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協議範文2017 I
甲方:
(寫上未婚夫的姓名、國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現工作單位、現居住地)
乙方:
(寫下未婚妻的姓名、民族、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現工作單位、現居住地)
壹.壹般協議條款:
1.甲乙雙方相知相愛,願共築愛巢,白頭偕老。
但為了防止以後可能發生的不必要的糾紛,雙方在相互尊重、互愛、相互信任、相互理解的基礎上,自願訂立本協議,共創* * *和諧家庭、幸福婚姻。
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並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3.如對本協議所列條款有異議,任何壹方均可在本協議生效前提出,經雙方協商後可修改或刪除。
本協議最終解釋權歸夫妻雙方所有。
二。婚前財產
1.甲方的婚前財產包括:
盡量把這部分寫詳細壹點,包括品牌、型號、購買價格、裏程等。
如果房子在什麽城市,什麽區,什麽路,什麽小區,多少棟,多少個房間,房子的面積,購買價格和現在的市場價格。
如果有創業公司,請註明公司名稱、註冊資本等問題。
妳也可以寫下銀行裏有多少錢)
乙方的財產包括:
(可以具體說明妳有多少銀行存款,新房購買時哪些家電是乙方購買的,結婚時得到了什麽嫁妝等等。)
2.婚前財產的所有權:
(這部分的大致格式是,位於什麽市、區、路、小區的有幾棟樓、幾間房的物業,歸甲方所有,雙方使用。車也壹樣。雙方的存款可以定義為* * *與* * *或分別擁有。雙方為建立家庭而購買的房產,歸雙方共同所有。具體條款可以由妳們夫妻詳細討論)
三。已婚夫婦核心守則
1.夫妻雙方因彼此相愛而締結婚姻,故雙方承諾婚後互守貞操,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條規定的忠實義務。
雙方不得與其他異性發生任何婚外性行為和感情糾葛。
壹方違反本法典,必須放棄其婚前個人財產和婚姻存續期間所有夫妻共有財產的壹切權利,作為對無過錯方精神和生活的補償。
雙方解除婚姻關系時,錯誤的壹方不得取得婚前的任何個人財產和婚姻存續期間的全部財產。
2.夫妻之間不應該做任何傷害對方的事情,包括精神和身體方面。
任何家庭暴力都是絕對不允許的。
如任何壹方違反本守則,應賠償對方人民幣:元。
(應大寫,如萬元整。)
3.夫妻雙方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及其他法律法規賦予的夫妻法定權利和義務,夫妻雙方不可觸碰。
四。關於夫妻婚後權利和義務的詳細規定
1.結婚後,夫妻雙方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其他部門法賦予的基本權利,承擔基本義務。
2.夫妻雙方在婚姻生活中應當尊重家庭和配偶,主動承擔家庭的義務,彼此相愛,保持貞操。
3.夫妻任何壹方不得無故、無根據地提出解除婚姻關系的要求,應當本著相互尊重和愛護的態度積極與對方溝通,不得故意欺騙和蒙騙對方。
4.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有權無條件拒絕離婚,甲方不得對此提出異議。
基於尊老敬老的傳統美德,夫妻雙方互相承諾,婚後壹定要尊敬和孝敬對方的父母。任何壹方不得阻止另壹方贍養父母,必須協助另壹方贍養雙方父母,對此不得有異議。
6.夫妻雙方都有生育子女和撫養子女的義務,但因醫學原因不能生育和撫養的除外。
(本文可以基於妳們夫妻的自我意誌。)
7.夫妻生育子女後,子女的姓名由夫妻雙方自主協商決定。
8.如果夫妻壹方在婚姻存續期間發生不幸事故,如失蹤、意外導致身體殘疾、死亡等。,配偶另壹方必須承擔贍養父母另壹方的義務。
9.夫妻壹方違反前款第壹項忠實義務的,在婚姻關系結束時,不得對子女的監護和撫養權提出異議,具體事宜由無過錯方決定。
如孩子的撫養費用,探視的時間和次數,孩子的監護和撫養權等問題。
