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不認為,即使養老保險制度不崩潰,從投資的角度來說,參加養老保險也是虧本買賣。參保人退休後領取的養老金包括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余額兩部分。基礎養老金月標準為:以申領基礎養老金時上壹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1%,個人賬戶余額實行男女不同繳費,女性170個月,男性139個月。2065 438+01 4月,針對網上壹篇題為《養老保險不劃算》的帖子,深圳市社保局新聞發言人專門作出回應,稱其不專業,不負責任,並舉了壹個例子:假設壹個普通職工,按照最低月薪1.320元,壹年繳納3324元,30年只繳納9.9萬元;並且30年後每年拿回12000元,10年拿回12000元。但問題是,如果這個員工每年在銀行存3324元,存30年,即使壹年期存款利率最低為3.5%,30年後的收益也能達到17.10000元。在現有的養老保險計發制度下,參保人收入越高越不好。如果以5000元的工資計算,深圳每年的養老金是1.26萬元,30年就是37.8萬元。其中,個人賬戶654.38+044萬元,對公賬戶資金23.4萬元。60歲退休時,被保險人可從個人賬戶提取1035(144000/139個月)元,從公共賬戶提取800元,共計1836元。全年收回22030元,10年收回220300元。即使活到80歲,他的養老金也不到44萬元。但是,他的養老金本金加上利息,到60歲時將達到66萬元。如果平均壽命74歲,他拿回來的養老金只有30.9萬元。之所以會出現這種情況,是因為養老基金的計算和分配沒有考慮到貨幣的時間價值。同時,我國的養老基金只能投資國債、銀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產品,收益率極低,長期收益率停留在2%左右,遠低於CPI的通脹水平。另外,由於個人賬戶的空賬運行,社保系統不得不給予其最低的利率(按照銀行壹年期的利息),因為利率越高,系統的負債越大。對於個人來說,個人繳費高達工資的8%。對於這樣壹個40-60年的長期資金,制度給個人的是短期利息,極大的損害了個人利益。以上情況根本沒有考慮到工資上漲。如果考慮到被保險人的工資增長,養老保險獲得的收入和自我儲蓄的收入差距會更大。有專家計算過,在現行制度下,如果壹個人繳費30年,假設他的工資增長8%,按照全薪繳費,那麽30年後,他只能領取社會平均工資的35.4%。這麽低的替代率如何保證退休後的基本生活?人的消費習慣和生活方式壹旦養成,往往是僵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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