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定增是指上市公司向少數符合條件的特定投資者非公開發行股票
證監會2020年要求發行對象不超過35人;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市場平均價格的80%;已發行股份自發行之日起6個月內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認購股份後18個月內不得轉讓;募集資金的使用應當符合募集目的,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規定;上市公司及其高級管理人員不得有任何違法行為等。除本規定外,不存在其他條件,即非公開發行不存在盈利要求,甚至虧損企業可以申請發行。
2、 定向增發包括兩種情況:
壹是大投資者如境外投資者想成為上市公司的戰略股東甚至控股股東。過去沒有定向增發,只能向大股東購買股權如摩根士丹利和國際金融公司聯合收購海螺水泥14.33%的股權。新股東拿走的錢都進了大股東的腰包,對做強上市公司的直接影響不大。另壹種是通過定向增發和融資收購他人,從而迅速擴大規模。固定增加對沖定增套期保值是指利用股指期貨的投資組合頭寸,實時追蹤和平倉股票端的風險敞口,從而保值甚至增值。私募作為股權再融資的重要方式之壹,受到外界廣泛關註。特點之壹是,私募的價格往往比私募時的市場價格有很大的折扣。自2008年以來,現金定向增發的平均貼現率為20.65%,但按照我們的計算,解禁後20.65%的貼現率僅實現了11.1%的平均收益率。重要的原因是,2008年以來,上證指數從5000多點跌至3000點以下,系統性風險侵蝕了大部分參與定向增發的利潤空間。
3、 單股定向增發套期保值:
我們計算了2008年以來機構投資者的247次現金定向增發。使用等值套期保值後的策略效果優於未套期保值,主要體現在平均收益從11.1增加% 至 16.7%,盈利公司占比由 44.32% 至 54.55%;另壹方面,整體收入的標準差從0.354下降到0.342,收入更加穩定。但是,股指期貨對沖單只股票私募的方式並不完善。存在單只股票與股指期貨相關性低、貝塔系數不穩定等不足。多只股票定向增發套期保值:我們設計了壹個2億基金滾動參與定向增發的案例,使用四種策略:等值套期保值、貝塔套期保值、時機套期保值和不套期保值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