10.如果配偶壹方因違反法律而被監禁,另壹方可以隨時要求終止婚姻關系。
對方不得提出異議。
11.為了創造和諧?每個人的家人?婚後,夫妻雙方都有義務參加對方重要的家庭聚會或活動。
但因工作、自然不可抗力等原因,無法出席。
12.夫妻雙方對父母的財產有獨立的繼承權,未經對方授權,任何壹方不得占有。
13.夫妻在婚姻期間的壹切活動都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為依據。
動詞 (verb的縮寫)其他條款
1.在本協議生效之前,雙方可以增加或刪除本協議的條款。
經雙方同意增加的條款可加入本協議第4款。
2.如果夫妻雙方認為未來婚姻生活中有未盡事宜,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夫妻生活復雜細致,這裏就不贅述了。
希望雙方建立和諧的家庭,幸福的婚姻。
本協議壹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政府公證部門壹份。
雙方簽字蓋章後有效。
協議簽字蓋章:(甲方)MM DD YY。
協議簽字蓋章:(乙方)MM DD YY。
公證機關備案專用章:年月日
婚姻協議範文2017 II
男:出生於_ _ _ _ _ _ _ _ _ _ _年月日
女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男女雙方準備於_ _ _ _ _ _ _ _ _ _年月日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但為防止日後可能出現的財產糾紛,雙方婚前經理性協商,就各自財產達成如下協議:
壹、婚前財產的範圍
(1)男方的婚姻財產如下:
1.該房地產位於_ _ _ _處,建築面積_ _ _ _平方米,房屋所有權證號:_ _ _ _ _ _ _;
2.貨幣保證金為人民幣_ _ _ _ _ _ _;
3.股票:_ _ _ _ _ _ _;基金:_ _ _ _ _ _ _;
4、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的品牌;
5.知識產權收入:_ _ _ _ _ _ _;
6.債權:_ _ _ _ _ _ _;
7、其他財產,* * *總價值人民幣_ _ _ _元。
(2)女方婚前財產如下:
1.該房地產位於_ _ _ _處,建築面積_ _ _ _平方米,房屋所有權證號:_ _ _ _ _ _ _;
2.貨幣保證金為人民幣_ _ _ _ _ _ _;
3.股票:_ _ _ _ _ _ _;基金:_ _ _ _ _ _ _;
4._ _ _ _帶品牌號的車輛;
5.知識產權收入:_ _ _ _ _ _ _;
6.債權:_ _ _ _ _ _ _;
7、其他財產,* * *總價值人民幣_ _ _ _元。
第二,婚前財產的歸屬
1.上述第壹項中的婚前財產歸男女雙方所有;
2.壹方婚前購買的財產(以下簡稱?房產?),如果婚後還需要出資還貸,貸款解釋婚姻法結婚須知結婚登記收養撫養財產繼承離婚財產分割視為男女雙方的債務,貸款由各自收入償還,財產歸屬不變。
婚後雙方以相同出資償還該財產的,按照各自償還比例享有該財產。房產產權已有壹方簽字的,不加另壹方的名字。
第三,婚後財產的範圍和歸屬
1,結婚後,男女雙方的收入都屬於自己;
2、結婚後,男女雙方接受的贈與或繼承所得,均歸各自所有。
3、無論婚前還是婚後,男女雙方以各自財產投資所得,均歸各自所有。
四。債權債務的享有和承擔
1.婚前雙方名下的債權債務,由各方享有和承擔;
2.婚後因婚姻生活產生的債務,由雙方承擔。
3.婚前或婚後各方名下的投資所產生的債權債務,不論收益是否用於婚姻生活,均由各方承擔。
動詞 (verb的縮寫)生活基金的設立
由於雙方婚前和婚後的財產收入主要屬於各自,為了保證婚姻生活的順利進行,滿足日常生活開支的需要, 雙方壹致同意,由男方出資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這筆基金由女方管理,生活費從基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雙方補足。
