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壹.壹般原則
第壹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有關文件、《民辦高等學校辦學管理條例》和四川省教育廳、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的要求,結合學院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名稱:四川汽車職業技術學院;四川汽車聲樂技術學院。
第三條國家標準代碼為14411,省級招生代碼為5198。
第四條辦學性質:全日制民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第五條辦學層次:高職高專。
第六條學校地址:四川省綿陽市涪城區新造鎮。
第七條主辦單位:綿陽力源教育投資有限公司業務單位:四川省教育廳。
第八條畢業認證: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並取得我院正式學籍的學生,在校期間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和學分,符合畢業條件的,頒發學院名稱“四川汽車職業技術學院”畢業證書,交四川省教育廳進行電子註冊。證書類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
二、招生計劃和錄取規則
第九條學院嚴格執行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根據學院辦學條件和社會需求分解到各個專業,報經批準後實施。
第十條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進壹步優化招生專業結構和區域結構,科學合理地編制高校招生計劃。
第十壹條嚴格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紀律,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根據學生意願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第十二條學院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投檔比例,壹般不超過1.20%。
第十三條考生報考我院誌願錄取,對第壹次錄取不滿意的,將被錄取到其他批次征集誌願考生。
第十四條學院執行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增減分政策。根據增減分後形成的投入成果進行錄取和安排專業。
第十五條考生專業誌願不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不完整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辭退。同等條件下,專業相關科目成績高者優先。
第十六條學院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取消乙肝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於殘疾考生,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準的,正常錄取。各專業招生沒有男女生比例。
第十七條被誌願錄取的考生原則上不得退檔。
三。補充條款
第十八條按照國家規定,學生必須繳納學費和住宿費。我院按照四川省教育廳、省發改委、省市場監管局備案的標準收費。
第十九條國家獎學金(8000元/人/學年)、國家勵誌獎學金(5000元/人/學年)、國家助學金(3300元/人/學年)、企業訂單班獎學金等專項獎學金按照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廳和我院有關規定執行。學院還有專門的獎勵基金,每年獎勵學習成績優秀的學生。給貧困學生大學壹些經濟資助。家庭困難的學生也可以向生源當地銀行貸款(8000元/人/學年)。
第二十條嚴格遵守教育部有關招生的政策法規,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和高考招生的公信力。
第二十壹條招生咨詢和信息查詢:
聯系部門:招生就業辦公室
聯系電話:0816-23791611377808829。
傳真:0816-2379161
網站:www.scavtc.com
電子郵件:zsjyc@scavtc.com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由四川汽車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負責解釋。本章程與國家和省辦事處的規定不壹致的,以國家和省辦事處的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