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者是指投入現金購買某種資產,以期獲得利益或利潤的自然人和法人。廣義的投資者包括公司股東、債權人和利益相關者。狹義的投資者是指股東。
在金融市場上,所謂投資者是指所有購買金融工具為金融交易融資的個人和機構,包括存款人。驗資時將投資人稱為出資人。投資者普遍具有交易保守、風險負荷低、對信息依賴性小的特點。
種類
個體人類
壹般來說,股票持有人包括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在證券市場發展的初期,市場參與者主要是個人投資者,即以自然人身份從事股票交易的投資者。普通投資者是指以自然人身份從事股票交易的投資者。
證券類別
證券投資者是證券市場的資金提供者,主要是機構投資者和個人投資者。眾多的證券投資者保證了證券發行和交易的連續性,也活躍了證券市場的交易。證券投資者是指以獲取利息、股息或資本利得為目的而購買證券的機構和個人。機構投資者主要是證券公司、共同基金等金融機構、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
基金類別
基金投資人,即基金份額持有人,是基金的出資人,是基金資產的所有者,也是基金投資收益的受益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以下簡稱《證券投資基金法》)的規定,中國基金投資人享有以下權利:分享基金財產收益,參與清算後剩余基金財產的分配,依法轉讓或者申請贖回其基金份額,按規定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的事項行使表決權,查閱或復制壹般情況下披露的基金信息,並向基金管理人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