6.本協議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自結婚登記之日起生效。
男人:女人:
簽署日期
婚姻協議範文2017三
壹.壹般原則
1.這個協議是建立在雙方自願建立家庭的基礎上的,最高準則是婚後家庭和睦幸福。
2.本協議經雙方(夫妻)簽字蓋章後生效。
3.本協議的修改程序:任何壹方均可提出異議,經雙方協商後進行修改,並由見證人見證簽字。
4.本協議最終解釋權歸夫妻雙方所有。
第二,權利
1.夫妻雙方都有權保留自己的朋友圈和必要的私人空間。
2.夫妻雙方都有了解對方工作生活和心理狀況的權利,都有了解對方收入和支出的權利。雙方應積極溝通,任何壹方不得故意隱瞞或欺騙。
3.夫妻雙方都有權無理由提出離婚。任何壹方提出離婚,另壹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
同時,過錯方應賠償對方精神損失人民幣200000元和00元(大寫:貳拾萬元整)。
4.女方在懷孕、患病、哺乳期間有權拒絕離婚,男方不得提出異議。
5.夫妻雙方離婚後都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在子女未滿18周歲之前,任何壹方不得單獨為子女做出重大決定,如改名、考試、工作等。,需要協商解決。
三。義務
2.夫妻雙方都有互相關心和愛護的義務。
外出聚餐等活動必須提前報告,未經對方允許不得在外過夜(出差、調動除外)。
3.尊重對方的父母長輩,不打罵老人,不辱罵老人,不嫌棄老人,不開心也不要對父母無禮。
4.結婚後,夫妻雙方都有贍養父母的義務。任何壹方不得妨礙對方孝敬父母,並有義務協助對方孝敬父母。
5.夫妻雙方都有生育子女的義務,不得以非醫學原因拒絕生育子女。
6.夫妻雙方都有撫養教育子女的義務,離婚後都有給予贍養費的義務。
7.配偶壹方意外死亡,另壹方有贍養對方老人的義務。
第四,經濟
1,基於夫妻經濟獨立基本原則的最新婚姻協議合同範本。
2.雙方都要節儉,不亂花錢,共同保管夫妻財產。
3.建立家庭開支的公共賬戶。夫妻雙方按實際收入的80%按月繳納公用費用。公號的銀行卡由妻子保管,其密碼由雙方同時創建,雙方各記住壹半(即雙方同時輸入前後密碼才能使用)。
建立費用結算制度,公款用於房屋、家具、餐飲、禮品、子女教育等家庭用品。,夫妻互贈禮物、互請吃飯、大額開支需要雙方協商決定的除外。
4.除家庭開支賬戶外,雙方剩余收入應分別保管和支配,但不得用於賭博、包養情人等不合理行為,大額開支需通知對方。
6、其他財產問題均嚴格遵守中國婚姻法。
動詞 (verb的縮寫)家庭關系
1.小家庭獨居。
雙方不得向對方父母索要婚姻啟動資金,不得向對方父母索要住房、嫁妝等。
小家庭買得起大房子住,但住不起簡陋的房子,也不能怨天尤人(當然願意資助孩子的家長不算)。
2.雙方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及其他直系親屬可來家中暫住(不超過壹個月)。
其他兄弟姐妹,七大姑八大姨,親戚朋友都不允許在自己家裏過夜(可以安排住周邊賓館)。
3.雙方都可以把自己的錢借給或者給自己的親戚朋友,需要告知對方。借款金額在1000000元以下的,對方不得介入,超過1000000元的,對方方可放款。
4.過年過節,我們有義務參加其他父母、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等直系親屬的生日聚會等必要活動,促進了小家庭中每個人的和睦。
5.夫妻雙方承諾婚後對對方承擔貞操和忠誠的義務,不得有婚外情和其他行為。如壹方違約,應向另壹方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65,438+000,000元(大寫:壹拾萬元整)。
如果妳想和另壹個男人或女人好,妳必須首先提出離婚。
(離婚條件參見第四條第四點)
6.絕對沒有家暴。如有壹方違反,經濟違約金為10000元,00元/次,存入夫妻賬戶。按照違約金規定,故意造成對方輕傷的,向對方支付人民幣1000000元和人民幣00元(大寫:壹拾萬元整)。
或者對方有心理陰影,甚至影響以後的生活,可以無過錯提出離婚,對方不能拖延。
