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險費用由7部分組成。
即初始費用、管理費用、間接理賠費用、流轉稅、保險保障基金、再保險成本和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
(1)初始費用:主要指為保險合同訂立而發生的相關費用,其中保單招攬費用(即手續費)是初始費用中很重要的壹項。手續費比例每單不得高於保費的4%。
(2)管理費用:主要指保險合同訂立後的日常經營管理費用。 ?
(3)間接理賠費用:包括向本公司理賠人員所支付的勘查、檢查、鑒定等費用。 ?
(4) 流轉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交強險的營業稅已經減免)
(5)保險保障基金:保險公司按保費收入的1%提取保險保障基金,記入當期損益。 ?
(6)再保險成本:交強險業務運營商往往根據需要對交強險業務作合適的再保險安排,而分入業務應該給再保險分入人能夠帶來壹定的利潤,這就構成了再保險成本。各保險公司所作的再保險安排不盡相同,再保險成本也存在差異。 ?
(7)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每年按照交強險收取保費的壹定比例提取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 金。該項基金目前尚未建立。
擴展資料
交強險的全稱是“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
交強險是中國首個由國家法律規定實行的強制保險制度。其保費是實行全國統壹收費標準的,由國家統壹規定的,但是不同的汽車型號的交強險價格也不同,主要影響因素是“汽車座位數”。
參考資料: