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當然,選擇不同金融產品間接投資上市公司的投資者仍需要滿足投資者對金融產品的需求。 目前,新三板市場投資者可用的金融產品主要包括集體信托計劃、證券投資基金、銀行金融產品、證券公司資產管理計劃和私募股權基金。 個人投資者的具體要求如下:符合條件的投資者的產品類別標準,根據法律建立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資信托計劃的最低金額不低於100萬元;自然人,認購時個人或家庭金融資產總額超過100萬元,可以提供相關財產證明; 第六條信托公司證券投資基金集體基金信托計劃管理辦法第六條信托公司證券投資基金的初始投資金額不得低於100萬元人民幣,委托投資應當能夠識別、判斷和承擔相應的投資風險。 第十二條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戶銀行金融產品認購金融產品的暫行辦法第十二條個人、家庭總資產凈值超過100萬元、可提供相關證明的自然人;個人或家庭總資產凈值超過100萬元的自然人;個人收入超過20萬元的自然人,過去三年年收入超過30萬元的,可以提供有關證明的,可以提供有關證明的自然人。
2. 第三十壹條證券公司集體資產管理計劃商業銀行資產管理計劃的金融產品銷售管理辦法:個人和家庭的金融資產總額不得少於100萬元。 證券公司目標資產管理計劃客戶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壹條:證券公司經營目標資產管理業務時,單個客戶的凈資產價值不得低於100萬元。 私募基金個人具有相應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載能力,投資金額不低於100萬元,金融資產不低於300萬元,或近三年平均年收入不低於50萬元。 第十二條私人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可以看到,目前自然人合格投資者的主要金融產品要求低於新三板,為不合格的自然人投資者間接投資上市公司提供了渠道。 然而,不同的金融產品對合格機構投資者的要求不同。 例如,證券公司的集體資產管理計劃要求機構投資者的凈資產不應低於1000萬元,投資集體基金信托的機構至少投資100萬元。 合格機構投資者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選擇直接投資或間接投資。 股權平臺在新三板市場私募的應用是公司上市後或同時上市的融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