,使用渠道狹窄;信托業資金運用較為靈活,但融資渠道有限。
3.通過合作提高金融工具和多向服務的創新,滿足信托投資人的不同需求,達到提高效率、穩定銀信客戶關系的目的。
4.隨著金融業對外開放的加快,為屆時參與競爭甚至混業經營做好必要的準備。1.傳統資金收付結算和代銷信托計劃原有結算資格取消後,信托公司只能作為壹般企業在銀行開立結算賬戶,貸款、投資等業務資金通過銀行賬戶結算。資金信托業務開辦後,必須在銀行開立專門的信托賬戶。銀行為信托公司銷售信托計劃,收付資金,支付信托收益。
2.擔保、同業拆借和信貸發放
信托公司為借款人向銀行貸款提供擔保,銀行為信托投資公司借款提供擔保;作為金融同業,雙方互相交易資金(債券)。3.其他具體業務領域的合作
這種情況比如我們會壹起考察評估項目,爭取好項目,開發高端客戶,壹起貸款;或者銀行貸款、信托擔保;雙方轉讓和回購資產,以達到融資或調整資產負債比例的目的。
4.信托賬戶托管
資金信托的本質是私募基金。為規範運作,保證銀行、信托、客戶利益,參照資金托管方式,由信托公司為信托資金管理人,銀行為托管人,簽訂信托賬戶托管協議,對信托計劃進行管理。
5.簽署戰略合作協議
前瞻性合作為了建立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尋求更廣泛的合作領域,不斷推出新的金融產品,雙方討論可能合作的方面,制定框架條款,給予對方合作優先權。1.簽個協議,銀行給信托賣信托計劃。
在這個階段,銀行與信托簽訂代理協議,約定銀行收取壹定的代銷傭金,信托資金在銀行開戶,信托公司才能順利出具信托計劃承諾書。委托信托計劃的項目壹般由銀行檢查或審批。
2.委托人參與信托計劃及各方利益。在這個階段,銀行為信托介紹委托人(委托人),委托人與信托公司辦理信托合同等相關手續。表面上看,銀行暫時割讓了客戶,但由於信托賬戶和信托項目賬戶是在其銀行開立的,信托資金在使用前仍在銀行,銀行的客戶資金沒有流出,銀行可以獲得代理收入;信托計劃壹旦銷售成功,信托公司就開始獲取信托費用收入(壹般按年收取),然後發展其他信托業務。本金利息:閑置資金存入銀行的利率為0.72%(或1.44%),而加入信托計劃的收益壹般能達到4%以上。
3.信托計劃本金的提取-轉讓
銀行代理信托公司銷售信托計劃時,承諾保證信托期間的信托資金供應。在壹段時間後(例如三個月),客戶可以選擇繼續或退出。如果退出,會提前通知銀行(比如五天),銀行承諾會為其找到受讓方。如果客戶在信托期間需要短期資金,銀行承諾由信托公司擔保貸款或者以信托合同質押貸款,銀行可以在不損失甚至不擴大存款的情況下擴大貸款。在信托資金管理過程中,信托公司不斷加深與客戶的聯系,為客戶提供其他信托功能的服務,拓展業務空間。委托人退出信托計劃轉讓時,銀行和信托可以收取不同比例的轉讓費。通過以市場為導向,以客戶為中心,以信托計劃為載體,以銀行為媒介和平臺,以資金管理和增值、延伸服務為目的,實現間接融資向直接融資的轉變,大幅提高客戶資金的收益率和社會資金的有效性;實現信托資金的流動,活躍信托市場;實現雙贏的結果,如所有相關方之間穩定而密切的關系。首先,明確銀信合作業務,實現全面“收官”。
此前,銀監會對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投資管理的規定中,並不包括私人銀行渠道。這壹次,所有與銀信理財合作相關的客戶和業務都被要求納入。
針對盛行的融資銀信理財合作業務,《通知》祭出兩大殺手鐧。壹是30%底線,規定對信托公司的融資銀信理財合作業務實行余額比例管理,即融資業務余額不得高於30%;
二是要求信托公司的信托產品不得設計成開放式。30%的底線意味著近期不能做銀信理財合作產品。事實上,目前融資類銀信理財合作業務在整體銀信理財合作業務中占比相當高。在普益財富研究員趙陽看來,最典型的融資業務是信貸投行和信托理財產品。2010之前,信貸類銀信合作產品占銀信合作產品發行總量的70%-80%。進入2010後,受壹系列收緊銀企合作政策影響,信貸類合作產品發行雖有所下降,但占比仍達到50%以上。
截至2010年6月末,銀信合作理財產品規模已超過2萬億元,且多為信托貸款和信貸資產投資。2010年7月2日,銀監會口頭通知信托公司暫停銀信合作業務。銀信合作產品大幅下滑。據普益財富統計,7月份,銀信合作產品發行408款,發行量較上月下降兩成,其中,信托貸款、信貸資產等信貸類理財產品發行72款,6月份為180款;此外還有297只組合產品,18只票據資產,4只股權。
對於開放式產品的全面限制,在壹些信托公司看來,更具殺傷力。中誠信托上述受托人分析,所謂開放式信托產品,類似於開放式基金,即可以定期開放、分期贖回的產品。目前商業銀行廣泛使用的理財產品滾動發行方式已被納入此列,如壹款三年期產品,可分三個月分期,“壹期發售,滾動倒掛”。《通知》還規定,信托產品期限不得低於1年。西南財經大學信托與理財研究所統計公開資料顯示,2008年6月65438+10月至6月65438+10月,銀信聯合發行的理財產品總數為2553款,預計全年發行的理財產品總數將超過3200款。由於部分商業銀行尚未披露其單款產品的具體發行規模,按照年度統計樣本測算的平均發行規模,2008年銀信合作理財產品的整體發行規模將超過8000億元。如果加上非公開信息的理財產品,2008年銀信合作整體規模將超過1萬億元。2007年,商業銀行和信托公司發行了582款合作理財產品。