(離婚條件參照第四條第四點)情節嚴重的,提請當地公安機關刑法處理。
六、夫妻個人代碼)
1.夫妻之間是不允許說謊的(無論是善意的還是故意的),包括和任何朋友的接觸(尤其是前男女朋友),都要及時告知對方,以免產生誤會,影響感情。
夫妻之間不得有任何隱瞞,所說的必須是部分或全部事實。
2.不要進入或離開色情場所。
(包括合法或非法的色情場所)
3.不要沈溺於賭博。
(包括合法或非法賭博)
4.不要服用違禁藥物。
5、不定期攝入過量酒精。
與朋友適度社交、聚會無可厚非,但堅決杜絕借酒澆愁的瘋狂行為,如侮辱對方人格、親人甚至打罵。
6.夫妻之間不應該做任何傷害對方的事情。
包括心理上的和身體上的,傷害的定義是基於雙方的感受(相應的處罰參見第五條第五點和第六點)。
8.夫妻任何時候都不能失去聯系。
任何借口,比如沒帶手機,手機沒電了?等等,都不被接受。
9.夫妻不要企圖或意圖影響自己的意見和看法,以及對事物的看法。
夫妻雙方對事情持有不同意見的,以協商意見為最終依據。
10.夫妻不要沈迷於工作而忽視家庭生活。壹切都要以家庭為重。
12.夫妻需要互相關愛。夫妻有責任知道對方的喜好,應該盡力滿足要求。
12.夫妻之間要互相尊重,不要強迫對方做自己不願意做的事情。
13、吵架不要在父母、親戚、鄰居面前,更不要在老人和孩子面前。
在公共場合給對方面子。
14.夫妻要繼續努力,不要懶惰墮落。
如果個人發展不同步,導致雙方不再有共同語言,只有通過無過錯方才能提出並做出改進,經三次以上提醒仍無進展,另壹方可以提出離婚。
15,不管誰對誰錯,只要發生爭吵,男方壹定要溫柔地哄女方壹次,女方才能馬上冷靜下來,否則女方壹看到男方就會忍不住哭,壹旦造成嚴重後果,男方就要對這壹切負責。
16,要發泄,不許砸東西,只能吃東西,手癢只能砸枕頭。
吵架的時候不允許男人掛電話。
17.夫妻之間不得對對方使用暴力,不得進行咬、捏、抓、挖、撕、撓等不適當的行為。如果發生這種情況,他們不得傷害對方的裸露部分。
18,夫妻雙方都要尊重對方的家人,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侮辱對方的家人。
19.夫妻互不幹涉對方隱私,保留個人生活空間,互不幹涉對方人身和行為自由。
20.不要與妻子或家人之外的異性有過度和不必要的親密行為。
“必要性”、“過度”或“親密關系”的定義由妻子確定。
21,吵架盡量不要過夜。晚上睡覺的時候,男方壹定要主動抱女方,女方生氣了,推著男方放棄。
22.在家裏吵架,雙方都不允許走開。如果他們真的想走出小區,就不允許他們離開手機,關掉手機。
不要整夜不歸。
23.過錯方應主動道歉,無過錯方在過錯方道歉賠償後應盡快原諒對方。
24.雙方都有錯誤的時候,要互相檢討。認識到錯誤並道歉後,男方提出帶女方出去玩。
25.盡量不要通宵吵架。晚上困了,男方壹定要主動擁抱女方。女方生氣了,推著男方不撒手。壹定要哄女方睡覺,做個好夢。
26.壹周給對方按摩壹次,因為大家經常吵架很辛苦。如果男方手藝不好,可以向盲人師傅學習,嚴禁向發廊女孩學習!
27.吵架的時候,男方不許掛電話。如果他掛了電話,他應該立即回電並道歉。如果吵架時女方掛斷,男方必須在1分鐘內給女方打電話,電話打不通手機。總之他不能壹怒之下壹次又壹次的掛電話,但是女方也要給男方面子,每次掛電話的次數不要超過5次。
(《公約》的規定暫為上述條款,女方可以無理由、無時限地更改。男方有權提出異議,但異議是否被采納的最終解釋權在女方手裏。)
在雙方正式結婚前(以登記手續為準),如壹方違反以下條約,另壹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如有未盡事宜,可另行簽署補充異議,補充異議在本協議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壹式三份,未婚夫婦壹份,政府司法部門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協議簽字蓋章(未婚夫):MM DD YY。
協議簽字蓋章(未婚妻):年月日。
公正人簽名並蓋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