與2007年相比,2008年的銀企合作正在悄然發生變化。這種變化在規模和產品結構上都可以明顯體現出來。2007年,銀信合作占整個商業銀行理財產品市場的比例為25%。銀信合作理財產品結構中,信貸類理財產品占比48%,證券投資類理財產品占比43%。2008年銀信合作理財產品主要為信貸(信托貸款、信貸資產轉讓)和票據資產投資,在銀信合作業務中占比分別為63.96%和23.23%。2008年,包括新股申購在內的證券投資類理財產品數量和規模均較上年出現大幅下滑,在銀信合作業務中的占比僅為8.11%。這些數據凸顯了2008年合作銀行業務的三個變化:銀信合作理財產品發行數量大幅增長,產品主要投資市場發生較大變化,產品投資風格發生明顯變化,穩健型理財產品占據市場主導地位。對於這種變化的原因,西南財經大學信托與理財研究所副所長羅誌華表示,主要是三個因素造成的:
壹是基於2007年和2008年上半年的宏觀調控政策。2008年,銀信合作理財市場的快速發展與央行應對國內經濟過熱和通脹的宏觀調控政策措施有直接關系。為了應對經濟過熱和通貨膨脹,中央銀行頻繁采取措施,如控制信貸規模,提高利率,提高存款準備金率,以遏制和限制商業銀行提供流動性的能力。因為可以通過設立貸款和投資信托來規避這壹限制,所以商業銀行有動力通過作為市場的銀行信用合作社來提供流動性。此外,銀信合作業務作為表外資產業務,可以節約商業銀行存款準備金的機會成本,優化商業銀行表內資產結構,幫助商業銀行在授信額度不足時留住和爭奪重要客戶。
其次,是基於國內外金融市場環境的變化。從2007年底開始,國內股權投資產品包括基金、股票的價格在2008年呈現持續下跌趨勢,股市呈現明顯的熊市特征。2007年,由於新股發行數量和新股溢價大幅下降,在銀信合作理財市場占較大比重的新股認購理財產品出現萎縮。但與此同時,固定收益類債權投資產品隨著央行降息通道的開啟,呈現出價格上漲的趨勢。在海外市場,次貸危機引發了嚴重的全球金融動蕩。隨著商品、基金、股票、指數等投資產品價格的大幅下跌,投資並掛鉤上述產品的QDII和結構性理財產品受到重創,發行數量和規模大幅縮水。國內外金融市場環境的變化導致2008年投資於資本市場的銀信合作證券投資型理財產品大幅下滑。投資於信貸資產、債券資產、票據資產的信貸類理財產品和票據類理財產品發展較快,具有避險功能的穩健型銀信合作理財產品受到市場歡迎。
再次是基於監管思路的轉變。與2007年相比,2008年監管層更加關註理財產品引發的市場風險,使得銀信合作理財產品趨於穩健。對於2009年銀信合作業務的發展趨勢,羅誌華認為將會有四個變化:合作業務的數量和規模會有所下降,但仍會以信貸和票據投資類理財產品為主;從粗放合作到精細化合作,從渠道合作到管理合作;信托公司在合作中的地位和責任會得到更好的體現;私人銀行業務會引入更多的銀信合作,信托制度的推廣普及可能會有突破。
首先,2008年推動銀信合作業務快速發展的外部環境發生了變化。為應對國內經濟下行的威脅,央行在2008年三四季度連續采取降息、降低存款準備金率、解除信貸規模限制等寬松貨幣政策,迅速削弱或消失了流動性、利率管制等宏觀調控政策引發的銀信合作動力。其次,規範銀企合作的制度法規開始完善。2008年6月4日65438+2008年2月4日,銀監會發布《銀行與信托公司業務合作指引》,明確規定銀行不得為銀行與信托公司的合作理財產品及其財產運用對象提供擔保,不得以任何形式回購信托公司投資的信貸資產和票據資產。這些規定將限制之前粗放式、渠道式的合作業務,促進基於“受人之托,代人理財”的精細化、管理化的合作業務發展。
再次,股市將繼續震蕩,缺乏大規模發行證券投資銀信合作理財產品的外部條件。最後,市場套利環境發生了變化,私募市場將成為套利的主要市場。
從銀信合作領域來看,目前主要集中在信貸市場和票據投資市場。受降息、降低存款準備金率、取消信貸規模限制等寬松貨幣政策影響,商業銀行已無必要通過信托貸款向政策允許的企業提供流動性。同時,作為理財產品的基礎資產,信貸資產和票據資產投資產品的利率明顯下降,因此這類合作理財產品的發展將面臨更多困難。然而,在經濟調整和政府投資的背景下,不對稱信息私募市場存在更多銀信合作的市場機會。無論是基礎設施項目的投融資、房地產融資、股權融資、非融資和傳統貸款業務創新,都可能成為2009年銀信合作的亮點,具有高水平管理能力和風險控制能力的銀行和信托公司將成為2009年市場競爭的贏家。
這些數據凸顯了2008年合作銀行業務的三個變化:銀信合作理財產品發行數量大幅增長,產品主要投資市場發生較大變化,產品投資風格發生明顯變化,穩健型理財產品占據市場主導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